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功能区)市场监管部门,机关各处室、直属单位:
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根据《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工作的通知》,我局对2023年10月31日前发布执行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经局长办公会研究同意,确定继续实施2件、废止1件。
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附件:规范性文件清理目录
济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0月31日
附件
规范性文件清理目录
(一)继续实施的规范性文件目录(2件)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有效期至 | 登记号 |
1 | 关于印发《济南市电梯应急处置服务平台管理办法》的通知 | 济市监〔2020〕2号 | 2025年2月23日 | JNCR-2020-0310001 |
2 | 济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济南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济南市知识产权强市示范城市建设财政资金使用管理细则的通知》 | 济市监〔2022〕4号 | 2025年12月31日 | JNCR-2022-0310001 |
(二)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1件)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登记号 |
1 | 关于修改《济南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的决定 | 济市监〔2020〕14号 | JNCR-2020-03100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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