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工作的决策部署,聊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部门印发了《关于做好2022年脱贫人口稳岗就业工作的通知》,聊城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副主任逯国防接受媒体记者采访,对有关情况进行了专门解答。
问题一:2022年度脱贫人口就业目标任务是怎么确定的?
按照稳存量、扩增量、提质量,以及脱贫人口就业规模稳中有升的要求,结合我市2021年度脱贫人口就业规模,拟定全市脱贫人口务工规模不低于3.38万人,吸纳中西部脱贫人口来聊就业不低于0.35万人。
问题二: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具体内容是什么?
为积极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着力提高城乡低收入群体收入,推动实现共同富裕,根据省委省政府安排部署,我市自2022年开始实施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乡村公益性岗位主要安置脱贫享受政策人口(指乡村振兴部门登记管理的相应人员,含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农村低收入人口(指民政部门登记管理的相应人员)、农村残疾人(指残联登记管理的相应人员)、农村大龄人员(45-65周岁)等群体;城镇公益性岗位主要安置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城镇大龄失业人员(女性45周岁以上、男性55周岁以上至法定退休年龄)等就业困难群体。城乡公益性岗位统一实行政府补贴,按照不低于当地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或月最低工资标准,由县(市、区)依据岗位类型、劳动时间等因素确定,按月发放。同一人员的岗位补贴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乡村公益性岗位到期后可视情适当延长,城镇公益性岗位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延长至法定退休年龄。乡村公益性岗位为在岗人员购买意外伤害商业保险,城镇公益性岗位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问题三:乡村振兴劳务基地奖补是怎么规定的?
为切实发挥各类经济组织吸纳农村劳动力,特别是脱贫人口就业作用,允许各县(市、区)制定政策,开展乡村振兴劳务基地认定,经认定的乡村振兴劳务基地,按照吸纳脱贫人口数量给予补贴。其中,稳定就业(与脱贫人口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按时支付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劳动报酬)的,按照每人72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贴;灵活就业(为脱贫人口提供季节性或非全日制工作岗位,申请认定前12个月内工作收入不低于当年省定监测线)的,按照每人2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贴。
文章内容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联系删除、联系电话:023-85238885
参与评论
请回复有价值的信息,无意义的评论将很快被删除,账号将被禁止发言。
评论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