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一个城市来说,文明创建意味着什么?绝对不是单靠清洁环境,文明出行那么简单,而是让生活在这个城市的人民更幸福,更和谐。因此,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应始终坚守为民初心,把群众需求作为创建导向,把创建工作与解决群众“急难愁盼”融为一体,持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是一项责任重、要求高、难度大的系统工程,既需要各级党委、政府同心同力,也离不开广大人民群众的通力配合,必须把方方面面的主动性、积极性充分调动起来。而围绕群众需求抓创建是凝聚合力的有效途径。一方面,聚焦群众需求点开展创建工作,可以有效把创建工作与提升城市治理效能、提高服务水平、做好民生改善等日常工作融为一体,既能避免“为创建而创建”,又能利用创建之机,把日常工作的短板、难点借势攻克,收到“毕其功于一役”的效果。另一方面,聚焦群众需求点开展创建工作,还能充分调动群众的参与热情,形成更强的文明自觉,推动文明创建入脑入心。
要坚守为民初心,还要讲究工作的方式方法。整改问题的出发点是好的,但不能搞简单粗暴的硬性约束,不能搞“一刀切”,要采取适当方式解决问题,不能因为创城影响群众日常生活。要注意疏堵结合,多和群众进行有效沟通,落实好便民利民惠民理念。要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把精力放在提升工作、服务群众上,办好人民群众牵肠挂肚的民生大事、天天有感的关键小事。
文明城市创建是为人民谋幸福的大事,只有永葆为民初心、上下齐心,让文明城市创建与人民群众美好生活实现同频共振,才能解出文明二字的应有之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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