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4日,我市召开优化营商环境大会。大会发布了《遂宁市2023年营商环境对标跨越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省委十二届二次、三次全会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聚焦市场主体所思所想、所困所惑、所期所盼,以市场主体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评价标准,用改革的办法和创新的举措,全力打造更加开放、更加公平、更加便利的营商环境,为筑“三城”兴“三都”、加速升腾“成渝之星”,加快建设成渝中部现代化建设示范市和锂电之都提供有力保障。
《方案》对照省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以推动遂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主题,认真学习借鉴成都、重庆等地优化营商环境先进经验做法,结合我市实际,围绕开办企业、办理建筑许可、获得电力、获得用水用气、登记财产、纳税、跨境贸易、办理破产、获得信贷、保护中小投资者、执行合同、劳动力市场监管、政府采购、招标投标、政务服务、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市场监管、包容普惠创新、民营经济、开放合作,共20个方面制定2023年营商环境对标跨越工作事项107项,涉及13个市直牵头部门、67个责任单位,包含重点任务248条,着力推动全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再上新台阶。
相较于前三年的方案,记者发现,《方案》特别提出了“开放合作”,并针对“完善招商引资协调、评估机制”“深化高水平开放合作”“开展重大产业化项目招引专项行动”“大力稳定外资外贸”“加强外贸投资服务与保护”提出了具体举措。其中,对世界500强、中国500强、民营500强在遂新注册中国区总部、企业(集团)总部和销售、结算、财务等功能性总部,综合考虑经济贡献等因素,给予其在遂企业不超过5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引进的符合我市产业发展规划且当年固定资产投资额超过10亿元的“3+3+3”重点产业项目,综合考虑经济贡献等因素,由项目落户地给予其在遂企业不超过5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另一方面,今年《方案》更加突出改革创新,如“新出让土地建设项目免于申请用地规划许可,签订土地出让合同时同步领取用地规划许可证,实现‘免审即领’”“全面推广应用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系统数字审图、联合验收、中介服务和水电气报装等辅线模块”“探索民商事纠纷中立评估机制”“探索建立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跨区域人才职业资格互认机制”等内容。
(全媒体记者 范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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