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神木市焱昇劳务有限公司:
因生产经营单位作业现场管理类违法一案,我局于2021年 9月23日依法对你单位做出行政处罚决定(《行政处罚决定书》(雁)应急罚〔2021〕05-018号),履行期限届满你单位未履行处罚决定。因通过其他法定方式向你单位送达《行政强制执行事先催告书》未果,现根据《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行政强制法》第五十三条、《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将《行政强制执行事先催告书》(附后)公告送达你单位,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该期限届满我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西安市雁塔区应急管理局
2022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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