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历城区促进校企合作激发创新活力实施方案(济历城政字〔2021〕33号)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济南市历城区促进校企合作

激发创新活力实施方案的通知

济历城政字〔2021〕33号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

现将《济南市历城区促进校企合作激发创新活力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政府

2021年8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济南市历城区促进校企合作激发创新活力

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优化科技资源配置方式,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不断推进区域科技创新体系改革,激发高校、科研院所、企业创新活力,加快建设科技创新现代化强区,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和五中全会精神,坚定实施创新驱动发展强区战略,按照“政府引导、企业主体、校企合作、共建共赢”的基本原则,汇聚创新要素,强化政策支持,紧紧抓住实施“强省会”战略重大机遇,对标全市“五个中心”建设和“五个济南”的工作思路,积极融入“新十字”发展格局,聚力“七个新提升”“九个强区突破”,为加快打造“四个历城”、推动省会东部现代化强区建设贡献科技力量。

二、总体目标

驻区高校、科研院所是技术研发和科技创新的策源地,智力资源的集聚地,辖区企业自主自发的科技创新水平是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引擎,组建校企政科技研发联合体(以下简称“联合体”),就是进一步强化政府引导作用,调动高校、科研院所创新创业积极性,充分发挥企业科技创新的主体作用,有效促进产教深度融合,建立校企政协同发展的工作体系,推动高校、科研院所科技创新要素向本土企业集聚,科研成果向本土企业转移转化,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区域科技研发的活跃度。

三、工作任务

(一)平台载体建设

积极探索构建适合历城的联合创新模式,搭建形式多样的联合体承载平台。政府积极发挥双向互联的纽带作用,承接高校、科研院所的资源外溢和服务企业需求;企业进一步深化与高校、科研院所的合作,拓展合作空间;高校、科研院所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围绕技术升级改造和主导产业发展需求,主动对接各领域的相关企业,共建研发中心、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新型研发机构等创新平台,促进创新要素资源集聚、科创氛围汇聚,加快科技成果的产出。

(二)产业技术转化

联合体统筹协调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的有效资源,通过整合实现资源的集约化利用,围绕企业产业发展的技术需求,成立不同项目合作组,集中攻克产业发展核心关键技术,进一步形成知识产权或国家和省级技术标准。同时,为加快技术转移和成果的落地转化,高校、科研院所与企业联合建立小型中试基地,加大对技术、流程、工艺等应用技术项目的研发和产品市场化的力度。全面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促进知识产权运营、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有效推动历城区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和战略新兴产业培育,带动全区高质量发展。

(三)人才梯队培养

建立人才柔性流动机制,高校、科研院所联合企业围绕各产业发展的重点领域,培育贯穿校企政合作全链条的技术开发、成果转化、经营管理等方面的人才和团队,逐步建立校企政共育共享人才体系,鼓励企业在高校、科研院所建立各类专业人才培养点,以多种形式奖励做出重要贡献的科研人员。高校、科研院所可面向企业发展需求,搭建创新创业实践平台,支持教师到企业兼职工程师,促进双方人才的合理有序流动;吸引高校校友回归组建团队创新创业,与高校师生或科研人员联合创业;支持高校毕业生就地创业就业,凝聚壮大创新创业人才队伍;鼓励在校大学生创业,增强大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培育富有企业家精神的创新创业后备力量。

(四)工作职责

区科技局负责牵头联合体的筹建工作,成立专门的工作办公室,对获批建设的联合体进行服务管理,积极落实有关科技、人才及相关惠企政策;高校、科研院所要积极主动为联合体配置优势科研资源,组织与我区企业发展密切相关的学科和优秀人才同企业对接,针对企业需求确定技术研发方向、组建研发团队;企业要充分发挥技术创新和引领产业发展的主体作用,依据企业发展现状和产业发展规划,主动对接高校、科研院所,为高校、科研院所进驻的科技人员提供必要的研发经费、工作场所、科研设备和生活便利等各项保障。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建立由科技、财政、人社等相关部门及部分街道组成的联合体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阶段性工作,及时解决合作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各相关单位要根据职能定位和任务分工,研究细化方案、强化工作措施,加强政策、资源统筹,建立协同推进机制,有效促进联合体的稳步发展。

(二)加大经费支持

为有效激发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的科技创新主动性,充分发挥政府的引导作用,建立高校院所、政府、企业1:2:7联合投入机制,重点扶持政府明确主导产业的科技研发。加强研发经费的管理和使用,聘请专业的第三方审计单位,对联合体的研发经费进行年度审计,企业非科技研发支出的费用,一律返还政府投入资金。

(三)做好示范引导

对于联合体工作推进中涌现出的好经验、好做法,进行提炼总结,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和模式,加大宣传力度,及时在全区推广应用,发挥示范引导作用,激发更多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科技创新的积极性,为我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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