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丨《烟台市“一老一小”整体解决方案(2022-2025)》解读

      方案背景: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养老托育服务健康发展的意见》等文件精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发挥政府主导作用、激发社会活力,提高养老托育服务水平,进一步增进民生福祉,促进共同富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1.养老机构运营补贴。市、县政府社会福利事业彩票公益金用于养老服务的比例不低于55%。

解读:2019年山东省发布的《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中规定,2022年年底前,各级用于社会福利事业的彩票公益金,将不低于55%的资金用于支持发展养老服务。本方案明确了2023年至2025年继续执行相关规定。

咨询部门:市民政局,市财政局。

2.养老托育机构价格政策。已备案的养老托育机构使用水电气热,按照居民生活类价格执行。

解读:按本条款规定内容执行。

咨询部门:市发改委(制定价格政策),市市场监管局(执行监管)。

3.给予托育机构机构运用补贴、示范性托育机构奖励等2项政策。

解读:上述两项政策正在研究具体实施细则。

咨询部门:市卫生健康委,市财政局。

4.闲置国有用房使用政策。鼓励街道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国有房屋等免费或低价用于养老托育服务,探索允许空置公租房免费提供给社会力量开展养老服务。

解读:按本条款规定内容执行。

咨询部门:市住建局。

5.非独立场所托育服务设施用地政策。非独立场所按照相关安全标准改造建设托育服务设施并通过验收的,不需变更土地和房屋性质。

解读:按本条款规定内容执行。

咨询部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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