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关于《遂宁市政府投资非经营性项目代建管理办法》的政策解读


一、《办法》出台背景

为指导全市项目代建管理工作,市住房城乡建设局2017年起草了遂宁市政府投资非经营性项目代建管理办法》,市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后,于2018年1月7日施行,有效期5年。目前已到期,为进一步优化代建管理工作,强化专业管理、提高投资效益、加强廉政建设,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于2022年启动了《办法》修订工作,并经市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后,于2023年7月12日施行。

二、《办法》主要内容

《办法》共八章,三十四条。

第一章:总则。明确本办法起草目的、依据、适用范围等。

第二章:职责与分工。明确政府投资非经营性项目代建过程中有关部门、单位的职责。

第三章:项目投资控制。依据现行有关规定,明确投资控制相关措施。

第四章:资金管理拨付。明确政府投资非经营性项目资金筹集和拨付管理。

第五章:竣工验收及移交。明确政府投资非经营性项目完工后验收、移交等后续工作的具体要求。

第六章:结算及决算。依据现行有关规定,强调结算、决算办理程序,并鼓励具备条件的项目实行过程结算。

第七章:相关责任。明确政府投资非经营性项目建设过程中,建设单位和有关部门(单位)及代建部门(机构)的禁止行为。

第八章:附则。明确办法的施行时间和有效期限。

三、《办法》特色亮点

一是部门职责更加清晰。结合机构调整情况,全面梳理涉及代建过程中有关的部门(单位),进一步厘清有关部门(单位)在项目代建管理过程中的职责,并逐一进行明确。同时,新增“项目主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名词解释及工作职责,进一步强化部门(单位)对代建管理工作的监督和指导。

二是代建管理更加规范。重新划分了纳入代建及不纳入代建项目范围,并结合项目建设全过程实际情况,对建设管理、投资控制、资金拨付、验收移交、结算决算办理等具体工作进行了明确和规范。

三是投资控制更加有效。新增“第三章 项目投资控制”,将设计变更的提出,分为建设单位因建设需求变化提出和代建部门(机构)因技术或地质、水文等不可抗力原因提出两个方面进行规范,进一步强化项目建设投资控制,提高政府投资经济效益。

四是营商环境优化更加突出。新增“第七章 结算及决算”,强调结算及决算办理速度,对项目结算及决算办理过程中施工单位、代建部门(机构)、建设单位、项目主管部门工作内容进行梳理和明确,并提出具体要求。同时,鼓励具备条件的项目实行过程结算,提高项目结算及决算办理效率。

文章内容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联系删除、联系电话:023-85238885

参与评论

请回复有价值的信息,无意义的评论将很快被删除,账号将被禁止发言。

评论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