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件出台背景
为加强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2017年区政府发布施行《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畜禽禁养区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近5年来,各单位严格落实全域畜禽禁养要求,有效改善了全区生态环境质量。因《通告》临近5年有效期限,需重新研究制定,崂山生态环境分局经过集体研究、征求各有关单位和街道办事处意见、公开征求社会意见、合法性审查和风险评估等程序,重新研究制定了《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全域畜禽禁养的通告》,经崂山区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予以发布实施。
二、文件出台目的
该通告延续了2017年实施的《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畜禽禁养区的通告》主要内容,明确了街道办事处和生态环境、农业农村、综合执法、自然资源等部门的职责,畜禽禁养的范围,以及特定情况可以养殖的相关要求。延续全域畜禽禁养的要求有利于进一步开展畜禽养殖污染综合防治,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实现生态环境全面提升。
三、文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山东省畜禽养殖管理办法》《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技术指南》。
四、文件执行范围和标准
该通告要求的畜禽禁养范围为崂山区全域,所禁止的畜禽养殖是指以生产经营为目的的畜禽饲养活动。
五、核心或重要内容、重要举措解读
崂山区在2017年开始实施全域畜禽禁养,2017 年 11 月底已完成养殖场(户)、养殖小区的搬迁、关闭、拆除工作,因此该通告重点明确了畜禽养殖场(户)、养殖小区关闭后的后续监管实行属地化管理,由各街道办事处负责建立定期巡查制度,如果出现新的畜禽养殖,由生态环境、农业农村、综合执法、自然资源等相关执法部门配合街道办事处进行处置。
六、关键词解释
畜禽:包括猪、牛、鸡等主要畜禽,其他品种动物依据其规模养殖的环境影响确定。
七、文件的实施时间
该通告的实施时间为2022年8月29日至2027年8月28日。
八、解读机关、解读人及咨询方式
解读机关:崂山生态环境分局
解读人:王勇
政策咨询电话:0532-889935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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