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平邑县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实施方案》

日前,平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平邑县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现就文件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我县自2000年被评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经过历次复审,一直保持着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称号,2022年该称号有效期满。根据国家卫健委的统一安排,到期的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可申报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

近年来,我县中医药事业持续高质量发展,县中医医院是全市唯一一家县级三级甲等中医医院,全县16家乡镇卫生院均建设高标准“国医堂”,成功创建182处市级中医药特色村卫生室。对照中医药振兴发展的新形势、新要求、新任务,全县中医药工作在中医药财政投入、中药产业规模化发展、中医药人才配备等方面还存在不强不足等问题,需要进一步推动解决,保障中医药事业高质量发展。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医药工作的重要论述、全国和省市县中医药大会精神,深入推进我县中医药事业传承创新发展,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中医药服务,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2024年创建周期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市(县)创建评审工作方案的通知》和《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开展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申报工作的通知》(鲁卫函〔2023〕29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全县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方案》各项建设标准、重点任务内容和重点指标的贯彻落实、创建达标,将进一步推动全县中医药事业发展再上新台阶。

二、决策依据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市(县)管理办法和建设标准的通知》(国中医药医政发〔2022〕1号)、《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2024年创建周期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市(县)创建评审工作方案的通知》(国中医药办医政发〔2022〕2号)和《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开展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申报工作的通知》(鲁卫函〔2023〕295号)。

三、出台目的

按照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建设标准,结合我县卫生和中医药工作重点,加强中医药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管理,完善中医药服务网络,强化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全面提升中医药防病治病能力,充分发挥中医药在公共卫生服务中的作用,推动全县中医药事业全面协调持续发展,各项工作达到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建设标准,力争2023年创建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

四、建设标准要求

全国基层中医药示范县建设共包括组织管理、促进发展、服务体系、人才队伍建设、中医药服务、监督考核、满意度和知晓率7项建设标准,共42项评审内容(其中重点指标14项),总分为1020分,其中重点指标430分,其他指标570分,加分项20分,重点指标必须达到90%及以上为合格。

五、主要创建任务

1.深化中医药体制机制综合改革。完善县级中医药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提升中医药管理和推广能力,制定灵活的人才引进、培养和激励支持政策,建立持续稳定的中医药发展多元投入机制,探索符合中医药特点的医保支付方式改革。

2.加强中医药服务体系建设。加强中医医院牵头医联体建设,在综合医院、妇幼保健机构设置中医类临床科室,提升基层医疗机构中医药服务内涵,加强县中医医院和基层医疗机构信息化建设。

3.加强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加大人才招引力度,努力建立分类别、分层次、针对性强、覆盖面广的中医药人才培育机制,加强中医药基本知识和技能培训,加大师承教育力度,实施“三经传承”战略,深入推进中西医结合工作和“西学中”人才培养,推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类别医师人数占比达到25%以上。

4.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推进县中医医院“两专科一中心”和齐鲁优势专科集群成员专科建设,发挥县中医医院“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中心”和“县级中医药特色疗法推广团队”作用,鼓励县中医医院开展多种形式的技术帮扶和业务指导。

5.发挥中医药在公共卫生服务中的作用。提高县中医医院应急和综合救治能力,加强县中医医院感染性疾病科和急诊急救、重症医学能力建设,建立重大疫情中医药人群预防和早期介入治疗机制。

6.注重中医药文化普及与传播。开展好中医药特色疗法“四送四进四提升”活动、中医药文化节活动,发挥好县中医医院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和国医堂中医药文化知识角作用,开展中医药文化进校园活动,加大新闻媒体对中医药宣传力度,营造城乡居民知中医、信中医、用中医、爱中医的社会氛围。

7.加强监督考核。建立县级中医医院以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服务工作考核机制,加强基层中医药服务质量的评估和监管,提高服务质量,保证医疗安全。

六、实施步骤

共分为启动部署、组织创建、创建整改、迎接评审四个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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