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根据市法办发[2019]20号文件要求,现就2019年我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2019年,长安区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全面依法治国基本方略,进一步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步伐。取得了一些成绩:长安区被省司法厅评为全省社区矫正中心建设示范区,区司法局被评为全国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

(一)依法履行法治政府建设职能

一是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护民营企业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既是政治要求,更是长安区发展的迫切需要。为帮助民营企业解决发展中的困难,营造民营企业发展的良好环境,推动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落地见效,长安区出台了《中共西安市长安区委办公室、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西安市长安区2019“营商环境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长办字〔2019〕77号),《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市政府聚焦企业关切进一步推动优化营商环境政策任务分解方案的通知〉》(长政办发〔2019〕17号),细化分解任务,层层落实责任,各责任单位每月底向区营商办报告各自承担任务开展和完成情况。区司法局结合机构改革及法律政策立改废释情况,对近年来涉企服务政策进行了全面梳理,整理形成了《西安市长安区涉企政策一本通》。

二是优化政府机构职能。今年10月,全区完成了43个部门、单位机构改革工作,重点保障纪检监察、秦岭保护、司法、应急等部门编制需求。全面梳理2271项政府权责清单,675项公共服务事项,将事业单位97项行政处罚权、29项行政许可权、7项行政裁决权收回行政机关,推进政府事权规范化。加强跟踪督查,在全市率先研发使用了“长安智慧督查系统”,建立政府系统大督查网格体系,下发督办事项278项,促进了重点工作任务完成。

三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从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等13个单位一次性划转23名负责行政审批工作的业务骨干,组建区行政审批局。将全区25家行政事权单位,275项行政审批事项集中到政务服务中心“一站式”办理,推进“三集中三到位”。78项高频事项在政务服务网顺利上线运行,实现一网通办。区政府对现有项目审批流程进行了全面梳理,精简了54个审批环节,最少可为企业节约111天审批时间。研发了“长安项目审批掌上通”APP,建立全流程、透明化操作系统,在手机上随时能查看项目审批进度。

四是强化生态环境保护。今年以来,我们加快秦岭长安示范区建设,编制秦岭保护规划,建设7个峪口保护站,设立秦岭保护派出所、法庭、检察室,精准打击破坏秦岭的违法行为。做好秦岭北麓农家乐整治工作,依法拆除农家乐243户,彻底关停334户,提升516户,达到了很好的整治效果,全市到长安观摩学习经验。在全省率先成立区生态环境委,建立“一委一办六组”(一委:生态委;一办:生态委办公室;六组:大气、水、土壤、秦岭、工业企业、农村污染)工作机制,构建大环保生态格局,在散乱污整治、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中发挥了统筹调度、专项督查的作用,中省环保督查反馈问题全部整改到位。启动党政领导干部任期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保护责任履行情况审计,已审计王莽街办、五台街办2家单位。

五是探索社会治理新办法。按照《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的精神,创新实施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政治化、知识化、年轻化、职业化“四化”改革,选派239名大专以上学历、45岁以下的年轻干部担任村(社区)书记,着力破解村(社区)干部年龄普遍偏大、学历偏低、能力偏弱、法治意识不强、不依法办事甚至涉黑涉恶等问题。持续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掉涉黑社会组织1个、恶势力犯罪集团1个、团伙5个。重点开展两个专项整治行动,在房地产登记交易环节乱象整治中,对涉嫌违纪违法的54名干部进行了调查处理;在乱采乱挖乱倒专项整治中,刑事立案6起,破案6起。最近我们在全区启动了“末梢治理,为民服务”专项行动,由31名区级领导、70名处级领导分别包抓406个小区、17个城中村和11个集贸市场,大干40天,推进小区违建拆除,环境卫生提升等工作,同步做到物管会、楼栋长、基层党组织全覆盖。

六是依法依规清家底。今年以来,开展清理集体用房、清理临时工、清理城区闲置土地等“清家底”工作,对全区251家机关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进行全面清查盘点,摸清家底。开展批而未用和闲置土地分类处置工作,盘活土地8宗1562亩,完成闲置土地处置10宗1034亩。清理编外人员1308名,处置低效用地(项目)8处,整顿办公用房632间16777.49平方米。

(二)健全依法行政决策机制

一是依法推进科学决策。我们11月份修订了《政府工作规则》,制定了《常务会议事规则》等文件。在重大行政决策中,严格遵循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暂行条例》,尤其是对棚户区改造、重大项目等涉及社会公共利益的事项,邀请法律顾问、专家及群众代表积极参与论证,委托专业的评估公司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让政府决策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二是做好规范性文件制定、审查、备案。规范性文件制定,一律经过起草调研、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审议等必经程序。尤其是今年以来,我们坚持政府常务会议题前置审查制度,会前,所有议题均由区司法局审查把关后,才能上会研究;会中,司法局、法律顾问全程参与议题讨论;会后,文件交由法律顾问审查后下发各部门执行。全年累计审查常务会议题108件,重大经济合同78件,提出修改建议106条,备案规范性文件6件,确保政府行政行为的合法性。

三是积极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全区现有法律顾问64名,公职律师7名。法律顾问参与区政府重大决策法律论证,重大招商引资,重大涉法涉诉社会热点问题处置,规范城市管理执法行为全过程记录制度。特别是去年以来,法律顾问全程参与了秦岭违建整治、大棚房整治等重大行政决策,参加各类研判会和专题论证会120余次,提出法律意见建议160余条。村(社区)配置108名律师,实现法律服务村组、社区全覆盖。

(三)严格规范执法

一是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对全区行政执法人员实行岗前培训考核,对于考核合格的办理行政执法证,执法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亮证上岗,今年换发行政执法证325人,新增申领行政证发证365人。加大秦岭生态环境保护、食品药品管理、社会治安等重点领域执法力度,保障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今年全区行政处罚案件累计2574件,经法制审核1828件(简易程序595件),公安行政处罚案件9765件。

二是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落实《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将行政执法部门的执法主体、执法依据和执法职责及时向社会予以公布。全年公示执法主体58个,执法依据1600余条。

(四)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一是主动向党委报告重大事项。把党的领导贯彻到全面依法治区全过程、各方面。积极落实重大决策事项向党委报告制度,2019年向区委报告了重点项目建设、公园城市建设、融资发债工作、国有平台公司组建等重点工作。严格按照区委要求,全力以赴抓工作落实。

二是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坚持向人大报告制度,全年就教育改革、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财政决算情况报告和审计情况等工作向区人大报告19次。积极配合区人大对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义务教育等40多项社会关注度高的工作进行依法监督。

三是积极回应社会监督。充分发挥“12345”市民服务热线“民意收集器”作用,全年承接热线工单57330件,办结56465件,办结率98.5%,考核居全市前列。创新开设《长安面对面》栏目,直面农家乐整治、老旧小区改造等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广泛接受群众监督,点击量达70万人次。

四是全面推行政务公开。今年以来,区政府网站公开政府文件53份,公开信息11200余条,承办网民留言5108件,长安区连续7年被评为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优秀办理单位。区政府受理依申请公开事项244件,已办结215件,正在办理29件,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五)依法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

一是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成规范化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室)343个,探索并建立医患纠纷、劳动纠纷、交通事故等行业性专业调委会11个,选聘人民调解员1050名。探索出由司法所、派出所、律师事务所和人民法庭组成的“三所一庭”的“一站式”矛盾调解新机制。2019年共排查各类矛盾纠纷3018起,调处成功3010起,调解成功率达到99%,3名同志被司法部评为全国人民调解能手。

二是从严从实做好行政处理、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处理土地权属争议案件5件,办理行政复议案件79件;行政应诉案件91件(一审、二审),按期向法院提交答辩状和证据材料,委派工作人员出庭应诉,尊重并自觉执行法院生效裁判。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及原因

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我们取得了一些成绩。同时,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

一是法治队伍专业人才还比较短缺,除城管、市场监管、公安部门设有法制机构外,其他部门没有专门的法制机构;

二是因机构改革原因,市场监管、秦岭保护、交通运输、农业、文化等5支综合执法队伍编制暂未下达,执法队伍没有完全整合到位;

三是机构改革完成后,个别行政执法部门的执法体制还没有完全理顺,行政执法任务衔接没有及时到位;个别执法单位投入的物力、财力不够,行政执法器材还不能满足行政执法任务的需求。

存在以上问题的原因:一是机构改革后,相关的制度及执法依据未能及时更新、完善,人员流动变化较快、法治队伍不够稳定,导致各执法部门职责未能有效衔接;二是个别单位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影响了全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整体推进;三是近年来我区发展步伐加快,执法环境日益复杂,个别执法部门及执法人员主观上具有畏难情绪,主动担当意识不足。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制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省、市《实施方案》,制定印发《长安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7-2020年)》。今年6月,成立了区委依法治区委员会,委员会主任由区委书记担任,副主任由人大常委会主任和区长担任。委员会下发了中共西安市长安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工作规则》和《2019工作要点》等文件,明晰了依法治区工作责任,将法治政府建设任务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体系,与领导干部任用、绩效奖惩挂钩,发挥好考核指挥棒作用。

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要安排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长安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区委、区政府各部门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具体负责本单位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二是健全工作机制。今年11月份,区委召开依法治区工作会议,审议通过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协调小组成员、办公室组成人员建议名单,《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工作规则》《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协调小组工作规则》《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工作细则》。

三是细化分解任务。按照工作职责和《西安市长安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7-2020年)》,层层细化分解任务,夯实工作责任。五是加强考核监督。把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年度目标责任制考评体系,通过考核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向纵深发展。

四是加强学习,提高领导干部法律素养。今年政府常务会学法7次,全区结合“讲、敢、改”主题教育活动,建立了“早自习”制度,所有单位每天早上8:30到9:30坚持早自习,把法律学习作为早自习重要内容,提高党员干部的法治思维和法制意识。

五是加强对执法人员进行业务培训。今年,区政府下发了《政府系统2019年干部学习培训计划》,对200余名处级干部、800余名行政执法人员、300余名单位业务骨干分批次进行《陕西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行政许可法》《行政强制法》《行政复议法》等法律法规培训,提升行政单位依法行政水平和执法人员执法能力。

六是充分利用我区资源优势,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依托西北政法大学、西北大学等高校法律学科优势,在依法治区方面深化与高校合作。聘任陕西师范大学、西北大学、西北政法大学等9所高校校长担任区域发展顾问,邀请西北政法大学校长杨宗科为全区党员干部作《全面依法治国和依法行政》专题讲座,更新干部法治观念;聘请驻区高校法律学者、教授加入区政府法律顾问队伍。区政府和西北政法大学签署了“枫桥经验人民调解长安模式”合作协议,校地携手共建法治政府。区法院与西北工业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北大学、西北政法大学、西安财经大学等5所大学建立双向培养模式。

五、下一步工作和措施

一是紧紧围绕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加强工作计划性,突出工作重点,狠抓工作落实,查找问题和不足,补齐补强短板。

二是持续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始终把法治政府建设摆在重要位置。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任务和目标要求。     

三是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确定为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确保行政决策的合法性。

四是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加强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学习和规范化执法培训,进一步提高规范化执法水平。

五是依法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保证司法公正;

六是继续发挥政府司法队伍和政府法律顾问在法治政府建设中的参谋助手作用。

 

 

                                                                                中共西安市长安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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