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编写背景
根据《东营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相关内容,结合我区自然灾害救灾救助工作实际情况和新时代应急救灾救助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开发区应急局组织编写《东营港经济开发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2023年1月开始编写工作,2月形成《东营港经济开发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初稿,征求有关部门(单位)意见,并进一步修改完善,报送开发区党政办公室。
二、编写内容
一是明确职责定位和主要任务。《预案》定位于区级层面自然灾害救助专项应急预案,坚持常态救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着眼于应对处置各类自然灾害,也涵盖了处置各类突发事件导致的灾害救助等方面内容。按照机构改革后,有关部门的职责职能,强化了区有关部门(单位)应对处置自然灾害全过程的救助措施,体现了灾前充分防范、灾中高效应对、灾后有序救助的工作要求。
二是坚持灾害防范、救援救灾一体化。加强救灾救助与灾害防范阶段的工作衔接,“灾害救助准备”部分提出“发出预警预报”、“加强应急值守”、“做好应急准备”、“派出工作组”、“发布预警信息”等5项救助准备措施,细化了灾害风险防范的要求和措施。
三是明确灾害救助应急响应启动条件。根据自然灾害形势和当前救灾救助工作任务,结合我区近年灾情形势的特点和《山东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东营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的响应条件,《预案》对四个响应等级的核心指标(死亡或可能死亡人数、紧急转移安置或需紧急生活救助人数、倒塌和严重损坏房屋户数、干旱灾害造成缺粮或缺水生活困难人数)进行了明确。
三、主要特点
一是完善启动条件。在区级应急响应一至四级启动条件中增加了一个启动条件,确保《预案》符合我区救灾救助工作实际,实现与《山东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东营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有序有效衔接。
二是明确保障措施。《预案》丰富和优化了资金保障、物资装备保障、通信和信息保障、医疗卫生保障、交通运输保障与治安维护、设备和设施保障、人力资源保障、社会动员保障、科技保障、宣传教育等各项保障措施,同时细化了预案演练、教育培训、考核奖惩等举措。
三是健全预警预报。结合机构改革后部门单位职责职能,细化了发出预警预报”、“加强应急值守”、“做好应急准备”、“派出工作组”、“发布预警信息”等灾害救助准备有关内容,并根据需要及时提供相关地理信息数据。区应急局根据自然灾害预警预报信息,结合可能受影响地区的自然条件、人口和社会经济状况,对可能出现的灾情进行研判,当灾情可能威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影响基本生活,提前采取应对措施。
原文链接:东营港经济开发区党政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营港经济开发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的通知(东港开办发〔2023〕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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