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阳市“门前五包”责任制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一、起草背景

2010年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德阳市市区“门前五包”责任制管理办法》(德办发〔2010〕9号),对我市“门前五包”管理工作单位职责、组织形式、奖惩机制等作出规定。因《德阳市市区“门前五包”责任制管理办法》时效性已过,且随着城市发展加快,城市管理要求不断提高,加之因机构改革,部分成员单位名称、职能职责调整,急需对“门前五包”管理办法进行修改。

二、起草依据

(一)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二)《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

(三)《德阳市城市管理条例》。

三、起草经过

市城管执法局结合我市实际,经认真研究,于2019年7月对原《德阳市市区“门前五包”责任制管理办法》进行修订,起草了《德阳市“门前五包”责任制管理办法》稿(以下简称《办法》),并以书面形式征求了旌阳区政府、罗江区政府、经开区管委会等18个成员单位意见,共收到建议5条,采纳2条。2020年5月,市城管执法局再次对《办法》进行修改,并书面征求了天府旌城管委会,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财政局意见,共收到建议3条,采纳3条。之后,市城管执法局通过德阳公众信息网、德阳日报、四川在线、四川经济网、中国网四川频道和局门户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公开征求公众意见,未收到反馈意见。

该《办法》于2020年6月28日由德阳市城市管理委员会2020年第一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市城管执法局按相关程序报司法局进行合法性审查,并根据司法局审查意见,重点对《办法》责任区范围划分、责任单位及个人权利、集贸市场责任人表述、奖惩批评、有效期等内容作了修改完善,形成送审稿。

四、主要内容

《办法》共四章二十四条。

第一章总则主要对办法制定依据、门前五包概念、适用范围、管理原则、职责分工等作了规定。

第二章范围和内容主要对门前五包责任制范围、内容作了规定。

第三章组织和落实主要对门前五包责任单位的确定、门前五包形式及责任单位职责作了规定。

第四章考核与奖惩主要对门前五包考核及结果运用、群众监督、惩处措施作了规定,对该办法生效时间和解释权等作了说明。

五、主要特点

一是明确责任分工,根据当前城市区域划分,由旌阳区、罗江区、德阳经开区总体负责“门前五包”责任制落实的组织、协调和监督工作。

二是细化责任制内容,在原《办法》基础上,对“门前五包”责任制内容进行完善,新增“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保持划定责任区内无堵塞、占用消防通道现象”等内容。

    三是强化考核力度,将“门前五包”责任制管理工作纳入全市年度目标绩效考核,并安排专项经费用于“门前五包”考核工作。


    相关链接: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阳市“门前五包”责任制管理办法》的通知

           《德阳市“门前五包”责任制 管理考核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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