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水利局
关于石柱县农村供水保障项目初步设计报告
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
石柱水利许可〔2023〕44号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水利工程服务站:
你站报来《石柱县农村供水保障项目初步设计报告》(以下简称《报告》)的报批稿及相关材料齐全,基本同意该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结合专家审查意见,现行政许可决定如下:
一、工程基本情况
石柱县农村供水保障项目位于重庆市石柱县辖区,项目涉及下路街道、龙潭乡、临溪镇、王家乡、悦崃镇、大歇镇、南宾街道等多个街道乡镇。
工程任务为对现状供水工程进行巩固提升,通过对取水点整治、新建水厂、改建水厂、新建配水管、延伸配水管道等多项措施实现工程区的规模化供水。改善工程区的供水条件,进一步提高工程区的水质、水量。从而提升农村供水保障水平,实现农村供水高质量发展。
项目建设内容包括新(改)建农村供水保障工程7处、管网延伸工程1处,实施县饮水协会管理的15座小型集中水厂巩固提升及管网改造工程。新(改)建集中水厂总规模6350m³/d,新建输配水管道共计158.502km,其中输水管线总长30248m,配水管线总长128254m。
二、基本同意工程建设任务及规模
(一)工程任务
基本同意本工程建设任务为新建农村供水保障工程7处、管网延伸工程1处、实施县饮水协会管理的15座小型集中水厂巩固提升及管网改造工程。通过建设取水建筑物、集中水厂及其配套管网、管网延伸等工程,解决各供区人口、牲畜的饮水问题,满足供区居民的生活、生产用水需要,让群众饮上清洁、卫生、安全可靠的自来水,从而提升农村供水保障水平,实现农村供水高质量发展。
(二)设计水平年与设计保证率
基本同意现状基准年。本供水工程设计基准年为2022年,设计水平年为2035年。
基本同意供水保证率为95%。
(三)供区范围及设计供水规模
基本同意供水范围及设计供水规模的确定。本项目供水范围涉及下路街道、龙潭乡、临溪镇、王家乡、悦崃镇、大歇镇、南宾街道等多个街道、乡镇,总供水规模为10837m³/d,设计总供水人口66663人,其中新建/改建水厂供水规模6350m³/d,供水人口33774人;分散供水规模37m³/d(大歇镇黄山村后山组),供水人口326人;管网延伸工程中梁峰水厂供水规模为500m³/d,供水人口3928人;维修整治已成水厂供水规模3950m³/d,供水覆盖人口28635人。
三、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设计
基本同意工程环保措施设计和水土保持措施设计。
四、工程投资
基本同意工程投资概算编制。
1、工程概算的编制依据、定额及编制方法基本正确,编制深度基本满足要求,概算总投资基本合理。
2、本工程概算总投资4796.40万元,静态总投资4675.65万元,工程部分投资4186.84万元,专项投资488.83万元。其中建筑工程1168.34万元,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1224.81万元,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923.74万元,施工临时工程103.23万元,独立费用567.35万元,基本预备费199.37万元,建设征地费用199.97万元,环境保护费71.7万元,水土保持费用217.16万元,建设期利息为120.75万元。(工程投资金额以发改委概算批复为准)。
五、施工组织设计
基本同意施工标段划分,一标段包括鱼池水厂、临溪庆口水厂和王家光华水厂;二标段包括悦崃绿桃水厂、大歇龙泉水厂和龙潭都会水厂;三标段包括下路天泉水厂、南宾梁峰水厂管网延伸和15处小型集中水厂巩固提升项目。一标段施工总工期12个月,二标段施工总工期9个月,三标段施工总工期12个月。
六、其他
(一)在施工图设计阶段时按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技术审查意见,优化施工方案核实工程量,确定合理预算单价。
(二)请严格执行工程“四制”管理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工程质量、安全管理体系,认真做好征地补偿、移民安置和环境保护等工作,抓紧开工建设,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安全,按期完成工程建设任务。
(三)请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工程动工前,按规定完成相关专项报件审批,并向我局完善安全备案手续和质量报监程序。
(四)请严格按照《关于贯彻落实和的通知》,做好农民工工资支付相关工作,保障工程顺利推进。
附件:石柱县农村供水保障项目初步设计报告专家评审意见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水利局
2023年6月26日
抄送:刘学彬局长,李世安调研员,规计科,建管科,水利科,安全科,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水利局办公室 2023年6月28日印发
附件 石柱县农村供水保障项目初步设计报告
专家组评审意见
2023年6月13日,石柱县水利局组织召开了《石柱县农村供水保障项目初步设计报告》(以下简称《初设报告》)专家评审会,石柱县水利局、石柱县水利工程服务站(项目法人)和山东新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设计单位)等单位及特邀专家参加了会议。会议成立了专家组,专家组成员会前详细审阅了《初设报告》,会上听取了设计单位对《初设报告》主要内容的汇报,并进行了认真讨论,同时提出了修改意见。会后,设计单位根据专家提出的修改意见对《初设报告》进行了补充、修改和完善,经专家组复核,认为《初设报告》基本达到初步设计阶段深度的要求,形成专家组评审意见如下:
石柱县农村供水保障项目位于重庆市石柱土家族自治县辖区,项目涉及下路街道、龙潭乡、临溪镇、王家乡、悦崃镇、大歇镇、南宾街道等多个街道、乡镇。
工程任务为对现状供水工程进行巩固提升,通过对取水点整治、新建水厂、改建水厂、新建配水管、延伸配水管道等多项措施实现工程区的规模化供水。改善工程区的供水条件,进一步提高工程区的水质、水量。从而提升农村供水保障水平,实现农村供水高质量发展。
项目建设内容包括新(改)建农村供水保障工程7处、管网延伸工程1处,实施县饮水协会管理的15座小型集中水厂巩固提升及管网改造工程。新(改)建集中水厂总规模6350m³/d,新建输配水管道共计158.502km,其中输水管线总长30248m,配水管线总长128254m。
基本同意参证站选择。本项目龙河流域上有石柱文站,该站的测
验精度及整编资料质量较好,能满足设计要求,可作为本次各供水工程水文分析计算的依据。
(一)区域构造稳定性与地震
基本同意区域构造稳定性与地震评价。工程区属构造剥蚀中低山沟谷地貌,工程区在大地构造位置上位于扬子准地台(Ⅰ1级)—重庆台坳(Ⅱ1级)—重庆陷褶束(Ⅲ1级)—万州凹褶束(Ⅳ1级)。工程区地震动峰值加速度为0.05g,相应本区地震基本烈度为Ⅵ度,属于相对稳定弱震环境,区域稳定性较好,适宜修建工程。
(二)厂区工程地质
基本同意厂区工程地质评价。各厂区涉及岩性为泥岩、页岩、砂岩、灰岩、白云岩。岩层多呈单斜状,地质构造较简单,无断层发育;根据邻近工程相关经验,各厂区环境水对混凝土无腐蚀性,对混凝土中的钢筋具弱腐蚀性,对钢结构具弱腐蚀性。各厂区边坡现状稳定,施工时应注意顺向坡的开挖,必要时采取相应的措施保证施工安全,建议将水厂基础置于经工程处理的覆盖层上或基岩上。
(三)输水管道与进厂公路地质评价
基本同意输水管道与进厂公路地质评价。各管道及进厂道路沿线多为中低山地貌区,管道沿线覆盖层一般0.0~3.0m,主要为粉质粘土夹碎石,基岩为泥岩、页岩、砂岩、灰岩,坡度一般坡度15~35°,局部在40°以上,基岩多在地形陡峭处出露。沿线地质构造较简单,未见断层及构造破碎带发育。经过地面地质调查,沿线未见较大规模的崩塌堆积体、滑坡体和泥石流等地质致灾体,未见影响管线布设的不良地质现象。
对于管道、公路可以覆盖层或基岩作为持力层,对覆盖层应进行夯实处理。以基岩或夯实覆盖层作为镇、支墩以及水池的基础持力层,跨沟段需做好防冲刷防护,公路挡墙建议置于基岩上。由于开挖后多为岩土质边坡,要特别注意顺向坡的稳定问题,应作适当的防护处理。
(四)天然建筑材料
基本同意天然建筑材料评价。工程区在石柱县广泛分布,本工程所需块(条)石料、粗骨料、细骨料可在各工程区附近石料加工场就近购买。
(五)弃渣场地质评价
基本同意弃渣场地质条件评价。工程区在石柱县广泛分布,弃渣量不大且分布广分散,故不需集中堆放,采取就近堆放就近回填覆土的方式处理。
(六)下阶段工作建议
1、边坡开挖时应分级开挖、分级支护。
2、在施工过程中,遇到管道、线缆、道路,应做好保护工作。
3、在施工过程中如果遇到特殊地质状况,应及时与勘测、设计单位联系处理。
4、建议加强施工地质工作,以便较准确的掌握和处理施工开挖时遇到的具体情况,使工程措施更符合开挖后的实际环境,同时应注意施工安全。
(一)工程任务
基本同意本工程建设任务为新建农村供水保障工程7处、管网延伸工程1处、实施县饮水协会管理的15座小型集中水厂巩固提升及管网改造工程。通过建设取水建筑物、集中水厂及其配套管网、管网延伸等工程,解决各供区人口、牲畜的饮水问题,满足供区居民的生活、生产用水需要,让群众饮上清洁、卫生、安全可靠的自来水,从而提升农村供水保障水平,实现农村供水高质量发展。
(二)设计水平年与设计保证率
基本同意现状基准年。本供水工程设计基准年为2022年,设计水平年为2035年。
基本同意供水保证率为95%。
(三)供区范围及设计供水规模
基本同意供水范围及设计供水规模的确定。本项目供水范围涉及下路街道、龙潭乡、临溪镇、王家乡、悦崃镇、大歇镇、万安街道等多个街道、乡镇,总供水规模为10837m³/d,设计总供水人口66663人,其中新建/改建水厂供水规模6350m³/d,供水人口33774人;分散供水规模37m³/d(大歇镇黄山村后山组),供水人口326人;管网延伸工程中梁峰水厂供水规模为500m³/d,供水人口3928人;维修整治已成水厂供水规模3950m³/d,供水覆盖人口28635人。
(一)工程等级及标准
原则同意工程等别、建筑物级别及洪水标准。
工程等级为Ⅴ等,建筑物级别为5级。设计洪水标准采用 10 年一遇,校核洪水标准采用20 年一遇。
(二)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原则同意工程合理使用年限为30年。
(三)工程选址、选线
基本同意工程选址、选线。项目点供水范围涉及下路街道、龙潭乡、临溪镇、王家乡、悦崃镇、大歇镇、万安街道等多个街道、乡镇。
(四)主要建筑物型式选择
基本同意主要建筑型式选择,新建6处供水水厂、改建1处供水水厂均采用钢制一体化净水设备。
(五)工程总布置
基本同意工程总布置。工程主要由下路街道天泉村、龙潭乡都会村、临溪镇高建社区、王家乡光华村、悦崃镇绿桃村、大歇镇龙泉村、鱼池镇鱼池水厂等供水保障工程、南宾街道梁峰管网延伸工程及小型集中水厂巩固提升及管网改造工程共计9个单项工程组成。
(六)主要建设内容
本工程建设内容及规模,石柱县农村供水保障工程 7 处、管网延伸工程 1 处;实施县饮水协会管理的 15 座小型集中水厂巩固提升及管网改造,共含 9 个单项工程,其中:
1.下路街道天泉村供水保障工程新建输水管线 4932m;新建水厂1座,日处理能力1500m³/d;新建配水管网线总长12595m,新建调节池1座(杨柳湾水池)。
2.龙潭乡都会村供水保障工程新建输水管总长14523m;新建水厂1座,日处理能力300m³/d;厂区内新建泵站1座配套调节池1座;
新建配水管线总长18376m。
3.临溪镇高建社区供水保障工程改建现状庆口水厂厂区,拆除原过滤水池及花坛,新建200m³/d 组合式一体化净水设备1套,维修现状围墙、管理房和清水池。
4.王家乡光华村供水保障工程新建水厂一座,日处理能力350m³/d,新建配水管线16825m。
5.悦崃镇绿桃村供水保障工程新建输水管线 7309m;新建水厂1座,日处理能力300m³/d。
6.大歇镇龙泉村供水保障工程新建后山组供水取水口1座、调节池1座;新建2根输水管线,总长3424m;新建水厂1座,日处理能力700m³/d(含软水设备1套);厂区内新建泵站1座,厂区外改造泵房1座;新建5根配水管线,总长11906m。
7.鱼池镇鱼池水厂供水保障工程新建输水管道60m;新建水厂一座,日处理能力3000m³/d,新建配水管线51666m,新建调节池1座,重建调节池4座,五座现状调节池增加盖板。
8.南宾街道梁峰管网延伸工程新建配水管道9712m,新建2座调节池;新建潜水泵2座。
9.小型集中水厂巩固提升及管网改造工程整治取水建筑物9处、整治水厂厂区15处、新(改)建配水管道7174m。
(一)水力机械
基本同意管道附件设备选型。
(二)电气
基本同意工程电源方案,电源引接线方式,电气设备选型及布置方式,过电压保护及接地设计方案。
(三)金属结构
基本同意底拦栅坝系统金属设备的设置和选型。基本同意金属结构设备的防腐蚀方案。
(一)施工条件
施工条件产述基本清楚。
(二)料场的选择与开采
工程所需砂石、块石料在附近的料石场购买。
(三)施工导流
基本同意导流建筑物级别为5级,导流标准为5年一遇,导流时段为12月~次年2月。基本同意施工导流采用围堰一次性拦断河道、导流涵管过流的导流形式。
(四)主体工程施工
基本同意主体工程的施工程顺序、施工方法、机械设备配置。
(五)施工交通
基本同意利用现有交通线路作为本工程的对外和场内交通线路;新建、扩建道路基本满足本工程运输需要。
(六)施工工厂设施
基本同意砼拌合系统、机械修配及综合加工系统、供风、供水、供电及通讯的布置方案。
(七)施工总布置
基本同意施工总布置原则及施工分区布置规划、土石方平衡及弃渣规划。
(八)施工总进度
基本同意施工标段划分,一标段包括鱼池水厂、临溪庆口水厂和王家光华水厂;二标段包括悦崃绿桃水厂、大歇龙泉水厂和龙潭都会水厂;三标段包括下路天泉水厂、南宾梁峰水厂管网延伸和15处小型集中水厂巩固提升项目。一标段施工总工期12个月,二标段施工总工期9个月,三标段施工总工期12个月。
(九)施工劳动力及主要技术供应
基本同意主要施工机械设备配置。
(一)建设征地处理范围
基本同意建设征地范围。
(二)实物调查
基本同意实物调查的组织形式、方法,实物调查成果。
工程征地总面积137.92亩,其中:永久占地10.54亩,临时占地127.38亩。
(三)补偿标准和投资概算
征地移民补偿投资概算编制依据、原则和补偿标准基本符合国家、重庆市和石柱县政府有关文件规定。
基本同意本阶段征地与移民安置概算投资199.97万元。
九、环境影响评价
基本同意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的依据及设计标准,工程环境影响现状调查与评价内容,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环境保护对策措施,环境监测与管理,环境保护投资概算。
环境影响评价以专题批复为准。下阶段应进一步完善环境保护措施设计。
基本同意项目区自然概况、水土流失及水土保持情况评价,主体工程水土保持评价,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及分区,水土流失预测,水土流失防治标准和总体布局,分区防治措施设计,水土保持监测与管理,水土保持投资概算。
下阶段应结合水土保持方案批复进一步完善防治措施设计。
基本同意劳动安全与工业卫生章节内容。
基本同意节能评价内容。
基本同意本阶段确定的石柱县农村供水保障项目建设期及运行期管理体制和机构设置基本合理,工程管理和保护范围基本可行。
基本同意信息化建设内容、总体架构、视频监控系统、计算机监控系统、综合信息管理系统、监控中心及机房的设计方案。
(一)投资概算编制采用重庆市水利局、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发布2021年版《重庆市水利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和配套定额、文件符合现行水利工程概算编制规定。
(二)基本同意人工工资、主要材料价格、机械台时费等基础价格。
(三)基本同意修改后的建安工程单价分析和费用计算。
(四)本工程概算总投资4796.40万元,静态总投资4675.65万元,工程部分投资4186.84万元,专项投资488.83万元。其中建筑工程1168.34万元,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1224.81万元,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923.74万元,施工临时工程103.23万元,独立费用567.35万元,基本预备费199.37万元,建设征地费用199.97万元,环境保护费71.7万元,水土保持费用217.16万元,建设期利息为120.75万元。
基本同意经济分析采用的方法和结论。本工程经济内部收益率大于7%,国民经济评价基本可行。财务收入大于年运行费,基本能维持工程的日常运行,项目具备一定的生存能力。
基本同意节水评价范围、现状节水水平评价、节水潜力分析和主要节水目标与指标。
基本同意节水措施方案与节水效果评价。
石柱县农村供水保障项目包括农村供水保障工程7处、管网延伸工程1处、实施县饮水协会管理的15座小型集中水厂巩固提升及管网改造工程。通过本阶段的勘察设计工作及对现状的分析,采取了经济合理技术可行的设计方案,通过对工程实施,提高当地供水水质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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