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气象局关于《东营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的解读

近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东营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东政办字〔2022〕57号,以下简称《预案》),自2022年10月18日起施行。现就新修订《预案》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修订背景

随着近年来全球气候变化加剧,极端天气气候事件多发、频发,气象灾害对经济社会发展、城市安全运行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构成的威胁日趋严重,防灾减灾形势日益严峻。特别是近年来防灾减灾工作暴露出的气象灾害应急联动机制不健全问题,以及社会各方面对气象灾害防御的针对性、及时性和有效性提出新的更高要求。如何科学防灾、依法防灾,最大限度地减少气象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最大程度减轻防灾的经济成本和社会负担,成为政府和社会公众普遍关心、亟待解决的问题。从近年来气象防灾减灾工作实践和要求看,《预案》亟需补充完善以气象灾害预警为先导的应急响应体系。

二、修订过程

2022年4月,市突发委下发通知,要求做好市级专项应急预案修编印发工作。5月9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山东省气象灾害应急预案》(鲁政办字〔2022〕41号),市政府领导批示要求市气象局修订相关预案。市气象局成立预案修编工作组,组织开展《东营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修编工作;7月向23个成员单位征求意见,并针对性修改;8月召开专家论证会,邀请应急、防汛等方面专家对《预案》进行了评审,根据评审意见作了进一步修改完善,并再次征求各成员单位意见;经市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委员会衔接性审查,最终形成了《东营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修订稿。

三、修订内容

《预案》主要包括总则、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监测预警、预警发布与传播、预警联动应急响应、预案管理、附则7个部分。本次修订主要作了以下修改:

(一)结合气象业务实际,调整“总则”部分的预案适用范围。为我市范围内的台风、暴雨、暴雪、寒潮、大风、大雾、雷电、冰雹、高温、低温、道路结冰、沙尘暴、干旱、霜冻等14种气象灾害预警应急响应工作。

(二)考虑气象灾害应急处置工作实际,修改完善“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部分。建立以气象灾害预警为先导的应急响应体系,成立了市气象灾害防御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各成员单位的职责。气象部门聚焦气象灾害监测预警,按照部门预警需求,及时向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发布气象灾害预警信息。相关部门接到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后,组织做好风险研判、防范准备和应对工作,及时启动有关市级或部门应急预案。必要时由市政府决定启动有关市级应急预案,统一领导和指挥气象灾害及其次生、衍生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三)根据气象灾害监测、预警、发布与传播工作实际,增加“预警发布与传播”部分,突出预警信息发布与传播在应急响应工作中的重要性。重点强调气象监测预警、预警发布与传播的相关部门、行业职责分工,建立气象等监测部门发、行业主管部门转、社会媒体播的预警信息发布传播机制。

(四)结合现行气象灾害防御工作实际,气象灾害的发生多伴随次生、衍生灾害的发生,涉及多个部门和行业,联动响应是有效防抗气象灾害的关键环节,因此本次修订将“应急处置”“恢复与重建”和“应急保障”有关内容整合修订为“预警联动应急响应”。针对气象部门发布的不同种类、不同级别的气象灾害预警,有关部门按照台风、暴雨、暴雪、寒潮、大风、大雾、雷电、冰雹、高温、低温、道路结冰、沙尘暴、干旱、霜冻等14种气象灾害,分类响应,适时启动有关市级应急预案和部门应急预案,采取应急措施,建立以气象灾害预警为先导的应急响应机制。增加研判启动相关市级应急预案的提示和兜底条款,修改部分部门名称、职责,增强针对性、可操作性和预案衔接性。完善预警科普有关内容。

(五)将山东省气象局2022年制定印发的《市、县级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标准》作为附则,后期将根据上级文件要求及时调整。

 

 

咨询科室:东营市气象局业务科技科

咨询电话:0546-8319980

文件原文:东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营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东政办字〔2022〕57号)

 

文章内容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联系删除、联系电话:023-85238885

参与评论

请回复有价值的信息,无意义的评论将很快被删除,账号将被禁止发言。

评论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