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布失效和废止规范性文件的通知》政策解读

为进一步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推进法治人社建设,根据《四川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四川省政府令第351号)和《成都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成都市政府令第166号)的要求,结合全市人社工作实际,我局对2022228日以前制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并提出了清理建议。在与局机关相关处室和局属相关单位反复论证后,形成了一致意见。经2022年第2次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宣布废止17份文件,失效23份文件。已宣布废止和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将不再作为行政依据。

 

 

解读机构: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法规信访处;    解读人:蒋老师;联系电话:61888113

相关文件: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布失效和废止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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