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灞桥区人民政府关于授予石玉来灞桥区见义勇为先进个人称号的决定灞政发〔2022〕8号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

为深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弘扬社会正气,倡导见义勇为精神,依照《陕西省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条例》第三章第十二条第一款相关规定,灞桥区人民政府决定授予保护救助他人生命安全的石玉来“灞桥区见义勇为先进个人”称号,奖励奖金伍仟元。

希望受到表彰的同志珍惜荣誉,再接再厉,继续发挥表率作用,宣传好、弘扬好正能量。全区广大干部群众要以见义勇为先进人物为榜样,学习他临危不惧、舍己救人的优良品质和高尚情操,进一步传承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大力弘扬见义勇为精神,共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加快建设“品质灞桥、最美城区”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石玉来先进个人简要事迹

西安市灞桥区人民政府

2022年3月10日


附件

石玉来先进个人简要事迹

石玉来,1963年7月生,身份证号码:410926********4533,河南省范县人,现在十里铺南街经营一家五金店。

2021年10月31日17时许,十里铺南街一商铺门口发生一起持刀伤人案件,造成1名成年男性及2名儿童受伤。案件发生时,嫌疑人邢某波持刀欲伤害身边一男孩,现场群众石玉来不顾自身安危挺身而出,将邢某波手中刀夺下,并及时和十里铺派出所民辅警一起将嫌疑人邢某波控制,避免了严重后果的发生,保护了受伤男孩和周围群众的生命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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