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广饶县城市更新暂行办法》政策解读

一、起草背景及依据

2021年4月15日,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印发的开展2021年城市体检工作的通知,东营市于被列为城市体检样本城市。2022年7月4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印发《关于开展2022年城市体检工作的通知》(建科〔2022〕54号),将东营市再次列为城市体检样本城市,市住房城建管理局要求我县结合省级城市更新试点工作,组织开展城市体检工作。2022年11月8日,东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印发东营市城市更新暂行办法的通知》(东政办字〔2022〕60号),要求县区参照执行。为切实做好城市更新工作,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品质,激发城市活力,加快现代城市建设,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此文件。

二、主要内容

《广饶县城市更新暂行办法》共分五部分。

第一部分,总则。办法适用范围主要为中心城区,包括广饶街道、乐安街道。办法指出的城市更新,主要包括城市风貌塑造,城市生态修复,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设施完善,棚户区、老旧小区、老旧街区、老旧楼宇改造,完整居住社区建设,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以及县政府认定的其他城市更新情形。

第二部分,工作机制。主要包含确定有关部门单位工作职责等内容。城市更新工作具体由县城市规划和建设品质提升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并研究有关重大事项,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督促指导各成员单位工作落实。县政府及县政府指定的部门单位应当完善工作机制,认真履行职责,明确目标任务,按规定组织实施城市更新。县政府有关部门单位应当按照职责分工,为城市更新提供政策指导和管理服务。

第三部分,策划实施。主要包含专项规划编制、年底计划制定、更新片区实施方案和城市更新年度计划审核审批程序以及城市更新要求等内容。县政府依据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和城市体检评估成果及有关规定,合理确定城市更新重点、划定城市更新片区(单元),明确城市更新目标方向和实施策略,组织编制城市更新专项规划。广饶街道、乐安街道及县政府指定的部门单位根据城市更新专项规划,研究提出重点更新片区实施方案和城市更新年度计划。县住房城乡建设局会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部门单位负责对重点更新片区实施方案和城市更新年度计划进行审核,按程序报县政府审批后实施。

第四部分,资金筹措。主要包含城市更新经费及项目资金来源等内容。县政府应当将财政安排的城市更新经费纳入年度预算,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地方政府债券等资金支持。支持引导利用政府投资、社会资本、国家政策性金融机构与商业金融机构推进城市更新项目建设、运营和管理。

第五部分,支持政策。主要包含项目论证、资金、审批、税收优惠等内容。对列入国家、省、市级重点项目的城市更新项目,优先保障土地等要素供应。对城市更新重点项目,采取“一事一议”方式,在规划审批、土地供应、用地调整、资金保障等方面给予相关政策支持。对符合条件的项目,可通过“附带城市设计”方式出让土地使用权,并按照片区规划实施滚动开发建设。审批部门开辟城市更新项目行政审批绿色通道,精简项目审批事项和环节,构建快速审批流程,提高项目审批效率。城市更新项目依法享受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减免和税收优惠政策。



政策原文:广饶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饶县城市更新暂行办法》的通知(广政办字〔2023〕1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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