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西安市鄠邑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方案》的政策解读

一、 决策背景

按照西安市生态环境局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要求,我区于6月份制定出台《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管护管理办法》。为按时完成市级部门工作任务,确保我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规范运行,结合我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实际,特起草了本实施方案。

二、 实施依据

根据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安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市政办函〔2018〕227号)以及近期工作重点,结合我区农村污水处理工作实际,起草了《西安市鄠邑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方案》(征求意见稿)。

三、研判过程

我区征求了各相关部门及街办意见和建议,对方案进行了修改完善,并组织召开了全域治水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专题推进会,研究通过了《鄠邑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方案》。

四、重点内容

该方案主要由总体要求、目标任务、责任分工和保障措施四部分组成。按照以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规范化运维管理为目标,健全管理架构,落实各部门管理职责,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建立以区政府为责任主体、主管部门为管理主体、各街办为协调(监管)主体、村级组织为落实主体、农户为受益主体、运维服务机构为服务主体的“六位一体”运维管理体系。

责任分工中明确了:区水务局负责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工作的组织管理,落实运维管理经费;区生态环境分局定期对日处理能力20吨及以上污水处理设施的出水水质进行检测、加强对站点的执法检查;区财政局保障污水治理设施运维资金;镇街做好配合、宣传、协调工作。

五、目的意义

污水处理站运行维护管理工作是确保已建成污水处理站正常运行、出水水质达标排放的重要环节,出台符合我区实际的运维管理方案已经迫在眉睫。结合目前各污水处理站点的运行情况,指定主管部门、明确运维模式、落实运维资金、印发运维方案,已经成为亟需解决的重大事项。

解读文件:西安市鄠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西安市鄠邑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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