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党委(党工委),各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区委及区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
《西安市鄠邑区“大绿围村”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区委、区政府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中共西安市鄠邑区委办公室
西安市鄠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月4日
西安市鄠邑区“大绿围村”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促进城乡融合发展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快我区乡村增绿美化建设步伐,推进城乡增绿同步发展,改善生态环境,提升城市品位,增强我区综合竞争力。根据中共西安市鄠邑区委、西安市鄠邑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的通知》(鄠发〔2020〕8号)和中共西安市鄠邑区委办公室、西安市鄠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西安市鄠邑区创建国家绿化模范区(2020年-2022年)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鄠办发〔2020〕77号)文件精神,结合《鄠邑区美丽乡村建设技术导则(试行)》,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关于“美丽中国”生态文明建设有关精神,推进生态保护,补齐人居环境短板,打造绿化生态发展先行区,实现“生态美、环境优”总体目标,践行绿色发展理念,推进山水城乡融合发展,推进城乡增绿同步发展,改善生态环境,提升城市品位,增强我区综合竞争力。
二、总体目标
结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及建设“美丽乡村”等目标,通过大力开展“大绿围村”项目建设,促进全区各行政村范围内生产道路及进村道路绿化率达到90%以上;农村义务植树尽责率达到90%以上;全区行政村林木覆盖率平均达到30%。初步形成“点上绿化成园、线上绿化成荫、面上绿化成林”的景观效果。
三、实施原则
(一)整体规划,统筹发展。坚持立足实际,与当地的城镇体系规划以及农村面貌改造提升行动总体规划和其他专项规划相衔接,统筹安排绿化用地。力求规划布局合理、总体协调、统筹发展。
(二)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根据村庄的自然、社会、经济、资源等条件,综合考虑自然景观、历史文化及民风民俗,科学制定适合村庄特点的绿化规划设计方案,因地制宜、删繁从简、突出特色、注重实效。
(三)改善生态,节约优先。综合考虑近远期绿化效果、四季景观及防护功能的需要,在树种选择上要坚持以乡土树种为主,合理搭配常绿与落叶树种及乔灌花结合型绿地的配置比例,构建稳定的人工植物群落结构,展现农村特有的绿化景观。
(四)保护为先,改造并重。切实保护好现有绿化成果,重点保护古树名木资源,避免“毁绿植绿”现象,做到保护为先、改造提升与新建并举。
四、实施范围
全区各镇街、景区管理局辖区内所有行政村,重点是贫困村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创建示范村。
五、实施导则
重点是对全区所有行政村广场、小游园、乡野公园、进村道路、生产道路及河渠等地块进行绿化美化。结合《鄠邑区“美丽乡村”建设技术导则(试行)》及区绿委办《关于印发2020年秋冬季增绿美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鄠绿委办发〔2020〕13号)文件中道路绿化配置模式,一是对村庄周围有一定绿化基础的,结合现地实际,实行增绿补绿;二是对具备建设环村林带的村庄,实行“大绿围村”模式;三是县乡道路要以高大乔木(杨树、银杏、水杉、国槐、栾树、七叶树)等树种为主;四是生产道路要按照常绿树与落叶树4:6比例进行搭配,主要以小乔木(红叶李、樱花、红叶石楠、大叶女贞)等树种为主;五是进村道路要以观赏性树木(百日红、碧桃、樱花、红梅、月季)等树种为主打造绿化景观;六是对建设的小游园、乡野公园,按照乔灌花草综合搭配的模式,打造富有现代化农村特色的绿色景观。
六、实施步骤
(一)项目申报。申报“大绿围村”建设项目的行政村要结合《鄠邑区“美丽乡村”建设技术导则(试行)》,对项目实施地块进行认真谋划、设计和详细统计,明确需要栽植的地块(不占用耕地)、长度、面积、树种、数量及苗木配置模式,并以书面形式上报所在镇街、景区管理局,经镇街、景区管理局审核确认后,将需要实施“大绿围村”的行政村名单及相关规划、设计等材料进行汇总后以正式文件报送区绿化委员会办公室。
(二)实地调查。区林业局负责按照区委、区政府关于“大绿围村”建设项目安排部署和责任分工,根据各镇街、景区管理局申报材料,安排区林木种苗工作站对拟实施“大绿围村”建设项目的规划方案等进行实地核查,提出指导意见,详细登记各绿化地块所需苗木树种及数量,并与各镇街、景区管理局、项目村签订“大绿围村”建设项目责任承诺书及供苗卡。
(三)苗木供应。鉴于苗木供应范围大、树种及点位多且过于分散,“大绿围村”建设项目所需苗木直接由区林木种苗工作站负责供应,所用苗木必须具有苗木“两证一签”(即苗木合格证、苗木检疫证、苗木标签);城市道路、国省县乡道路绿化工作已纳入工程建设范围的,由各职能部门负责实施,未纳入工程建设范围,确需通过“大绿围村”建设项目供苗的,由各职能部门向区政府提出申请,经区政府研究同意后,由区林业局依据区政府批示意见,按照“大绿围村”建设项目程序做好苗木供应工作。
(四)组织施工。各项目村所在镇街、景区管理局负责协同配合,做好项目申报、督促协调等工作。项目村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做好划线、定点、挖坑、栽植、抚育养护(养护期一年)及环境整治等工作,并要建立健全管护制度,安排专人负责,层层落实管护责任,建立管护巡护台账,定期进行巡护,切实做到“四到位”,即:管理措施到位、管护人员到位、管护经费到位、管护责任到位。
(五)资金管理。项目建设完成后,由区林业局对各项目村苗木供应情况分别进行汇总和结算,待竣工完成后,报送区审计部门进行审计,待审计工作完成后,由区级财政部门根据审计结果,负责落实项目资金。
(六)检查验收。区绿化委员会办公室要定期对各项目村绿化美化建设及苗木后期管护情况进行检查和通报,年终进行一次全面考核、打分和排名,对管护工作不及时、不到位及年终排名靠后的单位,次年将不再安排苗木供应工作。
七、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推进我区“大绿围村”建设工作,对于进一步提升人居环境、优化投资环境、推动经济快速发展将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各镇街、景区管理局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创建“美丽乡村”和“大绿围村”建设的重要性,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确保各项工作达到预期效果。
(二)各级联动,夯实责任。各镇街、景区管理局要把创建“美丽乡村”和“大绿围村”工作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完善措施,全力推进“美丽乡村”和“大绿围村”建设工作。
(三)科学规划,打造亮点。区林业局、区农业农村局、区交通局、区住建局等部门要加强配合,形成合力,打造亮点。并要积极培养一批乡村规划师,指导各村组科学规划和制定适合村庄特点的绿化设计方案,要因地制宜、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各镇街、景区管理局要通过“大绿围村”建设项目每年打造不少于5个绿化示范村。
(四)加大投入,政策扶持。区林业局要积极包装项目,争取上级专项资金扶持,区财政局要加大项目资金投入力度,将“大绿围村”建设项目纳入各年度财政预算。各镇街、景区管理局要进一步解放思想,不断优化投入格局,通过财政出资、政策引导等方式,确保“大绿围村”建设项目资金需求。
(五)加强督查,狠抓落实。区委、区政府督查室、区绿化委员会办公室要定期通报各单位工作开展情况,针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督查督办。区委组织部要将“大绿围村”建设任务纳入各镇街、景区管理局年终目标考核体系;区绿化委员会办公室要定期对各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年终统一组织考核打分,并将打分结果送至区委组织部,按照一定权重计入各镇街、景区管理局目标责任考核总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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