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30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促进“个转企、产转法、小升规”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为了便于社会公众知晓、理解政策相关内容、推动政策落地见效,现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市场主体是经济发展的源头活水,是GDP等经济指标核算的重要影响因素,做好“个转企、产转法、小升规”工作是壮大市场主体、增强发展韧劲、稳住经济基本盘的重要举措。2023年,国家将组织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做好“转企升规”工作对全面反映我市实施“工业强市、产业兴市”战略实际成效、巩固提升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成果至关重要。8月24日,市政府分管领导召开专题会议,就《实施意见》起草工作进行安排。
二、起草过程
为加快做大全市市场主体存量、做优市场主体质量,根据市政府安排,市政府决策研究中心结合我市实际,参照外地市相关政策和经验做法,并在征求各区(市)、枣庄高新区和市委组织部、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统计局、市税务局、市财政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科技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审批服务局等20家单位意见的基础上,起草了《实施意见》。2022年9月30日,《实施意见》经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实施。
三、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主要包括指导思想、工作目标、重点工作、支持措施、组织保障5个部分,《“个转企、产转法、小升规”任务目标分解表》作为附件。
第一部分“指导思想”。主要明确了《实施意见》的根本遵循,坚持“政府引导、主体自愿、统筹推进、分类实施”原则,按照“规范一批、培育一批、壮大一批、升级一批”的工作思路,加大企业培育和转型升级力度,积极推进“个转企、产转法、小升规”工作,促进企业更好更快地成长、发展、壮大。
第二部分“工作目标”。分类明确了未来3年“个转企、产转法、小升规”的工作目标。2022年,新增“个转企”企业800家、“四上”企业520家。力争2023年至2025年,每年新增“个转企”企业1500家;引导鼓励各类产业活动单位转为独立注册的法人单位,力争每年推动“产转法”企业10个以上、引进落地企业总部10个以上;新增规上工业企业150家、限额以上批零住餐业企业200家、规上服务业企业70家以上、有资质的建筑业和房地产开发经营业企业30家。
第三部分“重点工作”。围绕大力推动“个转企”、积极推进“产转法”、持续加强“小升规”三个方面,明确了“转企升规”的重点工作、责任部门和主要措施,推进“个转企、产转法、小升规”工作落地落实。同时,意见要求要加强动态监测,精准定位可能存在“退规退库”风险的企业,有针对性地落实帮扶措施,及时解决难点、堵点问题,全力稳住在库企业存量,确保升规企业净增量。
第四部分“支持措施”。主要从设立审批绿色通道、提供中介服务支持、拓宽企业发展空间、加大人才科技支持、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加大税费减免支持、强化奖励扶持引导等七个方面对“个转企、产转法、小升规”进行政策扶持。
第五部分“组织保障”。主要从健全工作机制、加强政策宣传引导、强化督导通报三个方面促进政策落实,推动工作落地见效。
四、涉及范围
主要涉及适用对象、适用范围:全市。
五、执行标准
文件有效期:2025年。
六、解读部门、咨询方式
政策解读机关:枣庄市统计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政策咨询电话:0632—3318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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