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全区工业企业转型升级,调动企业加快高质量发展的积极性,我区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根据《东营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新一轮技术改造促进工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东政发〔2020〕5号)文件,结合开发区实际,制定出台了《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实施新一轮技术改造促进工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东开管发〔2020〕13号)。
一、工作目标
力争利用3年左右的时间,工业企业完成新一轮高水平技术改造,滚动实施100项技术改造项目,全区技术改造投资累计完成30亿元以上,新材料、高端装备产业营业收入持续增长。
二、重点任务
积极开展智能化改造、提升核心竞争力和品牌影响力、延伸产业发展链条、优化升级工艺装备、促进安全绿色发展、推进产业集约集聚发展。
三、适用范围
获得申报年度市级技改资金扶持的项目;经开发区统计部门认定的新增统计入库的技术改造项目;经认定的市级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工业互联网示范平台等试点示范项目。
四、扶持措施
(一)直接奖补。对获得市级直接奖补的项目,按不超过市级奖补的30%给予奖励;对获得市级股权投资支持、贷款担保的,按实际设备投资额最高不超过5%给予奖励。单个项目不超过200万元,单个企业不超过300万元。
(二)贷款贴息。对获得市级贷款贴息的,按照项目贷款实际发生额,以最近一次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15%给予再贴息,市区两级贴息总额度不超过项目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15%且不超过当年利息总额。与被贴息扶持企业签订委托支付协议,财政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贷款银行。单个项目不超过200万元,单个企业不超过300万元。
(三)技改项目纳统。对新增统计入库的技术改造项目,竣工投产后,一次性奖励1万元。
(四)试点示范。对认定的市级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工业互联网示范平台等试点示范项目,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10万、1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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