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出台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鲁发[2019]2号)以及《中共东营市委办公室 东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东办发[2019]17号)精神,全面推进我区预算绩效管理,进一步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财政局研究起草了《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区级部门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办法》《上级转移支付资金预算绩效管理办法》。
二、起草过程
根据《财政部关于贯彻落实
三、创新举措
一是全范围纳入。将部门整体预算绩效评价结果纳入对党群机关、政府部门及事业单位绩效考核范围,充分调动其履职尽责、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二是全过程覆盖。将绩效管理链条划分为预算编制环节、预算执行环节、决算环节、评价结果应用环节,推进措施更符合预算管理流程。三是全方面运用。将部门整体绩效与部门预算安排挂钩,项目绩效与专项资金分配挂钩,充分发挥绩效管理 “指挥棒”作用。
政策文件: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关于印发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区级部门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办法和上级转移支付资金预算绩效管理办法的通知
文章内容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联系删除、联系电话:023-85238885
参与评论
请回复有价值的信息,无意义的评论将很快被删除,账号将被禁止发言。
评论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