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网内江供电公司回复小区租赁车位可否安装充电桩及手续办理事宜

来信内容:

内江市东兴区南亚风情小区粟茂,咨询长期租赁地下车库车位可否安装充电桩?反馈结果为消防部门要求必须拥有产权的车位才能安装充电桩,经网上多方查询,多地政策明确长期租赁(租赁期为1年及以上)的可以安装充电桩,请问内江市的车位租赁能否安装充电桩,政策依据是什么。需要如何办理?

答复内容:

尊敬的粟茂:您好!

您于2022年10月11日在“甜城连心桥•书记市长网上政务信箱”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经东兴供电分公司办理,现将情况回复如下:根据《关于进一步明确电动汽车充电设施业务办理相关要求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对于供配电设施资产已移交供电企业的小区,可向供电企业申请居民个人充电桩业务。居民个人办理充电桩业务,需提供以下资料:一是客户有效身份证明;二是固定车位产权证明或产权单位许可证明;三是物业同意建设充电桩的证明材料(无物业小区由业主委员会或居委会出具)”。

对于信件反映长期租赁地下车库车位安装充电桩的情况,依据上述文件第二条,客户自身无固定车位产权证明,则需要取得产权单位许可证明,即车位产权方需出具同意在其车位安装充电桩的许可证明后,方可进行办理。相关情况,工作人员已告知了您,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如果您有新的意见和建议,可向东兴供电分公司进一步反映和咨询,电话:0832-2284165。

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内江市东兴供电分公司

2022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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