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1年4月16日,东营市生态环境局印发《关于公布通过清洁生产审核评估验收重点企业名单的通知》(东环发〔2021〕##号),该通知旨在认真落实《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下达2020年度山东省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名单的通知》(鲁环函〔2020〕152号)要求,对我市2020年度通过清洁生产审核评估验收的企业名单进行公示。
一、《通知》下发背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山东省清洁生产促进条例》、《清洁生产审核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重点行业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的通知》(环办科财〔2020〕27号)要求,山东省生态环境厅下发了《转发》(鲁环字〔2021〕15号),同时结合我市清洁生产审核年度工作,对通过清洁生产审核评估验收的企业进行公示。
二、《通知》的主要内容
公布我市2020年度通过清洁生产审核评估验收的企业名单。
三、重要举措
我市以能源、冶金、焦化、建材、有色、化工、印染、造纸、原料药、电镀、农副食品加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等13类行业为重点,深入推进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加大日常监督检查力度,按规定开展评估验收,提高清洁生产审核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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