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长安区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及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企事业单位,部分垂直管理单位:

鉴于部分领导分工调整,区政府决定对区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及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成员进行调整。现将调整后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长安区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

(一)小组成员

组 长:   李 娴   区长

副组长:李朝喜 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

成员单位:区政府办公室、区发改委、区教育局、区投资商务局、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住建局、区城管局、区交通局、区水务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文化旅游局、区卫生健康局、区退役军人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统计局、区医疗保障局、区行政审批局、区金融工作中心、公安长安分局、资源规划长安分局、生态环境长安分局、区税务局。

领导小组下设精简行政审批组、优化营商环境组、激励创业创新组、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组、改善社会服务组等5个专题组和办公室、法治组、督查组等3个保障组。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政府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区政府办公室主任兼任。

(二)5个专题组

1.精简行政审批组

牵头单位:区行政审批局(区审改办)

配合单位:区发改委、区司法局、区住建局、区市场监管局、资源规划长安分局。

2.优化营商环境组

牵头单位:区政府办公室(区营商办)

配合单位:区法院、区发改委、区投资商务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住建局、区水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统计局、区行政审批局、区金融工作中心、资源规划长安分局、区税务局。

3.激励创业创新组

牵头单位:区投资商务局

配合单位: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文化旅游局、区市场监管局、区金融工作中心。

4.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组

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管局

配合单位:区发改委、区投资商务局、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人社局、区住建局、区城管局、区交通局、区水务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文化旅游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应急管理局、区统计局、区医疗保障局、区行政审批局、公安长安分局、资源规划长安分局、生态环境长安分局、区税务局、区气象局。

5.改善社会服务组

牵头单位:区政府办公室

配合单位: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人社局、区城管局、区交通局、区文化旅游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医疗保障局、公安长安分局。

(三)3个保障组

1.办公室

办公室设在区政府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区政府办公室主任担任。

2.法治组

组长由区司法局局长担任,日常工作由区司法局承担。

3.督查组

组长由区政府办公室分管督查工作的领导担任,日常工作由区政府督查室承担。

二、长安区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原“长安区优化营商环境推进重大项目建设领导小组”)

(一)小组人员

组   长:  李 娴    区长

副组长:李朝喜 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

成员单位: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法院、区委编办、区政府办公室、区发改委、区教育局、区投资商务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住建局、区城管局、区交通局、区水务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文化旅游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统计局、区医疗保障局、区行政审批局、区金融工作中心、公安长安分局、资源规划长安分局、生态环境长安分局、区税务局、国网供电长安公司。

领导小组下设19个专项组和5个功能组。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政府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区政府办公室主任兼任。

(二)19个专项组

1.开办企业组

组长单位:区市场监管局

成员单位:区人社局、区医疗保障局、公安长安分局、区税务局、住房公积金长安管理部、养老经办中心。

2.办理建筑许可组

组长单位:区住建局

成员单位:区发改委、区城管局、区交通局、区水务局、区文化旅游局、区行政审批局、区应急管理局、资源规划长安分局、生态环境长安分局、区气象局、国网供电长安公司、长安消防救援大队。

3.获得电力组

组长单位:区发改委

成员单位:区住建局、区城管局、区行政审批局、区文化旅游局、公安长安分局、资源规划长安分局、生态环境长安分局、国网供电长安公司。

4.获得用水组

组长单位:区水务局

成员单位:区发改委、区住建局、区城管局、区行政审批局、公安长安分局、资源规划长安分局。

5.登记财产组

组长单位:资源规划长安分局

成员单位:区法院、区住建局、区投资商务局、区行政审批局、区税务局。

6.办理破产组

组长单位:区法院、区司法局

成员单位:区投资商务局、区财政局、区住建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城管局、区民政局、资源规划长安分局、区税务局。

7.获得信贷组

组长单位:区金融工作中心

成员单位:区法院、区发改委、区投资商务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住建局、区水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文化旅游局、公安长安分局、资源规划长安分局、区税务局、住房公积金长安管理部、人行长安支行。

8.保护中小投资者组

组长单位:区法院、区司法局

成员单位:区发改委、区财政局、区住建局、区城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行政审批局、资源规划长安分局、区税务局。

9.执行合同组

组长单位:区法院、区司法局

成员单位:区发改委、区财政局、区住建局、区城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行政审批局、资源规划长安分局、区投资商务局、区税务局、区金融工作中心。

10.劳动力市场监管组

组长单位:区人社局

成员单位:区发改委、区住建局、区城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交通局、区财政局、公安长安分局、区水务局。

11.政府采购组

组长单位:区财政局

成员单位:区发改委、区市场监管局、区投资商务局、区税务局、区人社局、区金融工作中心。

12.招标投标组

组长单位:区发改委

成员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财政局、区住建局、区交通局、区水务局。

13.政务服务组

组长单位:区行政审批局

成员单位:区委编办、区档案馆、区残联、区发改委、区教育局、区投资商务局、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住建局、区城管局、区交通局、区水务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文化旅游局、区卫生健康局、区退役军人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医疗保障局、区秦岭保护局、公安长安分局、资源规划长安分局、生态环境长安分局、区税务局、区气象局。

14.知识产权创造、保护与运用组

组长单位:区市场监管局

成员单位:区委宣传部、区法院、区教育局、区投资商务局、区司法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文化旅游局、区金融工作中心、公安长安分局。

15.市场监管组

组长单位:区市场监管局

成员单位:区委宣传部、区法院、区政府办、区发改委、区投资商务局、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人社局、区住建局、区城管局、区交通局、区水务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文化旅游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应急管理局、区统计局、区行政审批局、区金融工作中心、公安长安分局、资源规划长安分局、生态环境长安分局、区税务局、区气象局。

16.获得用气组

组长单位:区住建局

成员单位:区财政局、区城管局、区行政审批局、资源规划长安分局、交警长安大队。

17.跨境贸易组

组长单位:区投资商务局

成员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税务局。

18.纳税组

组长单位:区税务局

成员单位:区人社局、区财政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医疗保障局、养老经办中心、住房公积金长安管理部、人行长安支行。

19.包容普惠创新组

组长单位:区统计局

成员单位:区委组织部、区发改委、区投资商务局、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住建局、区交通局、区水务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文化旅游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医疗保障局、区税务局、区金融工作中心、公安长安分局、资源规划长安分局、生态环境长安分局、国网供电长安公司、交警长安大队、区邮政局、人行长安支行。

(三)5个功能组

1.协调组

组 长:  秦伟立      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副组长:张民朝      区发改委主任

              吕育民     区行政审批局副局长

2.监测评价组

组 长: 勾军理     区统计局局长

副组长:刘保卫    区统计局副局长

3.督查考核组

组 长:  辛田虎    区委组织部部务委员

副组长:胡洁       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姚明侠    区政府督查室主任

4.打击破坏营商环境违法犯罪组

组 长:  乔军锋   公安长安分局副局长

副组长:郭  良    区纪委常委、区监委委员

              刘 伟     区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5.深化宣传组

组 长:赵晓薇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区委文明办主任



                                                                                                                          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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