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解读丨《关于进一步推动城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的指导意见》

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推动城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今天下午,省政府新闻办召开发布会,介绍《指导意见》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中宏网记者:

  《指导意见》中提到,我省城市公共交通取得长足发展,请问,党的十八大以来,我省城市公共交通发展取得成效以及主要变化有哪些?

张曰森答:2013年,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若干意见》,为推动全省公共交通发展发挥了有力的指导和促进作用。在全省公交战线干部职工共同努力下,我省城市公交行业有了长足发展。


截至2021年底,全省拥有公交车6.7万辆,其中新能源车辆占比超过70%,超过全国平均水平。公交运营线路7100余条,运行线路总长度达到13.7万公里,公交专用道1600余公里。今年前三季度,全省城市公共交通客运量19.4亿人次,为服务和保障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需要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是各级党委政府更加重视。全省已有11个城市实行了城市公交成本规制管理,部分城市出台了城市公共交通条例及相关管理办法等法规和政策文件,为城市公共交通可持续发展建立了有力的保障机制。在当地政府的主导下,全省已有6个城市开展国家公交都市建设,其中济南、青岛于2020年建成为国家公交都市建设示范城市。全省12个城市参与全国绿色出行创建行动,积极倡导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示范作用凸显。


二是基础设施日趋完善。全省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线路已有10条,运营里程377.2公里。公交站点10万余个,港湾式站台占比接近15%,13个城市中心城区公交站点500米覆盖率达到100%。公交场站数量近1200个,占地面积近千万平方米,公共汽电车进场率不断提升。“十四五”以来,全省新增和更新城市公共汽电车4630辆,全部为新能源车辆。


三是服务水平显著提升。近年来,我省城市公共交通车辆运行速度、乘车便捷程度、乘客换乘效率、群众满意程度等不断提升。2021年起,我省在全国率先实行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免费乘坐城市公共交通工具。全面推行适老化交通出行服务,全省打造了85条敬老爱老城市公共汽电车线路,低地板及低入口公交车辆比例逐年提高。在2021年全国公共服务质量监测通报中,公共交通在我省12个监测领域中得分最高。


四是数字化转型加快推进。全省16市积极推进智慧公交建设,中心城区城市公共汽电车来车信息实时预报率达100%,部分城市还建有公交大数据分析决策系统,提升了公交调度指挥现代化管理水平和行业监管决策服务能力。济南、淄博、泰安、威海、日照等城市积极探索互联互通实体卡与移动支付方式的深度融合,不断提升便捷支付与创新应用能力。


五是行业文明风尚蔚然成风。持续开展行业精神文明建设,组织开展城市交通“最美驾驶员”选树宣传活动,城市交通客运驾驶员的职业素养和服务水平不断提高,全省先后涌现出多位全国劳模等先模人物。公交企业积极塑造公交文化品牌,推出了一大批“星级服务”文明线路、先进班组和先进典型。

大众日报记者:

  《指导意见》是继《关于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若干意见》后,我省第二次出台城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的指导意见。新的《指导意见》有哪些变化?

张萌萌答:《指导意见》在原《若干意见》基础上,从发展目标设定、规划编制落实、财政政策支持、绿色低碳发展、服务品质提升、健全政策体系等方面提出了新的要求。


一是合理设定新时期发展目标。原《若干意见》中,运行车速、公交站点覆盖率、公交车进场率、新能源车辆占比等指标的设置已低于现状水平,对行业发展已不具有指导意义。《指导意见》中,按照分类指导原则,对不同规模城市的上述指标进行了适当的调整,并补充了满意度、建制村客车通达率等指标,指导行业科学发展。


二是强化城市公共交通的规划引领。加强城市公共交通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城市综合交通规划等有效衔接。明确提出将城市公共交通规划作为空间类专项规划,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体系。明确促进规划落地实施的政策措施,强调落实城市公共交通配套设施建设用地保障,鼓励社会资本依法依规参与城市公共交通场站综合开发。


三是调整财政支持和补贴政策。根据现行财政政策,提出建立激励机制,鼓励国家“公交都市”建设。明确城市公共交通实行成本规制管理,建立健全可量化的城市公共交通成本核算及绩效评价体系,加大轨道交通和信息化建设的资金保障力度。明确提出建立市县两级财政补贴机制,保障城市公共交通健康可持续发展。


四是大力推动公交绿色智慧发展。积极践行双碳发展行动,明确提出创建12个全国绿色出行城市、绿色出行比例达到70%以上,其他城市绿色出行比例达到50%的发展目标;明确提出除保留必要应急救援车辆外,新增和更新城市公共汽电车全部为新能源车辆,强调新能源配套基础设施的建设布局,鼓励燃料电池车辆应用,推动城市公共交通能源消耗和碳排放量逐年下降。明确提出推进大数据、云计算、车路协同等新技术与城市公共交通融合发展,提高城市公共交通智能化发展水平。


五是着力提升服务品质。构建快干支微分层网络,持续改善公交可达性和便捷性。鼓励创新服务模式,拓展城市公共交通服务深度和广度。明确港湾式公交站台新改建要求,提升服务效率和服务品质。推进无障碍设施建设应用,优化城市公共交通领域适老化服务,全面提升运营、管理、服务水平。


六是支持公交企业创新发展。明确提出逐步深化企业经营体制机制改革,盘活经营性资产与主业相关的经营性业务。支持公交企业资本多元化、业务拓展市场化,拓展行业相关辅业所得收益用于弥补主业亏损,改善财务状况,增强内生动力,促进公交企业可持续发展。

齐鲁晚报记者:

  据了解,济宁市申报了“十四五”期间国家公交都市建设示范工程,结合《指导意见》,济宁市如何通过公交都市创建工作推动城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

李运恒答:国家公交都市建设示范工程创建申报工作以来,济宁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制定了《国家公交都市建设示范工程创建实施方案》,重点从六个方面推进城市公交优先发展:


一是制定完善济宁市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和公共交通规划,并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定期对规划实施进行监督评估,确保规划执行到位。


二是完善公交基础设施,加快场站建设,新建1座航空综合客运枢纽、6处公交枢纽站等公交场站;推进港湾式停靠站建设和改造,新建70处港湾式停靠站,2025年底前具备条件的已建成公交停靠站,改造比例不低于50%。


三是健全公交保障政策,继续实施《济宁市公交投入和补贴资金管理办法》、《济宁城区公交和城际公交成本规制办法》,按时拨付公交运营补偿补贴资金,保障公交企业正常运营。出台《济宁市公交站台设施管理办法》《大型建筑公交场站配建指引》等文件,为公交事业健康有序发展提供支撑。


四是保障公交路权优先,进一步完善公交专用道网络,在现有103公里公交专用道的基础上,新设30公里公交专用道,公交专用道设置率达到30%;严格公交专用道使用监管,制定《设置标准和设计指引》,完善公交专用车道监控设施和标志标线系统,提升占用公交专用车道行为监管力度,推进公交专用道公共交通信号优先,进一步提高公共交通便捷度。


五是着力提升公交服务品质,提高适老化服务水平,新购公交车辆低地板及低入口车型占比不低于80%,加快无障碍站台建设和改造,占比增加1倍以上。聚焦群众需求,新增、优化、调整公交线路30条以上,大力发展特色公交,推广助学公交,济宁内环高架以内具备条件的中小学全部开通助学公交。升级完善公交企业智能调度系统,不断提升信息化管理水平。建设一卡通清分结算系统,济宁市主城区所有公交线路实现跨省市互联互通。持续开展“最美”系列选树活动,培育文明、诚信从业氛围。


六是促进公交创新协调发展,建设涵盖公交、出租、网约车等运行状况监测和安全应急管理的交通行业管理平台,实现车辆监控、运营监管、数据分析、行业决策、应急指挥等一体化管理。进一步优化农村公交线网,提高农村公交服务水平。积极支持公交运营企业拓展业务,多元化发展,促进公交企业可持续发展。


我们将通过以上6方面的工作,全力推进《指导意见》落地生根,推动国家公交都市建设任务完满完成,使济宁公交事业迈上新台阶!谢谢!

山东综合广播记者:

  《指导意见》中提到,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是政府的重要职责,应落实政府主体责任,加强政策扶持。请问,济宁市在公交优先发展方面给予了哪些支持?

李运恒答:济宁市政府高度重视公交事业发展,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公交发展工作,不断加大政策支持和财政投入,推动城市公交服务能力和品质得到大幅提升。


一是充分发挥规划引领作用。编制济宁市公共交通专项规划(2019-2035年)》《济宁市公交线网优化(2021-2030)》等13项公共交通发展相关规划和研究报告,形成了较为完备的公共交通规划体系。同时,积极将公共交通发展意向纳入国土空间规划、综合交通体系规划,确保各规划之间相互协调衔接。


二是探索形成公交场站建设新模式。2016年,济宁出台了《关于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意见》(济政办发〔2016〕9号),明确规定公交场站建设由所在地政府(管委会)负责规划、设计、建设,建成移交给公交企业使用;公交设施用地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以划拨方式提供,不得侵占、挪用或转让。《意见》实施以来,累计完成公交场站建设25处,占地300亩,实现了公交车辆100%进场率。


三是加大财政投入保障公交事业发展。2017年,济宁开始实施公交企业成本规制管理,2020年、2021年分别出台了《济宁市城区公交和城际公交运营补贴资金管理办法》《济宁城区公交和城际公交成本规制办法》,财政补贴机制更加精准、高效。2017年至2021年,济宁财政共投入资金16.87亿元,用于公交运营亏损和政策性亏损补偿补贴,为公交企业的可持续运营提供了坚实保障。


四是全面实现市域公交一体化目标。2007年出台了《关于推进全市城乡公交一体化的实施意见》,着力推进城乡公交一体化改革,累计开通城际公交32条,实现了各县(市、区)城际公交全通达,全市具备通行条件的6239个建制村全部开通了公交线路。目前济宁全市运营公交线路598条,运营总里程1.4万公里,在全国地级市中率先实现全域城乡公交一体化。


五是大力推广应用新能源车辆。2017年印发了《济宁市推广应用纯电动公交车的实施方案》,政府对企业购置纯电动公交车产生的费用进行全额补贴。目前,全市6712辆公交车全部为清洁能源和新能源公交车,济宁城区公交车纯电动化100%,为打造高效便捷、绿色低碳的公交服务体系提供了有力支撑和保障。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指导意见》的有关要求,进一步推动公交优先发展战略的落地落实,努力使济宁公交服务水平百尺竿头更进一步!

(山东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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