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2017年上半年门诊慢性病受理公告

  一、受理时间:
  5月15-30日(节假日除外)
  二、受理地点:
  高新区石桥中心卫生院(地址:高新区北辛路77号。市内乘58路公交车北石村站下车即到)
  三、提供材料:
  1、曾住院的需提供材料:
  a、《淄博市基本医疗保险慢性病鉴定申请表》一份(可从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下载);
  b、住院病历复印件(A4纸);
  c、身份证复印件(A4纸);
  d、一张一寸照片;
  2、未住院的需提供材料:
   a、《淄博市基本医疗保险慢性病鉴定申请表》一份(可从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下载);
  b、近期二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书;
  c、两年内连续治疗的门诊病历复印件;
  d、近期化验单或检查报告复印件;
  e、一张一寸照片;
  f、身份证复印件(A4纸);
  四、注意事项:
  1、增加门诊慢性病病种的,按上述要求提供所需材料,每个参保居民最多申请三个病种。
  2、已取得门诊慢性病资格的参保人,如慢性病医疗费用连续三年未达到起付标准,应到所属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慢性病资格复核,复核合格的,方可继续享受慢性病待遇。恶性肿瘤(包括白血病)、尿毒症、脏器官移植不设资格复核期限。
  3、患有恶性肿瘤(包括白血病)、尿毒症、脏器官移植等危重疾病参保人,可随时向高新区社保处提出申请,经评定确认后,按规定享受门诊慢性病补助待遇。
  五、咨询电话:
  1、石桥中心卫生院
  电话:3912885
  2、四宝山街道办事处人社所
    电话:2341102
  3、宝山生态科技园区人社所
  电话:3987053
  4、保税物流园区人社所
  电话:3780199
    5、高新区人社综合服务中心
  电话:2326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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