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及过程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施工合同和变更管理,严肃财经纪律,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县财政局牵头起草了《关于进一步明确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有关事项的通知》。先后征求了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行政审批局、县司法局的意见,达成一致意见后,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明确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有关事项的通知》。
二、起草依据
该通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政府投资条例》、县委办公室 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饶县政府投资项目资金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广办发〔2022〕18号)、县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县级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的意见》(广政办字〔2022〕17号)文件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制定。
三、主要内容
《通知》总分为四部分。
第一部分招标管理:明确了招标文本及相关要求,规定了县发改局、县行政审批局、县财政局、县司法局等4部门联合审查会商的程序及资料清单。
第二部分合同管理:明确了施工合同文本及相关要求、合同内控管理,规定了县发改局、县行政审批局、县财政局、县司法局等4部门联合审查会商的程序及资料清单。
第三部分变更管理:明确了变更范围、变更原则、变更审批程序等相关事项。
第四部分责任追究:列举了在建设项目管理过程中对单位及其相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的情形。
四、疑问解答联系方式和地址
1.联系单位:广饶县财政局
2.联系方式:0546-6921867
3.联系地址:山东省东营市广饶县乐安大街787号
政策原文:广饶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明确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有关事项的通知(广政办字〔2023〕1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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