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知识小讲堂——关于家政服务业从业人员意外伤害保险补贴发放和管理的通知

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减轻企业税费负担降低财务支出成本的意见》(鲁政发〔2016〕10号)和威海市财政局、威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通知》(威财社〔2017〕14号)文件有关规定,我市出台了《关于家政服务业从业人员意外伤害保险补贴发放和管理的通知》,现将政策解读如下:

一、享受条件或范围

在威海市行政区域内进行工商注册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经营主业为家政服务、养老服务、社区照料服务、病患陪护服务或残疾人托养服务等服务事项的家政服务机构,通过定点商业保险机构,统一为16-60周岁的从业人员购买不低于120元标准的意外伤害保险。

二、办理程序

1.申请人通过山东省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网上服务大厅-单位网上服务大厅或到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大厅综合柜员提交申请;

2.经人社部门审核通过并公示无异议后,拨付资金至申请人在银行开立的基本存款账户;

3.业务办结。

三、所需材料

1.家政服务机构注册登记证照副本;

2.从业人员与家政服务机构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

3.定点商业保险机构出具的保险费收费发票和被保险人名单。

 

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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