枣水函字〔2021〕4号 签发人:张德忠
关于市政协十届五次会议
第15129号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管明坤委员:
首先感谢您对城乡水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在市政协十届五次会议上的提案《关于增强水资源支撑粮食安全的建议》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现状农业供用水情况及存在问题
2020年全市用水总量5.8亿m³,按水源用途分:地表水1.76亿m³,地下水3.60亿m³,再生水利用量0.44亿m³。按产业用途分:农业用水量2.39亿m³、工业用水量1.41亿m³、城乡居民生活用水量1.35亿m³、人工生态环境补水量0.66亿m³。
在全市农业用水中,农业用地下水1.95亿m³,占全部农业用水的82%,农业用地表水0.44亿m³,占全部农业用水的18%。农业用水依赖地下水较为严重,特别是我市沿湖的胜利渠灌区、潘庄灌区及滕州沿湖排灌站等,近几年来仅胜利渠灌区2019年取水1200万m³。
二、加强水资源优化配置,全力保障农业用水
(一)积极争取南四湖用水指标,加强用水结构调整。立足我市地表水资源分布不均衡问题,做好跨区域跨流域水资源供需形势分析,加快市外水资源要素向市内流动。抢抓南四湖重新分水契机,着眼枣庄长远发展需要,积极对接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提出我市有关水量分配方案的意见建议。在加快工程建设,充分利用好已有下级湖水资源的基础上,着重做好滕州市上级湖水资源的开发利用工作,争取更多南四湖取水水权落地。2019年以来我市新增南四湖用水指标5586万m³/年,现状情况下我市可利用南四湖用水指标达到1.5亿m³/年。
(二)开展取水许可整治,规范各行业取水用途管理。按照国家和省统一部署,启动取用水规范化管理专项整治行动,对我市生活、工业和农业用水实施全覆盖核查,全市共排查取水口23112个,填报登记表2932个。计划到2022年底基本完成整改阶段任务,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依法规范取用水行为,推进取用水秩序明显好转。到2023年底,全面完成取用水管理专项整治行动,基本建成较为系统、完整的取水监测计量体系,严格落实水资源管控指标,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促进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有效保护。根据水利部和省水利厅统一部署,2021年8月起实施整改提升阶段,印发了《枣庄市取用水管理专项整治行动整改提升实施方案》,2021年12月底前,完成非农取用水、大型灌区、重点中型灌区和农村集中供水工程(千吨万人以上)的问题整改。
(三)加强农业节水推广,加快推进灌区节水改造。当前,全市共有大型灌区1处,设计灌溉面积48万亩,有效灌溉面积37.2万亩。中型灌区9处,重点中型灌区6处,设计灌溉面积69.55万亩,有效灌溉面积62.68万亩。近年来,全市1处大型灌区完成投资约19000万元,6处重点中型灌区完成投资约9900万元,完成了骨干工程的节水改造续建配套工程建设,有效保障了灌区功能的发挥。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持续推动用水结构调整。按照分质供水、优水优用原则,统筹好工农业发展生产用水、河湖生态环境用水和城乡居民生活用水多方需求。兼顾市域内外水资源,紧跟南四湖分水形势,积极争取南四湖上级湖用水指标,加强岩马水库、庄里水库等水库地表水保护利用,科学开展非常规水利用设施建设,推进南水北调受水区地下水压采,不断优化调整用水结构,形成水库地表水、南四湖水、南水北调工程水、再生水和地下水的科学有序、统筹利用格局。
(二)加强农业节水改造。推广水肥一体化、覆盖保墒等先进适用技术,实施田间节水改造,建设高标准农田,争取2021年全市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6558。加强灌区管理维护,严格按照《山东省大中型灌区名录正常进入和退出机制工作方案》(鲁水农字〔2021〕9号)规定,做好灌区调查,保障灌区名录进入和退出有序进行。
再次感谢您对城乡水务事业的关心和支持,祝您身体健康、工作顺利!
枣庄市城乡水务局
2021年9月15日
(联系人:王春明,联系电话:3316022。)
抄送:市政协提案委、市政府督查室。 |
枣庄市城乡水务局办公室 2021年9月15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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