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负责人解读】:枣庄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党组书记、主任杨雷解读《枣庄市落实山东省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建设工作方案》


11月1日,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枣庄市落实山东省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建设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为了便于社会公众知晓、理解政策相关内容,推动政策落地见效,现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2021年12月,经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卫生健康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批复,同意包括山东省在内的7省市建设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2022年6月,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山东省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建设方案》。省委深改办将16地市“创建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工作纳入了全省30项共性改革任务。为推动我市中医药事业和产业高质量发展,助力山东省建设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结合我市中医药发展实际情况,制定了《枣庄市落实山东省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建设工作方案》。

二、主要依据

(一)《山东省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建设方案》(鲁政办字〔2022〕67号);

(二)《山东省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建设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专项行动方案》(鲁卫中西医指导字〔2022〕9号);

(三)《山东省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建设中医药文化建设专项行动方案》(鲁卫中医药政法字〔2022〕2号);

(四)《山东省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建设医保支持政策专项行动方案》(鲁医保发〔2022〕20号);

(五)《中共枣庄市委、枣庄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枣发〔2021〕21号)。

三、主要内容

《工作方案》包括总体目标、重点任务、保障措施三大部分。

(一)总体目标。提出了到2025年的总体工作目标,在中医药服务体系、服务能力、特色优等方面有较大提升,省级区域中医医疗中心和淮河生态经济带的中医药辐射带动作用进一步凸显,开创枣庄市中医药传承创新高质量发展新局面。

(二)重点任务。一是健全中医药高质量发展治理体系。把中医药放在工作全局中统筹谋划推进,经常性研究部署促进中医药发展重要政策、改革举措。二是打造中医药特色服务新地标。全面完成省级区域中医医疗中心建设任务,支持市中医医院建设名院、名科、名医、名药加快推动区(市)级中医药服务能力标准化建设。三是筑牢基层中医药服务网底。大力实施中医药适宜技术培训推广行动和基层中医药特色服务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全面铺开智慧共享中药房,推动优质中医医疗资源下沉基层。四是推动中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把中医药产业融入“工业强市、产业兴市”战略,促进中医药工业扩能增效。大力发展中医药+”新业态,将特色资源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五是改革中医药价格和医保政策。深化中医药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支持中医医疗机构开展DRG付费改革按病种收付费改革、推广中医日间病房医保结算工作。六是创新中医药人才培养招引模式。加大中医药高层次人才柔性引进力度,大力实施“三经传承”战略,加强中医药特色疗法挖掘整理传承,培养一批中医药领军人才、特色人才。七是构建符合中医药特点的评价机制。健全符合中医药特点的人才评价机制建立健全体现中医药特点的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推进公立中医医院绩效考核和等级评审工作。八是加强中医药文化建设。深入开展中医中药十百千系列服务活动中医药八进活动,开展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文化长廊、文化街和主题公园建设,建成一批中医药文化知识角、中医药文化进校园试点学校形成具有枣庄特色的中医药下沉基层新路径。九是培树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典型。各区(市)、市政府各部门根据全省中医药综合改革重点任务,先行先试、探索创新,抓好我市入选的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揭榜挂帅”改革项目实施,尽快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经验做法。   

(三)保障措施。从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营造良好环境三个方面保障《工作方案》确定的各项任务目标落实到位。

四、涉及范围

各区(市)人民政府,枣庄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五、政策解读机关及政策咨询电话

政策解读机关:枣庄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政策咨询电话:3151586  36900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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