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05月16日 星期五

周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周至县医疗救助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二曲街道办事处,县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建立完善我县医疗救助工作协调机制,研究解决医疗救助工作中的问题,推进全县医疗救助体系建设,根据西安市医疗保障局、西安市财政局、西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西安市民政局、西安市扶贫开发办公室、西安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做好城乡医疗救助工作的通知》(市医保发〔2021〕36号)文件精神和要求,建立周至县医疗救助联席会议制度(以下简称“联席会议”)。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联席会议由以下成员组成:

总召集人:李 峰 县委常委、副县长

召 集 人:钱 宇  县政府办副主任

王 婷 县医疗保障局局长

成 员:王崇星 县民政局副局长

李金堂 县财政局副局长

赵锋刚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

刘建业 县医疗保障局副局长

靳二伟 县乡村振兴局副局长

李西成 县计划生育协会专职副会长

联席会议可根据工作需要,增补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各单位成员如有变动,按工作分工自行调整,不再另行发文。

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医疗保障局,办公室主任由县医疗保障局局长兼任,承担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联席会议设联络员,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有关业务科室的负责同志担任。

二、主要职能

在县委、县政府领导下,贯彻落实国家、省级、市级有关医疗救助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组织实施全县医疗救助体系的重大制度、政策;研究解决医疗救助工作中的问题,对不符合救助对象认定条件但遭遇家庭难以承受高额医疗费用支出等情形救助方案进行审议,协调解决制约医疗救助工作的重大问题;统筹做好医疗救助与疾病应急救助、健康扶贫、慈善救助等政策的有效衔接;协调有关部门开展全县医疗救助管理工作实施情况监督检查,联合遏制欺诈骗取医疗救助资金行为;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工作职责

县医疗保障局:医疗救助主管部门,负责会同有关部门制订相关配套政策,管理、监督和指导辖区内医疗救助工作。

县财政局:负责对医疗救助基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县民政局:负责提供在册城乡特困供养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城乡低保、城乡低收入家庭救助对象名单,配合医保部门通过西安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系统对医疗救助申请家庭开展经济状况核对,并提供核对报告。

县卫生健康局:负责对医疗机构进行监督管理,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提高服务质量,为医疗救助对象提供便捷的服务。

县乡村振兴局:负责提供脱贫人口、返贫和新增贫困人口名单。

县退役军人局:负责提供重点优抚对象(不含1-6级残疾军人、7-10级旧伤复发残疾军人)名单。

四、工作要求

(一)明确工作责任。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联席会议职责分工,深入研究解决医疗救助工作遇到的问题,及时向牵头单位提出需要联席会议研究讨论的议题,认真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及时处理医疗救助工作中需要跨部门协调解决的问题。

(二)加强协作配合。各成员单位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加强制度、政策衔接,主动协调、密切配合,互通信息、相互支持,形成全县医疗救助工作合力。

(三)定期研判督导。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由召集人负责召集主持,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联席会议办公室要主动跟踪督促落实会议议定的事项,按照会议要求,做好后续督导和服务工作,


周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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