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企事业单位,部分垂直管理单位:
鉴于部分领导分工调整,区政府决定对区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及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成员进行调整。现将调整后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长安区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
(一)小组成员
组 长: 李 娴 区长
副组长:李朝喜 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
成员单位:区政府办公室、区发改委、区教育局、区投资商务局、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住建局、区城管局、区交通局、区水务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文化旅游局、区卫生健康局、区退役军人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统计局、区医疗保障局、区行政审批局、区金融工作中心、公安长安分局、资源规划长安分局、生态环境长安分局、区税务局。
领导小组下设精简行政审批组、优化营商环境组、激励创业创新组、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组、改善社会服务组等5个专题组和办公室、法治组、督查组等3个保障组。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政府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区政府办公室主任兼任。
(二)5个专题组
1.精简行政审批组
牵头单位:区行政审批局(区审改办)
配合单位:区发改委、区司法局、区住建局、区市场监管局、资源规划长安分局。
2.优化营商环境组
牵头单位:区政府办公室(区营商办)
配合单位:区法院、区发改委、区投资商务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住建局、区水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统计局、区行政审批局、区金融工作中心、资源规划长安分局、区税务局。
3.激励创业创新组
牵头单位:区投资商务局
配合单位: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文化旅游局、区市场监管局、区金融工作中心。
4.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组
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管局
配合单位:区发改委、区投资商务局、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人社局、区住建局、区城管局、区交通局、区水务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文化旅游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应急管理局、区统计局、区医疗保障局、区行政审批局、公安长安分局、资源规划长安分局、生态环境长安分局、区税务局、区气象局。
5.改善社会服务组
牵头单位:区政府办公室
配合单位: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人社局、区城管局、区交通局、区文化旅游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医疗保障局、公安长安分局。
(三)3个保障组
1.办公室
办公室设在区政府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区政府办公室主任担任。
2.法治组
组长由区司法局局长担任,日常工作由区司法局承担。
3.督查组
组长由区政府办公室分管督查工作的领导担任,日常工作由区政府督查室承担。
二、长安区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原“长安区优化营商环境推进重大项目建设领导小组”)
(一)小组人员
组 长: 李 娴 区长
副组长:李朝喜 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
成员单位: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法院、区委编办、区政府办公室、区发改委、区教育局、区投资商务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住建局、区城管局、区交通局、区水务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文化旅游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统计局、区医疗保障局、区行政审批局、区金融工作中心、公安长安分局、资源规划长安分局、生态环境长安分局、区税务局、国网供电长安公司。
领导小组下设19个专项组和5个功能组。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政府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区政府办公室主任兼任。
(二)19个专项组
1.开办企业组
组长单位:区市场监管局
成员单位:区人社局、区医疗保障局、公安长安分局、区税务局、住房公积金长安管理部、养老经办中心。
2.办理建筑许可组
组长单位:区住建局
成员单位:区发改委、区城管局、区交通局、区水务局、区文化旅游局、区行政审批局、区应急管理局、资源规划长安分局、生态环境长安分局、区气象局、国网供电长安公司、长安消防救援大队。
3.获得电力组
组长单位:区发改委
成员单位:区住建局、区城管局、区行政审批局、区文化旅游局、公安长安分局、资源规划长安分局、生态环境长安分局、国网供电长安公司。
4.获得用水组
组长单位:区水务局
成员单位:区发改委、区住建局、区城管局、区行政审批局、公安长安分局、资源规划长安分局。
5.登记财产组
组长单位:资源规划长安分局
成员单位:区法院、区住建局、区投资商务局、区行政审批局、区税务局。
6.办理破产组
组长单位:区法院、区司法局
成员单位:区投资商务局、区财政局、区住建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城管局、区民政局、资源规划长安分局、区税务局。
7.获得信贷组
组长单位:区金融工作中心
成员单位:区法院、区发改委、区投资商务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住建局、区水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文化旅游局、公安长安分局、资源规划长安分局、区税务局、住房公积金长安管理部、人行长安支行。
8.保护中小投资者组
组长单位:区法院、区司法局
成员单位:区发改委、区财政局、区住建局、区城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行政审批局、资源规划长安分局、区税务局。
9.执行合同组
组长单位:区法院、区司法局
成员单位:区发改委、区财政局、区住建局、区城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行政审批局、资源规划长安分局、区投资商务局、区税务局、区金融工作中心。
10.劳动力市场监管组
组长单位:区人社局
成员单位:区发改委、区住建局、区城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交通局、区财政局、公安长安分局、区水务局。
11.政府采购组
组长单位:区财政局
成员单位:区发改委、区市场监管局、区投资商务局、区税务局、区人社局、区金融工作中心。
12.招标投标组
组长单位:区发改委
成员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财政局、区住建局、区交通局、区水务局。
13.政务服务组
组长单位:区行政审批局
成员单位:区委编办、区档案馆、区残联、区发改委、区教育局、区投资商务局、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住建局、区城管局、区交通局、区水务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文化旅游局、区卫生健康局、区退役军人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医疗保障局、区秦岭保护局、公安长安分局、资源规划长安分局、生态环境长安分局、区税务局、区气象局。
14.知识产权创造、保护与运用组
组长单位:区市场监管局
成员单位:区委宣传部、区法院、区教育局、区投资商务局、区司法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文化旅游局、区金融工作中心、公安长安分局。
15.市场监管组
组长单位:区市场监管局
成员单位:区委宣传部、区法院、区政府办、区发改委、区投资商务局、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人社局、区住建局、区城管局、区交通局、区水务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文化旅游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应急管理局、区统计局、区行政审批局、区金融工作中心、公安长安分局、资源规划长安分局、生态环境长安分局、区税务局、区气象局。
16.获得用气组
组长单位:区住建局
成员单位:区财政局、区城管局、区行政审批局、资源规划长安分局、交警长安大队。
17.跨境贸易组
组长单位:区投资商务局
成员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税务局。
18.纳税组
组长单位:区税务局
成员单位:区人社局、区财政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医疗保障局、养老经办中心、住房公积金长安管理部、人行长安支行。
19.包容普惠创新组
组长单位:区统计局
成员单位:区委组织部、区发改委、区投资商务局、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住建局、区交通局、区水务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文化旅游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医疗保障局、区税务局、区金融工作中心、公安长安分局、资源规划长安分局、生态环境长安分局、国网供电长安公司、交警长安大队、区邮政局、人行长安支行。
(三)5个功能组
1.协调组
组 长: 秦伟立 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副组长:张民朝 区发改委主任
吕育民 区行政审批局副局长
2.监测评价组
组 长: 勾军理 区统计局局长
副组长:刘保卫 区统计局副局长
3.督查考核组
组 长: 辛田虎 区委组织部部务委员
副组长:胡洁 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姚明侠 区政府督查室主任
4.打击破坏营商环境违法犯罪组
组 长: 乔军锋 公安长安分局副局长
副组长:郭 良 区纪委常委、区监委委员
刘 伟 区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5.深化宣传组
组 长:赵晓薇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区委文明办主任
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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