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高成长型中小企业培育计划》解读

一、《培育计划》出台的背景

中小企业是推动创新和转变发展方式的关键,是新旧动能转换的生力军。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民营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发展。2018年11月1日,习近平总书记亲自主持召开民营企业座谈会,明确提出了大力支持民营企业发展壮大的重要举措。今年4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进一步激发中小企业活力和发展动力。省、市相继出台了支持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等系列政策。当前,在全市上下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六届四次全会精神,加快推进新旧动能转换,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形势下,抢抓发展重大机遇,加大我市高成长型中小企业培育力度,打造一批成长快、竞争力强的优势中小企业群体十分必要。今年1月份,赵志远市长安排对全市中小企业发展情况进行调研,并在调研报告批示要求对成长型中小企业持续培育,打造我市工业发展新生力量。李宽端书记批示“这是推进产业转型升级、新旧动能转换的好办法,就是要引领、引导”。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部署要求,落实好市委六届四次全会精神,加大中小企业培育力度,4月26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东营市高成长型中小企业培育计划》(东政办发〔2019〕3号)(以下简称培育计划),梳理汇总了一系列有针对性的扶持政策,明确了培育机制,集中力量培育一批发展潜力大、成长进步快、在行业内具有明显规模优势或技术领先地位的高成长型中小企业,打造一批成长快、竞争力强的优势中小企业群体,引领全市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4月27日,赵志远市长主持召开全市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座谈会,专门听取中小企业的意见建议,深刻分析我市中小企业发展面临的困难问题,就促进中小企业做大做强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

二、《培育计划》重点政策措施

《培育计划》围绕上规模、提质效、促上市,重点在全市营业收入1000万元至5亿元的中小企业中,分期分批集中培育一批高成长型中小企业。力争到2023年,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达到1100家;科技型中小企业超过500家、高新技术企业超过300家;上市(挂牌)企业超过300家;新认定制造业单项冠军、隐形冠军、专精特新、瞪羚企业达到100家。

为促进培育企业快速成长,确保任务目标的实现,《培育计划》梳理了普惠性扶持和重点支持两类政策。

(一)普惠性政策。一是在降低企业社保费率、支持企业项目建设、提升企业创新能力、推进“专精特新”发展、加强惠企政策落实等方面,支持企业提质增效。二是在开展应收账款融资、强化续贷转贷支持、支持企业直接融资方面,加大金融扶持力度。这些是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都能享受的普惠政策,在以往开展的政策宣讲活动中进行过解读,并可在东营市惠企政策服务平台查询。

(二)重点培育政策。主要针对今天发布的高成长型中小企业重点培育企业。一是实行主办银行制度。优先将重点培育企业纳入“银企互信名单”,建立“一对一”或“主办银行+协办银行”的主办银行模式,为企业量身制定综合性金融服务方案。二是加强担保机构支持。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对符合条件的重点培育企业融资提供增信支持,切实降低综合融资成本。财政部门设立风险补偿资金,对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为重点培育企业担保发生的代偿损失给予补偿。三是优先提供要素保障。在项目用地、环境容量、能耗指标等方面优先支持重点培育企业,优先安排重点培育企业主要负责人参加市企业家培养“1121”工程培训活动。

为加强培育过程管控,建立了相应的服务机制。一是实行动态管理。建立重点培育企业成长档案,进行跟踪调度,发生安全、质量、环境违法违规行为造成较大影响或被列入失信企业名单的,将及时调整出重点培育企业名单。每年从重点培育企业中选树10家左右标杆企业,给予通报表扬。二是及时解决企业难题。重点培育企业遇到发展问题,可通过“企业难题直通车”直报市政府。为重点培育企业建立行政审批“绿色通道”。市政府每季度专题研究一次重点培育企业在行政审批、融资需求、要素保障等方面遇到的重大问题。每家重点培育企业配备一名政务服务员,实行常态化跟踪服务。三是加强政企沟通。市政府每年至少召开2次中小企业座谈会,及时听取企业的意见建议。四是强化宣传引导,在政府门户网站常态化公布重点培育企业名单。加强对重点培育企业的宣传,营造“高成长型中小企业”品牌效应。

三、首批重点培育企业特点

经过县区政府和市属开发区管委会推荐,市政府统筹研究,确定公布了全市首批35家高成长型中小企业重点培育企业,首批重点培育企业突出4个特点。

一是符合市委六届四次全会精神要求。35家企业所在行业均属于“5+2+2”产业体系,具有明确的发展规划、实施路径和近期目标,符合全市产业发展导向。

二是成长速度快。35家企业,近两年主要经济指标均实现两位数甚至几倍的增长速度,已经具备了跨越发展的条件,是全市主导产业骨干企业的重要梯队。

三是创新能力强。35家企业共计拥有专利585项,其中,发明专利121项,24家企业建有市级以上研发机构,14家企业拥有省级以上研发中心或重点实验室,形成了一定的核心竞争力。

四是规范化程度高。35家企业内部管控机制健全,财务管理规范,银行信用良好,对接资本市场的条件逐步完善,目前,已有4家企业创业板或新三板上市,12企业纳入上市后备。

近期,将集中抓好首批35家重点培育企业的政策落实、政务服务、运行监测和效果评估。根据35家企业培育情况,适时组织遴选公布第二批高成长型中小企业重点培育企业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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