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
为深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弘扬社会正气,倡导见义勇为精神,依照《陕西省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条例》第三章第十二条第一款相关规定,灞桥区人民政府决定授予保护救助他人生命安全的石玉来“灞桥区见义勇为先进个人”称号,奖励奖金伍仟元。
希望受到表彰的同志珍惜荣誉,再接再厉,继续发挥表率作用,宣传好、弘扬好正能量。全区广大干部群众要以见义勇为先进人物为榜样,学习他临危不惧、舍己救人的优良品质和高尚情操,进一步传承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大力弘扬见义勇为精神,共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加快建设“品质灞桥、最美城区”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石玉来先进个人简要事迹
西安市灞桥区人民政府
2022年3月10日
附件
石玉来先进个人简要事迹
石玉来,1963年7月生,身份证号码:410926********4533,河南省范县人,现在十里铺南街经营一家五金店。
2021年10月31日17时许,十里铺南街一商铺门口发生一起持刀伤人案件,造成1名成年男性及2名儿童受伤。案件发生时,嫌疑人邢某波持刀欲伤害身边一男孩,现场群众石玉来不顾自身安危挺身而出,将邢某波手中刀夺下,并及时和十里铺派出所民辅警一起将嫌疑人邢某波控制,避免了严重后果的发生,保护了受伤男孩和周围群众的生命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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