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邑县城市精细化管理“深化年”活动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一、起草背景

为进一步加强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推动品质城市“网格化、智能化、合成化、标准化”管理向纵深发展,建设平安幸福、宜居宜业的美丽家园。根据临沂市城市管理局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确定2023年为城市精细化管理“深化年”,特制定《平邑县城市精细化管理“深化年”活动实施方案》本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二、起草依据

1.《临沂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城市管理进社区效能评价办法的通知》

2.《临沂市城市管理局关于深化全市城市管理系统“城管进社区 服务走在前”活动打造“三联三送六活动”服务品牌的通知》

三、主要内容

1、理清工作职责

对县城管委、精细化管理指挥部、平邑街道、城市社区工作职责进行界定明晰。

2、坚持“网格”、“智能”、“合成”、“标准”四个导向

以五大片区、26个社区网格为载体,把工作重心从执法管理向综合治理转变,深入践行“人民城市人民管,人民城市为人民”城市管理理念,树立“让人民群众在城市生活得更方便、更舒心、更美好”的目标,充分调动市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城市治理共同体。

按照住建部关于数字化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的要求,加快智慧城管建设步伐,综合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深化智慧应用项目,推动城市管理方式方法的创新,实现从人海战术向智慧管理转变;做实综合执法、公安、交警进社区“合成化”巡管机制,充分发挥警察、城管在社区的职能作用和社区综治的基础作用,达到1+1大于2的管理效果围绕品质城市这一核心,以“精确、精准、精心、精致”为要求,细化城市管理空间、明确城市管理对象、规范城市管理行为、创新城市管理流程、量化城市管理考核,最终实现城市精细化管理活动的全领域、全天候、全覆盖,达到城市更有序、更干净、更安全的目标。

3、实行分级管理

根据市容环境管理实际需要,把城区划分为严控路段、从紧管理路段和规范管理路段三个级别,不同级别路段采取不同的管理标准。一是主干道严控。二是次干道从紧。三是社区小巷规范。

7、实施徒步管理

城市管理合成化人员、片区执法人员主要采用徒步管理的模式对城区各级别路段进行有效管理。管理人员对重点街区或者重点周边进行“四定”即“定路段、定时间、定人员、定责任”管理巡查。

8、实施机动巡查管理

为提高管理效率,在徒步管理的同时,开展车辆机动巡查。每天从早上7:00时至晚上21:30时,不间断的进行机动巡逻,主要对徒步管理人员上报要求协助解决的问题、智慧城市指挥中心网上巡查问题、群众投诉问题,以及在巡逻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及时纠正和查处,弥补徒步管理的空当。

9、错时、延时和节假日管理

根据城市管理的工作的特点,加强节假日的集中联巡管控,采用错时、延时和AB补位的手段,以足够的力量确保节假日不脱管。

10、由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牵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平邑街道参与负责做好市容环境卫生管理

11、由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交警大队参与负责做好市政公用管理

破坏市政公用设施的违法违章行为得到及时发现和处理。违章占用挖掘城市道路行为得到及时发现和处理。

12、由县园林环卫保障服务中心负责做好园林绿化管理

违章砍伐树木行为得到及时发现和处理、违章占用、挖掘绿地行为得到及时发现和处理。

13、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平邑街道负责做好城市规划管理

各类违法建筑行为得到及时发现和处理。擅自变更规划的违法建设的行为得到及时发现和处理。

14、由临沂生态环境局平邑分局牵头,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平邑街道参与负责做好环境保护管理

金属切割等经营过程中产生各类噪声污染的行为、建筑施工噪声超标和居民休息时间违规作业现象、建筑施工噪声污染的行为得到及时发现和处理;饮食服务业违法排污的行为得到及时发现和处理。

15、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平邑街道参与做好相关市场监管工作

无证商贩、流动摊点、马路市场得到有效控制。无证商贩、流动摊点、马路市场等行为得到及时发现和处理。

16、由县交警大队牵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平邑街道参与负责做好公共交通管理管理工作

人行道畅通无阻,无乱停放的机动车,机动车乱停放行为得到及时发现和处理;乱停放的自行车及时摆放整齐,乱停放人员进行教育规劝;积极推进停车智能化管理工作。

17、加强组织领导

建立健全在县城市管理委员会统一领导下的城市精细化管理指挥部负责机制。

18、狠抓职责落实

各责任单位要对照工作标准,结合各自职责实际,明确工作任务,主动横向、纵向对接,加大工作推进力度,切实做到既分工明确、不留死角,又齐抓共管、密切协作,共同提升管理水平。

19、强化督查考核

本着“符合实际、职责清晰、覆盖面广、可操作性强”的原则,由指挥部办公室督导考核组对交办问题的办理情况、各网格工作实际、人员考勤统计等进行督导考核,对责任不落实、工作拖后腿的单位和网格提出整改意见并跟踪督办,定期通报。对多次未整改的问题,实行督办单方式,对交办问题办理不力的网格和单位,进行专项督办。

20、营造良好氛围

动员引导市民群众参与到城市管理工作中,广泛调动广大市民参与品质城市管理的积极性、主动性,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文章内容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联系删除、联系电话:023-852388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