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
为贯彻落实《成都市加强新时代老龄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成办函〔2022〕43号)文件精神,持续推进我市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统保工作,构建商保、基本医保融合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应对人口老龄化带来的养老、医疗等方面社会风险,根据《简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简府办〔2022〕28号)文件精神,由市政府出资,为我市60周岁以上老年人统一投保意外伤害保险。
二、主要内容
(一)运作模式
保险人的选定具体由市医保局牵头,市财政局配合,按照政府采购程序,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保险人。
承保商业保险公司应成立专门的服务团队,组织人员开展宣传、归集投保资料,提供承保、理赔、咨询和服务等工作。
(二)投保对象
具有简阳市户籍,统一投保之前年满60周岁(含)以上的老年人(以居民身份证信息为准)。
(三)保费标准和资金保障
以年为期限,保险合同每年由投保人按市公安局提供的被保险人数统一投保。保险费用按18元/人/年标准的投保,保险费统一由市财政全额承担。
(四)政策实施期限
统保期为3年。首年保险期为2022年11月24日至2023年11月23日。
(五)保障范围和保险金额
对因意外伤害事故导致身故的被保险人,一次性赔付2万元;对因意外导致残疾的被保险人,根据残疾等级,赔付对应等级4000元至4万元;对因意外导致的门诊、住院所产生的符合当地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内的合理医疗费用,赔付金额最高10000元/年。意外伤害住院津贴按实际住院天数30元/天的标准赔付,每次住院最高给付以90天为限,一年累计最多按180天支付。
解读单位:简阳市医疗保障局
解读人:白亮
联系电话:27211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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