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
2021年以来,全国燃气事故多发频发,2021年12月24日至1月5日,成都市连续发生5起社区家庭燃气事故,造成7人死亡,3人受伤。各级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要求举一反三,压实责任,全面排查各类安全隐患,防范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2022年2月18日,简阳市人民政府召开了简阳市燃气安全工作会,明确提出由市市场监管局负责,抓紧推动有奖举报办法的实施。2022年5月15日,简阳市人民政府第十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简阳市市场监管领域燃气安全违法行为举报奖励暂行办法(送审稿)》。
二、主要内容
《简阳市市场监管领域燃气安全违法行为举报奖励暂行办法》共二十一条,内容包含:《暂行办法》制定依据、适用范围、 实施奖励的原则、实施奖励的范围及不予奖励的范围、奖励等级确定及具体实施标准、奖励程序、奖励资金支付、奖励纪律监督及法律责任。
(一)《暂行办法》的第1-4条规定了制定的法律依据,和举报的方式及举报要求;
(二)《暂行办法》的第5条举报奖励资金来源,纳入财政预算并受财政局、审计局监督;
(三)《暂行办法》的第6条说明适用六个方面的违法行为;
(四)《暂行办法》的第7条说明了实施奖励的原则;
(五)《暂行办法》的第8条规定了实施奖励的范围及不予奖励的范围;
(六)《暂行办法》的第9条、第10条规定了奖励等级确定及具体实施标准;
(七)《暂行办法》第11条至第21条阐述了奖励程序、奖励资金支付、奖励纪律监督及法律责任。
解读单位:简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解读人:唐仕良
联系电话:18190318016
相关文件:简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简阳市市场监管领域燃气安全违法行为举报奖励暂行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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