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解读:《巴中市零工市场建设方案》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巴中经济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巴中市零工市场建设方案》已经局领导审定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巴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7月26日
巴中市零工市场建设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稳就业保就业的决策部署,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积极为用工主体和零工人员(短期或临时就业的城乡劳动者)搭建供需平台,促进零工人员多渠道灵活就业,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民政部 财政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加强零工市场建设完善求职招聘服务的意见》要求,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和市委第五次党代会精神,坚持市场化思维和手段,按照科学布局、规范建设、高效运行、优质服务的要求,积极探索推进零工市场建设,促进用工主体与零工人员精准对接,支持城乡劳动力多渠道灵活就业,更好地促进大龄和困难等零工人员实现就业,努力为助推巴中加快建设“三市两地一枢纽”提供坚实的民生保障和人力资源支撑。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政府主导与市场化运行相结合。依托人力资源市场、基层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规划,由市、县(区)(含巴中经开区,下同)人社部门进行指导管理,探索采取市场化运营手段,鼓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社会资本和优质服务资源参与零工市场建设和运营管理,依法依规提供招聘求职对接服务,拓展职业规划、企业管理、法律援助等专业化服务。鼓励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招募志愿者,组建零工市场志愿服务团队,多渠道开展零工求职招聘对接服务。
2.坚持示范性建设与规范化服务相结合。推广零工市场建设典型经验,选树促进零工人员就业服务标兵,以点带面提升零工市场建设整体水平。建立服务行为规范,完善服务制度和服务流程,规范服务用语和服务行为,加强对零工市场工作人员、“人社服务跑手”、镇村干部的作风建设,提升服务工作水平。
3.坚持便民利民与权益保障相结合。对本地零工市场的服务定位、服务内容、管理措施、人员职责等进行详细规划,确保将职业介绍、职业指导等公共就业服务下沉延伸到村。加强零工市场与劳动仲裁、劳动监察部门协同,规范零工就业协议范本、引导签订劳务关系协议,维护和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三)工作目标
2022年8月底前,在各县(区)至少建成1个县级零工市场。2022年10月底前,在各乡镇(街道)至少建成1个乡镇级零工市场。2023年6月底前,在有条件的社区、园区、商街全面建成零工市场,实现服务区域全覆盖。
二、重点任务
(一)科学规划零工市场布局。各县(区)要结合当地建设规划和资源禀赋,深入摸排辖区内零工基本情况和聚集揽活的时间、地点等,考虑现有产业园区、工业园区、创业园区、商贸街区和乡镇就业服务站点或聚居点,选择交通便利、人员求职集中的地点,创建“县(区)+镇+村”三级人力资源用工体系“零工市场”,建设规模要与当地零工流动规模和需求相匹配。
(二)强化现有服务场地支撑。县(区)、乡镇及各类产业园、工业园合理利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等公共服务场地资源,设立零工对接服务专区或分时分区共享场地设施,适应零工对接特点,提早开放服务大厅,在 “即时快招” 服务模式下,为零工人员与用工主体、职业中介机构快速发布信息、现场对接洽谈、即时确认结果、当日面试到岗等提供免费场地。
(三)统一零工市场配套设施。零工市场统一命名为“巴中市人力资源**县(区)**零工市场”,并在醒目位置悬挂标牌。配备卫生防疫、写字桌椅、饮水机、急救药箱等便民辅助设施设备,放置宣传资料、政策手册等,有条件的地方可以提供价格便宜的食宿和免费借用的常用工具等。
(四)强化零工市场信息服务。加强“互联网+”、大数据、云服务等技术手段运用,通过办理招聘登记、走访调研企业、电话联系、发放问卷、在线征集等方式,广泛收集非全日制用工、临时性和阶段性用工等零工需求信息。拓宽零工信息发布渠道,充分利用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公共招聘网、QQ群等渠道,广泛发布求职、招聘、见习、培训等服务信息。
(五)强化零工快速对接服务。优化零工快速对接流程手续,简化求职招聘登记表格事项,设立零工信息快速发布通道,引导分职业(工种、岗位)对接洽谈。拓展零工招聘对接形式,在举办行业、企业招聘会中增设零工招聘区或因时因需举办零工专场招聘会,组织流动招工大篷车、定向招聘等活动,促进供需匹配对接。
(六)强化就业创业培训服务。利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培训方式,提供符合市场需求、易学易用的培训信息,引导有就业意愿和培训需求的零工人员参加急需紧缺职业技能培训,组织有创业意愿的零工人员参加创业培训,对符合条件的按规定落实职业培训补贴和培训期间生活费补贴。
(七)强化困难零工帮扶服务。建立零工人员分级服务机制,对待工时间长、低收入家庭、残疾等大龄和困难零工人员加强就业帮扶,优先组织其与适合的用工主体开展“点对点”对接洽谈, 按规定开展个性化就业援助,引导用工主体优先招用困难零工人员,善用公益性岗位予以安置。
(八)完善零工市场秩序维护。公开零工市场地址、运行时间、职业(工种、岗位)、联系方式、服务制度、服务热线和投诉举报方式等信息,为供求双方对接提供指引。指导和督促用工主体合理确定招聘条件,规范招聘行为,依法合规用工,落实用人单位用工主体责任。
(九)开展零工市场动态监测。编制本地零工市场名录,包括零工市场名称、运营性质、详细地址、求职人员规模、主要招聘工种和日均招聘成功人数等。监测零工市场运行情况,对零工市场求职人数、招聘岗位等信息进行定期监测分析,及时掌握零工市场供求变化趋势。
(十)扩大零工服务多元化供给。充分发挥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供兜底服务的公益属性,完善覆盖城乡的服务网络,因地制宜强化零工求职招聘服务,加强信息真实性审核,示范带动零工市场诚信建设。鼓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社会资本和优质服务资源参与零工市场建设和运营管理,依法依规提供招聘求职对接服务,拓展职业规划、企业管理、法律援助等专业化服务。鼓励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招募志愿者,组建零工市场志愿服务团队,多渠道开展零工求职招聘对接服务。
三、组织保障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地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把加强零工求职招聘服务作为稳定扩大就业、深化为民惠民服务、提升就业服务品质、优化就业服务形象的重要举措,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细化行动方案,确保“零工市场”高质量建设运行。
(二)落实资金保障。各地要统筹考虑各类资金渠道,保障零工市场建设配套及日常管理运行。零工市场信息网络建设和运营维护相关支出,可按规定从就业补助资金等渠道列支。
(三)加强宣传引导。各地要依托报纸、电视、广播、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媒介,加大对“零工市场”的宣传力度,增强品牌影响力和吸引力。积极深入到自发形成的搬运、建筑、维修、家政等马路零工聚集地,通过发放宣传页、讲解政策、疏导工作等方式,引导供求双方到“零工市场”开展规范化的求职招聘活动,提高“零工市场”的知晓度和认可度。
(四)加强督导调度。市局将实行月调度、月通报制,适时开展专项督促检查,推动“零工市场”建设顺利推进。各地要做好统筹调度,于7月28日前报送《零工市场建设分管领导和联络人信息表》,并于每月28日前报送《巴中市零工市场建设和运营情况统计表》。联系人:易建,电话:18398935524,邮箱:312044639@qq.com。
文章内容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联系删除、联系电话:023-85238885
参与评论
请回复有价值的信息,无意义的评论将很快被删除,账号将被禁止发言。
评论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