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贯彻落实全面促进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的解读


一、出台背景及过程

根据《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和《山东省知识产权强省建设纲要(2021—2035年)》精神,为统筹推进我市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服务于“走在前列、全面开创”“三个走在前”和“精致城市·幸福威海”建设,结合我市实际,威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起草了《关于贯彻落实 全面促进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实施意见》经二次征求23家战略实施工作专项小组成员单位意见形成。

二、主要内容和特点

《实施意见》全面了规划我市2021—2035年期间知识产权的主要工作,共分为总体要求、重点任务、保障措施三大部分共19条措施,其中:

总体要求设定了2条措施,主要包括指导思想、发展目标。发展目标设定了到2025年我市知识产权发展主要指标,社会满意度保持在80分以上,每万人口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10.2件,商标有效注册量达到8万件,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总量达到170件,作品著作权登记量0.24万件(以上指标均为预期性指标)并提出2035年的远景目标。

重点任务设定了14条措施,旨在全面提升我市知识产权创造质量、保护效能、运用效益、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主要包括:健全知识产权管理体制机制、形成鼓励创新创造的政策导向、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强化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健全知识产权协同保护体系、提升知识产权创造的质量、推进知识产权高效运用、培育发展专利密集型产业、做强商标品牌和版权精品、促进知识产权服务业高质量发展、优化知识产权服务供给、扩大知识产权国际合作与交流、大力倡导知识产权文化、加强知识产权专业人才队伍建设。

保障措施3条,主要包括:加强组织领导、加强要素保障、加强考核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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