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临沂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2022年修订)》的解读


       一、出台背景

省发改委于2021年7月份制定印发了《山东省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临沂市企业技术中心管理,促进创新平台健康发展,需要对2019年印发的《临沂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重新修订,以适应国家和省深化科技改革攻坚的要求。

二、主要政策依据

一是《山东省科技进步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鼓励企业设立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机构,对经认定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等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机构及其创新能力建设项目给予扶持;鼓励企业与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机构联合建立技术创新平台,构建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

二是《山东省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鲁发改高技〔2021〕428号)第六条第六款规定,申报省级企业技术中心需具备的基本条件之一是企业具有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资格2年以上。

三、主要内容说明

      《临沂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2022年修订)》主要参照《山东省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在参考其它地市经验基础上,结合临沂市创新驱动发展实际,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经过深入研究讨论拟订形成的,先后征求各县区发改局、市直有关部门意见,委内各科室、委属单位意见,同时在市发改委门户网站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共包含五章二十五条。主要包含总则、认定条件和程序、鼓励政策、监督管理、附则等内容。其中申报认定基本条件与烟台、威海、潍坊、日照等市相当。与2019年版管理办法相比申报门槛有较大提高,申报基本条件:年度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额由300万元增加为400万元,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原值由300万元增加为400万元,新增加企业主营业务收入1亿元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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