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力新闻网记者 白歌
民惟邦本,本固邦宁。
随着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现代化、信息化水平不断提高,电力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关系更加紧密。近年来,我国极端气象灾害频发,目前国家民用建筑电气设计标准不高,部分地区单电源供电小区比例高、建设标准低,防灾抗灾能力不足。全国人大代表、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东北分部党委书记石玉东提出,要适度提高城市电气设施设防标准,提升城市防灾抗灾和民生用电保障能力。
《中国电业与能源》:您对现行城市电气设施设防标准在提升城市防灾抗灾和民生用电保障能力方面有怎样的看法?
石玉东:现行国家民用建筑电气设计标准未对住宅小区居民生活负荷和建筑高度在27~54米的高层住宅保安负荷作出双电源(回路)供电强制性规定。开发商在新建住宅小区时,为节省投资往往采用单电源供电。以辽宁为例,全省城市和县城共有住宅小区3.9万个、高层住宅建筑1.15万栋,其中单电源供电占比分别为83%和62%,在遭遇自然灾害或突发故障时,易发生电力供应中断。
受气候变化影响,近年来我国极端天气和自然灾害多发频发。河南特大暴雨灾害损失惨重、教训深刻,暴露出我国城市地下配电站房的内涝设防标准普遍不高。辽宁现有低洼、地下开关站604座、配电室6493座,分别占相应设备总量的32%和58%,在遭遇类似河南洪涝灾害时亦存在水淹风险,短时内难以恢复供电。所以说,适度提高城市电气设施设防标准,提升城市防灾抗灾和民生用电保障能力亟须研究。
《中国电业与能源》:那么,针对目前存在的问题,您有什么建议?
石玉东:我的建议主要有三点。一是修编《民用建筑电气设计标准》等国家标准。研究适时将城市大型、高层住宅小区1居民生活用电负荷提升为二级负荷2及以上,提高居民生活用电安全可靠供应水平。二是提升城市电气设施防灾抗灾能力。借鉴福建、河南等城市内涝灾害后出台的地方标准,推进国家标准修订,明确新建住宅小区等民用建筑配电设施选址应高于当地防涝用地高程,降低水淹受损风险。由地方政府主导,对不符合防涝要求的地下配电站房迁移改造给予政策支持,推进住宅小区配电站外部电源快速接口全覆盖,提升应急供电快速响应能力。三是建立政策支持长效机制。在国家层面加大政策支持力度,进一步向提高民生供电保障能力相关的配电网建设改造倾斜,鼓励地方出台相关优惠措施,在老旧小区配电设施改造、住宅小区双电源改造等方面给予财政税收、用地审批等政策支持。将提高民生供电可靠性但不增加电量的网架补强类配电网建设改造投资,作为重大政策性投资,全额纳入第三监管周期输配电价核价。
责任编辑:周小博 投稿邮箱:网上投稿
关键词: 全国人大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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