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受理时间:5月15-30日(节假日除外)二、受理地点:高新区石桥中心卫生院(地址:高新区北辛路77号。市内乘58路公交车北石村站下车即到)三、提供材料:1、曾住院的需提供材料: a、《淄博市基本医疗保险慢性病鉴定申请表》一份(可从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下载); b、住院病历复印件(A4纸); c、身份证复印件(A4纸); d、一张一寸照片; 2、未住院的需提供材料: a、《淄博市基本医疗保险慢性病鉴定申请表》一份(可从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下载); 原文链接
各位居民大家好: 为更好地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做好退役士兵安置和权益保障工作有关文件精神,从5月13日起对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进行摸底登记。登记范围为:①1978至1998年冬季退役转业志愿兵;②1999至2015年冬季退役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转业士官;③1999至2015年冬季退役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初级士官;④1978至2015年冬季退役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义务兵。符合以上情况的退役士兵人员请携带以下证件:①身份证;②户口本;③房产证;④退役证(或退役证明原文链接
根据淄博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高新区分局《关于印发高新区药品零售企业集中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淄高新食药监发[2017]10号)要求,截至2017年5月2日,仍有部分药品零售企业未按时报送自查整改报告,现予公布:■淄博高新区四宝山圣仁堂药店■淄博开发区民友堂大药房■淄博高新区石桥颜姿堂药店■淄博为民医药连锁有限公司裕锋药店■淄博为民医药连锁有限公司第四十一分店■淄博亿心堂医药销售有限公司第十四分店■淄博环球慈济堂医药有限公司新生大药店■淄博环球慈济堂医药有限公司忠立堂药店原文链接
部门名称咨询数-回复数-回复率 规划二处 16-16-100.00% 建设局 13-13-100.00% 四宝山街道办事处 12-12-100.00% 淄博保税物流园区 7-7-100.00% 高新供电中心 3-3-100.00% 纪委、监察局 2-2-100.00% 工委、管委会办公室 2-2-100.00% 地方事业局 2-2-100.00% 高新区交警大队 2-2-100.00% 组织人事部 1-1-100.0原文链接
高新区各企业:关注民生、重视民生、保障民生、改善民生,是各级党委和政府的神圣职责和终极目标。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调整劳动关系的重要法律制度。企业与职工代表依法通过平等协商确定劳动报酬、劳动标准等,既是企业的法律责任,也是企业应该承担的社会责任。为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落实《中共淄博市委、淄博市政府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实施意见》精神,在经济发展新常态下,充分发挥集体协商制度在调整劳动关系中的基础性作用,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促原文链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对2016年落实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予以表扬激励的通报国办发〔2017〕3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为充分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进一步健全正向激励机制,鼓励地方因地制宜、大胆探索,竞相推动科学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对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加大激励支持力度的通知》(国办发〔2016〕82号),经国务院同意,对2016年落实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适度扩大总需求、促进创新驱动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等有关重大政策原文链接
接访时间工委、管委会领导职 务 分管工作 5月2日 程光磊 工委副书记 负责牵头目标考核工作;协助分管审计物价局;分管工委、管委会办公室;主持机关党委工作 5月4日 孙 刚 工委副书记 协助主要领导分管基层组织建设工作,负责牵头政法和信访维稳工作;分管高新区公安分局、高新区法院、高新区检察院。 5月9日 周 军 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负责牵头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安全生产委员会中分工的工作;分管建设局、行政执法局、环保局。负责联系原文链接
部门名称发布信息数 责任人 工委、管委会办公室 198 地方事业局 28 淄博保税物流园区 20 高新区消防大队 18 经济发展局 11 行政服务中心 11 创业中心 11 淄博十一中 10 投资促进局 9 综治办 8 高新区地税分局 8 规划二处 7 财政局 6 安监局 6 宝山生态科技园区 5 高新区法院 5 原文链接
关于开展2017年外商投资企业年度投资经营信息联合报告工作的通知.docx原文链接
淄博高新区石桥真诚百货店等1072户个体工商户:经查,你未按照《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报送2013—2014年度报告,经现场检查,你已不在登记的经营场所经营。根据《个体工商户条例》、《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和《国务院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20号)等规定,我局拟对你登记的营业执照予以特殊注销,现予公示,公示期:2017年4月14日至4月28日。公示期间,经营者或债权人等利害关系人可以书面形式向业户辖区工商所提出异议,并提供相关原文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