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区直各单位:
《青岛市崂山区“十三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2月29日
青岛市崂山区“十三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
“十三五”时期(2016-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最后冲刺、全面深化改革取得决定性成果的五年,是崂山区推进区域经济转型升级、打造崂山经济升级版、增进普惠共享的社会民生福祉的关键时期。为促进“十三五”时期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健康发展,奋力建设宜居宜业的现代化山海品质新城,根据《青岛市崂山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青岛市“十三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制定本规划。
一、“十二五”期间的主要成就
“十二五”时期是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迅速发展的五年。五年来,按照区委区政府的部署要求,坚持稳中求进、改革创新、攻坚克难,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全面完成了“十二五”时期各项目标任务,为全区率先科学发展,加快建设创新崂山、财富崂山、美丽崂山、幸福崂山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城乡就业形势保持稳定
以贯彻落实新一轮促进就业再就业政策为工作重点,以成立政策性小额创业贷款担保机构为突破点,构建起城乡一体化的促进就业创业政策体系和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十二五”期间,累计安排促进就业资金10400余万元,全区新增城乡就业人数6.1万人(次),吸纳高校毕业生2.2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帮扶就业困难人员就业2702人,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率达97%;创业培训4858人,扶持创业4930人,组织职业技能培训11223人。
(二)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基本建成
整合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实现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三险合一”。出台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实现了居民养老保险城乡一体化。开展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和“原老农保”向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和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转移接续工作,实现60211人平稳转移衔接。全区社会保险覆盖人群达35.6万人,其中参保企业6674户,参保职工21.7万人;参保机关事业单位122户,参保人数0.7万人;参保居民13.2万人。共计征缴各项社保基金约112亿元,发放养老、医疗、工伤、生育等各项社保待遇51亿元。
(三)高层次人才队伍实现跨越式增长
以引进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及团队为重点,以建设高端创新创业平台为载体,大力实施“三创”战略和“山海英才”品牌工程,不断汇聚和培养各类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共吸引4.9万名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入区创新创业发展,其中引进国家千人计划专家16人。建成国家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13家,流动站27家,工作分站5家,累计接收进站人员超过1200人;设立市级专家工作站63家,引进多领域海内外专家学者342人。
(四)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制度改革稳步推进
全面完成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工作,积极稳妥地推进事业人员管理身份化向人员管理岗位化的改革,形成人员竞争择优、能上能下、以岗定薪、岗变薪变的人事管理制度。规范事业单位人员进口,共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67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军转干部及退役士兵等政策性人员选岗分配,推行透明安置,共安置军转干部136名、退役士兵43名。
(五)劳动关系总体保持和谐稳定
全面推行劳动合同制度,形成预防、调解、仲裁“三位一体”的劳动人事争议调处机制,劳动关系更加和谐稳定。运用现代管理理念和移动通信、云存储技术,在国内首次推出劳动用工管理掌上办公平台,成功突破了制约基层用工动态监管的“瓶颈”。共处理各类劳动人事争议案件2685起,处结2613起,涉及劳动者3397人,调撤率达到65%。查处各类群众投诉违法案2600余件,按期结案率100%。督促用人单位补缴各项社会保险费217万元,为劳动者追回工资等待遇4717万元。
(六)城乡一体的基层公共服务体系基本建成
大力促进公共服务向基层延伸、向农村延伸,建立起城乡一体的公共服务体系。新建了面积3000余平方米的区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服务中心,就业保障业务实现了一站式服务。按照“服务范围合理、人口规模适度、社区管理有效、社区服务便捷”的原则,规划建设了28个新型社区劳动保障服务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服务中心和中韩、沙子口、王哥庄、北宅四个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被确定为市级规范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平台。
二、“十三五”期间发展面临的机遇与挑战
“十三五”时期,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正全面步入加快转型升级、增强服务经济主体地位、创新驱动成为发展主要动力、城乡统筹开创新局面的新阶段。区委区政府大力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人才优先发展战略,高度重视保障和改善民生,着力提升人民生活品质和公共服务品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更加突出。
同时,“十三五”时期制约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向更高水平发展的困难和矛盾依然较多:一是就业供需不平衡,劳动力年龄、区域分布、供求不对称、技能素质等因素带来的就业结构性矛盾突出。二是社会保障水平不均衡,50个参加农工商企业养老保险的社区居民养老金水平,远高于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社区居民,社会保障水平还不能满足城乡居民对公平正义、共享发展的期待。三是大众创业创新性不足,创业项目技术含量低,创业层次过低,以生存型为主,机会型、创新型创业偏少;创业者创业意识、经营技巧、管理知识等方面与现实需求差距较大;创业者融资成本贵、门槛高、渠道窄的问题仍较突出。
面对新的发展机遇和挑战,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必须增强忧患意识和进取意识,坚持问题导向,强化战略思维和底线思维,积极落实国家重大决策和区委区政府重大部署,妥善应对问题挑战,加快推进改革创新,不断开创事业发展新局面。
三、“十三五”时期指导思想、基本原则
“十三五”时期,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总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坚持世界眼光、国际标准,发挥本土优势,围绕建设宜居宜业的现代化山海品质新城目标要求,以民生为本、人才优先为主线,大力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人才强区战略,推进建设创业之都,建立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和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推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提升基本公共服务能力和水平,全面实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转型发展,为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支撑和保障。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为目标,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和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坚持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适应经济新常态要求,为建设宜居宜业的现代化山海品质新城做出积极贡献。
--坚持以人为本、促进共享。努力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增进人民福祉、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从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加强和改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的公共服务,通过人人参与、人人尽力,实现人人共享,增加公共服务供给,使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
--坚持深化改革、创新驱动。增强改革创新精神,破除不利于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深入探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律,不断推动理论创新、制度创新、政策创新,让改革创新精神贯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全过程和各方面。
--坚持统筹协调、强化基层。立足区情实际,实施城乡一体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协调推进事业发展。强化基层公共服务能力,健全服务工作体系,提高服务标准,创新服务供给模式。
--坚持践行法治、维护公平。全面推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治建设,坚持依法行政,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改革发展,推进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以制度公平保障群众权利公平,以政策落实保证群众权利实现,努力维护和平衡好各类群体的权益。
四、“十三五”时期主要任务和措施
(一)坚持就业优先战略,努力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
坚持就业优先战略,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发挥市场在促进就业中的作用。协调推进高校毕业生、城乡就业困难人员等各类重点群体就业工作。完善面向全区劳动者的职业培训体系。加快建设统一规范灵活的人力资源市场,鼓励支持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发展。健全就业和失业预警预测制度,防控失业风险。新增城乡就业4.2万人次,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
1.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围绕经济发展新常态,将就业政策更多地与财政、金融、产业等政策相协调,形成促进就业的综合性经济政策体系。推动就业与重点项目建设、产业结构调整相衔接,形成经济发展与扩大就业的良性互动,实现就业规模进一步扩大,结构调整中劳动力平稳转移。引导劳动者转变就业观念,鼓励多渠道就业,支持灵活就业、互联网创业就业、新兴产业就业等多形式就业。
2.统筹推进重点群体就业。更加重视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进一步拓宽高校毕业生就业渠道,结合产业转型升级开发更多高校毕业生就业岗位,支持大学生到基层和中小企业就业,加强对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的支持。创新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完善高校毕业生就业帮扶机制,搭建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平台。稳定和扩大农民工就业,引导富余劳动力向重点功能区和新产业、新经济、新业态转移就业,鼓励就地就近转移就业,扶持农民工返乡创业。做好城乡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工作,组织开展就业援助、职业指导、创业帮扶等促进就业活动,完善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援助机制。
3.强化职业培训。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构建覆盖城乡全体劳动者、贯穿劳动者学习工作终身、适应劳动者和市场需求的培训制度。建立面向全区劳动者的职业培训政策体系,根据不同群体就业需要,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在岗技能提升培训、转岗培训和创业培训等,满足提升职业能力的差异化需求。鼓励培训机构按需确定培训职业,全面推广“企业订单、劳动者选单、培训机构列单、政府买单”的四单式培训。加强对职业培训机构的监管,提高培训质量。加强职业培训实名制信息管理,做好职业培训统计工作。加大政府补贴职业培训的资金投入,完善政府购买培训服务机制。
4.加快人力资源市场建设。构建人力资源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加快建设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完善人力资源综合服务设施和功能,提高人力资源配置质量,改善服务条件。制定实施城乡基本公共就业精细化、标准化、一体化服务制度,建立劳动力资源动态管理机制和全区劳动力资源信息库。在农民工聚集地建设灵活务工市场,在街道、大社区推广“就业超市”。建立企业用工监测机制,有针对性开展用工服务。建立市场供求分析机制,掌握全区人力资源市场供求状况。
(二)实施大众创业工程,打造创业热土
大力实施大众创业工程,营造宽松便捷的创业环境,释放创业带动就业的倍增效应。支持大学生、农民、科研人员、留学归国人员等各类群体创业。新建或改建一批创业孵化基地,建立各具特色的众创空间。完善创业扶持政策,拓宽创业投融资渠道。强化创业服务,推进创业教育和创业培训。政策性扶持创业5000人。
1.培育壮大创业群体。依法建立健全资金奖补(扶持)、税费减免、创业补贴、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创业培训等创业扶持政策体系,扶持各类群体创业。实施大学生创业引领工程,支持大学生创业,在驻区高校开展创业教育。支持境外人员来区创业,发挥留学回国人才特别是领军人才、高端人才的创业引领作用。进一步完善农民创业担保贷款政策,深入实施农村青年创业富民行动,鼓励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2.推进创业孵化平台转型升级。建设覆盖各类创业群体的创业孵化基地(园区),推进创业孵化平台转型升级。扶持创建大学生创业孵化中心等青年创业基地。加大对各类创业载体和平台的扶持力度,鼓励驻区高校、企业和街道、社区新建或改建一批创业孵化基地(园区),为创业者就地就近提供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开放式的综合服务。鼓励各类创业孵化基地(园区)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协同发展,形成独具特色、覆盖各类创业群体的创业孵化平台体系。
3.提升创业服务能力。提升创业公共服务水平,支持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和社会化服务机构为创业者提供政策咨询、创业指导、创业培训等专业化服务。增强孵化载体的综合服务能力,引导各类创业孵化载体为创业企业提供代理服务和增值服务。创新创业服务模式,运用政府购买服务、无偿资助、业务奖励等方式大力发展第三方专业服务。实施“互联网+创业”行动计划,搭建网络创业服务平台。加大创业教育和创业培训力度,加强创业导师队伍建设,完善创业导师服务机制,提升大众创业能力。
(三)深化制度改革,构建更加公平可持续社会保障体系
坚持全民覆盖、保障适度、权责清晰、运行高效的原则,以增强公平性、适应流动性、保证可持续性为重点,实现法定人群全面覆盖、基本保障更加可靠、管理服务高效便捷,建立健全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
1.深化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完善统账结合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完善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制度,规范职工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政策,健全参保缴费激励约束机制,提高收付透明度。按照上级统一部署,积极做好城镇职工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推进渐进式延迟退休,将生育保险与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健全城乡一体的医疗保险制度,全面实施基本医疗保险、长期医疗护理保险、大病医疗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等多层次保障制度。探索建立健康与慢性病管理制度。促进商业保险与社会保障体系衔接,探索商业保险机构参与医保经办。
2.实现法定人群全面覆盖。实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完善激励政策,促进和引导各类单位和符合条件的人员长期持续参保,实现法定人员全覆盖。对全民参加社会保险情况进行全程跟踪,实现源头管理和精确管理,为全民参保提供基础支持。加大执法力度,依法开展扩面征缴工作。做好中小微企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新型业态从业人员、农民工参保工作,确保法定参保人群应保尽保。
3.稳步提高社会保障水平。按照国家和省、市统一部署,适当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和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探索建立符合我区实际的居民养老保险待遇补贴机制。积极争取上级有关部门的政策支持,研究适合我区的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与居民养老保险制度衔接办法。确立适度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缴费水平, 逐步统一居民医疗缴费标准,实现居民医疗保险“一制一档”。
4.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按照上级要求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制度,加强财政对社会保障投入的规范化和制度化。建立行政监督和社会监督相结合的监督体系。加强社会保险费稽核征缴,健全社会保险欺诈防范和查处机制,加强风险管理。健全社会保险违法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机制。
(四)创新体制机制,加快形成人才集聚效应
紧紧围绕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产业转型发展要求,以市场化、产业化和问题化为导向,创新引才聚才育才用才机制,完善人才服务体系,优化人才创新创业生态。以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为重点,突出“高精尖缺”导向,着力引进培育领军型、急需紧缺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及团队,全区人才总量突破20万人。
1.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推进人才管理、培养、评价、流动、激励、引才、用才等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实现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上的突破性进展,构建新型人才供给体系。转变政府人才管理职能,保障和落实用人主体自主权,健全市场化、社会化的人才管理服务体系。深化职业资格制度改革,落实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管理制度。健全人才顺畅流动机制,破除人才流动障碍,畅通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各方面人才流动渠道,促进人才向基层一线流动。强化人才创新创业激励机制。
2.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制定实施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引进、选拔、培养、使用计划,引进培养突破关键技术、引领学科发展、带动产业转型的领军人才。重点做好“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国务院颁发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以及市政府特殊津贴等人才工程人选的培养选拔工作。着力培养高层次青年人才,建立多层次、多渠道的青年拔尖人才培养体系。加强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和创新实践基地建设,提高博士后研究人员培养质量。深入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开展大规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
3.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加大高技能人才培养力度,培养和造就一批高技能领军人才。推进技能大师工作室和技师工作站建设。加大竞争择优选拔技能人才工作力度,健全以职业技能竞赛为主体、以企业岗位练兵、技术比武为基础的技能竞赛选拔体系。完善高技能人才成长机制,营造崇尚技能的社会氛围,大力弘扬新时期工匠精神。
(五)稳步推进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充满活力的用人机制
健全干部人事管理政策制度体系,稳步推进人事制度改革,健全考核评价制度,促进形成广纳群贤、人尽其才、能上能下、公平公正、充满活力的人事管理制度。
1.着力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完善公务员管理制度,着力打造一支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公务员队伍。推进公务员分类改革,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行政执法类队伍各归其类、各入其轨,实施分类管理。推进聘任制公务员管理试点。推进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改革完善公务员考核制度,健全完善公务员奖励机制,大力推行公务员平时考核。健全公务员培训制度,完善公务员分级分类培训体系,强化公务员公共服务实训。
2.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分类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重点推进教育、卫生等公益服务类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管理工作。全面实行岗位设置管理制度,建立岗位设置动态调整机制,不断优化岗位结构,实现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深入推行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职员制改革。完善竞聘上岗办法,指导各级事业单位规范组织竞聘上岗。建立完善规范有序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模式,加强对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完善事业单位聘用制度和绩效考核评价机制。
3.推进退役军官安置制度建设。全面落实军转安置任务,促进军转安置工作公开透明和军转干部合理配置。完善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管理服务政策,建立健全相关就业推介配套措施,促进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就业创业。
(六)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劳动用工更加规范
坚持促进企业发展、维护职工权益,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企业和职工参与、法治保障的工作格局,实现劳动关系矛盾的系统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和综合治理,建立规范有序、公正合理、互利共赢、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7%以上,劳动人事争议调解成功率达到65%以上,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结案率达到98%以上,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案件结案率达到98%以上。
1.健全劳动关系协调工作体制机制。全面落实劳动合同制度,巩固大中型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提高小微企业和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提高劳动合同履行质量。全面落实工作时间、节假日、带薪年休假等劳动标准,规范企业特殊工时制度。加强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和女职工、未成年工特殊保护。严格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审批,加强监督管理,规范劳务派遣行为。大力推行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完善集体协商机制,扩大集体合同制度覆盖面,提高集体协商的实效性。探索建立劳资协商会、劳资恳谈会等多种形式的民主协商制度。完善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积极推动工业园区、街道和产业系统建立三方机制。扎实组织开展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工业园区创建活动。
2.完善劳动人事争议处理机制。加强劳动人事争议处理效能建设,提高调解仲裁规范化、标准化、专业化、信息化水平。加强专业性预防调解,推动各类企事业单位普遍建立争议协商调解机制,加强基层预防调解工作,推动争议处理工作向一线下沉。优化仲裁办案制度,创新办案方式,规范办案程序,加大终局裁决力度。协调人民调解、法律援助、司法审判、社会组织等多方力量,完善劳动争议多元化调处机制。
3.健全劳动保障监察机制。创新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方式,完善行政执法自由裁量基准制度,规范执法行为。完善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体制,实现监察执法向主动预防和统筹城乡转变。完善多部门综合治理和监察执法与刑事司法联动机制,加大对大案要案的查处力度。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开展突出违法行为专项检查和重点整治。加强劳动保障诚信评价制度建设,健全完善企业劳动用工诚信档案。
4.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全面加强农民工服务工作,依法维护农民工劳动保障权益,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畅通农民工劳动争议仲裁“绿色通道”,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提高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和履约质量。完善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长效机制,全面实施“一书两金一卡”(防范拖欠农民工工资目标责任书、工资保证金、欠薪应急周转金、农民工工资支付银行卡)制度,加强行政司法联动,打击恶意欠薪,实现农民工工资基本无拖欠。
(七)加强服务能力建设,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围绕信息化、标准化、均等化、一体化目标,建立健全基本公共服务制度,加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强化公共服务能力,提升公共服务水平,为群众提供更加方便快捷、优质高效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基本公共服务。
1.推进公共服务均等化。推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平台建设,因地制宜,整合资源,统筹规划,规范标准,建设完善全域覆盖、上下贯通、信息共享、服务联动的公共服务平台体系。重点推进街道、社区平台建设,实现全领域服务在基层窗口一站式集成办理。全面公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事项,简化办事环节和手续,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提升公共服务整体效能。
2.推进“智慧人社”建设。推进“互联网+政务”建设,搭建智能化政务服务平台,拓展网站、电话咨询、自助和移动终端等服务方式,构建多形式、多渠道、多层次、全方位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化公共服务体系。积极推行电子档案、电子签章,逐步构建实体大厅、网上平台、移动终端、自助终端等线上线下一体化公共服务体系,推行“综合柜员制”,做到“一门受理、一门送达、集中办理”,实现“同城通办”。
3.加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队伍建设。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加强系统内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强化廉政风险防控。抓好干部教育培训、评比表彰和窗口单位作风建设,打造一支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高素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干部队伍。
五、强化保障措施
(一)加强法治建设,坚持依法行政
全面推进“法治人社”建设,贯彻落实《公务员法》《就业促进法》《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等法律法规。规范行政执法程序,提高行政执法效能。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持续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规范行政决策程序,健全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强化与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实施“七五”普法规划,开展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进中小微企业行动。
(二)加大资金投入,强化财政保障
建立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相匹配的政府预算安排机制,加大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的支持力度,加大就业创业、社会保障、人才发展专项资金以及上级财政专项资金投入,支持重大项目实施,保障公共服务机构建设和正常运营,提高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的供给水平。
(三)明确工作责任,抓好规划落实
建立健全规划实施机制,加强规划实施的动员部署、统筹协调和宏观指导,制定规划目标任务分解方案和重大项目实施管理办法。明确责任主体、实施时间表和路线图,健全规划实施监督,确保规划各项目标任务落地。加强年度计划的编制实施,做好规划中期评估和终期综合评估工作,加强规划重点指标特别是约束性指标的调度落实。
附件:崂政办发〔2017〕15号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青岛市崂山区“十三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的通知(Word版)
崂政办发〔2017〕15号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青岛市崂山区“十三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的通知(PDF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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