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政策措施的补充通知》政策解释



一、制定背景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政治局有关会议精神,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结合我市房地产业实际,通过走访部分企业、县(区)和市级部门(单位),收集相关意见建议,制定《关于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政策措施的补充通知》

二、制定过程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和会议要求,结合我市房地产业实际,通过走访部分企业、县(区)和市级部门(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起草了《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政策措施的补充通知(征求意见稿)》20225月,书面征求了天府新区眉山管委会、各县(区)政府和市财政局等11个部门(单位)意见,反复修改完善,最终形成《关于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政策措施的补充通知》

三、主要内容

本补充通知主要包括实施购房补贴、加大金融支持、优化商住配比加快库存去化和合理确定佣金五个方面内容

(一)实施购房补贴202261日起至20221231日止,凡在眉山市中心城区购买新建商品住宅(别墅除外)的,财政部门给予每平方米300元、200元、100元的购房补贴,协调房地产开发企业统一给予每平方米300元的补贴。对购买新建车库(位)、新建商业用房和二手住宅(别墅除外)的,财政部门参照购房者对地方经济贡献额度给予100%80%50%补贴

(二)加大金融支持调整眉山市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首套房、二套房最低首付比例,更好满足购房者合理住房需求。加大对优质房地产项目的支持力度,满足建筑企业合理融资需求,不盲目抽贷、断贷、压贷。做好重点房地产企业风险处置项目并购金融服务,稳妥有序开展并购贷款业务,加大并购债券融资支持力度。

(三)优化商住配比按项目配比商业商务调整为主要按片区配比商业商务。市、县(区)自然资源部门根据市场状况,依法合理调整城乡规划,支持保障性住房和托育养老产业、文化产业、体育产业等新产业新业态发展用地。

(四)加快库存去化对库存车库(较大的片区,合理调整地面停车位设置。鼓励国有公司购买优质商业用房、车库,拓展总部办公、商务酒店运营、智慧停车等业务,推进商业用房和车库去库存。指导房地产开发企业加大品牌营销,拓展销售市场。

(五)合理确定佣金房地产经纪机构、中介从业人员等房地产中介不得利用其特有的销售渠道强制收取高额佣金(中介费)。房地产业协会应加强行业自律管理,适时组织双方在公平、公正的原则下对佣金标准进行协调。

《关于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政策措施的补充通知》自202261起施行,有效期至20221231眉山天府新区、各县可参照执行或制定相关政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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