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04月29日 星期二

西安经开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省安委办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提醒函反馈问题的整改方案》的通知


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现将《省安委办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的提醒函反馈问题的整改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3月25 日

省安委办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有关情况的

提醒函问题整改方案

为贯彻落实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精神,为切实完成《陕西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有关情况的提醒函》(陕安委办函〔2022〕20号)(以下简称提醒函)指出的五条问题整改任务,推动我区燃气行业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扎实开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问题导向,紧盯排查整治各项工作目标任务,进一步夯实工作责任,明确时限、责任单位,全力推进问题整改,尽快取得实效,确保燃气行业排查整治工作全面落实到位和我区燃气安全稳定供应。

二、存在问题和落实措施

(一)存在问题:“思想认识需进一步提高。主管部门和生产经营企业对燃气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和重视程度不到位,存在一定差距,需要进一步提升责任感和紧迫感,狠抓落实,确保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各项工作任务落地落实。”

整改措施:各单位要组织专项会议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镇燃气安全工作的批示指示精神和李克强总理等国家领导人及省市领导批示要求,就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进一步安排部署,切实提高站位,细化工作任务和措施,压实各方责任,切实增强开展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责任单位:各安委会成员单位,各燃气经营企业

完成时限: 2021 年 3 月底前

(二)存在问题:“燃气安全执法需要进一步加强。自排查整治开展以来,截至2月15日,你市累计开展燃气安全执法检查835次,执法检查处罚次数仅为2次,且未依法处罚,也未按要求上报典型执法案例。”

整改措施:

1.加大执法检查和处罚力度。发挥基层管理网格作用,畅通群众举报渠道,对燃气经营、使用等环节中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加强线索收集,对排查整治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必须依法依规从严从重从快执法。

2.加强联动,各管理部门对燃气管理中发现的线索及时移交执法单位,由执法部门进行查处;燃气执法部门要组织开展执法检查,每周至少开展一次,管理部门要提供技术支持。要加强部门联合,发挥燃气安全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工作机制作用,对燃气经营企业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无证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组织开展联合查处。每季度至少向市安委办报送一个执法典型案例。

责任单位:城管局牵头、各执法部门配合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三)存在问题:“排查整治范围不全面。《全省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确定了8类安全风险和重大隐患排查整治范围,你市未严格按照方案要求,对燃气经营、燃气工程、燃气具、居民燃气使用等风险隐患开展排查整治。”

整改措施:

1.按照我市和我区制定的《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安排部署和要求,各责任部门要进一步完善工作措施、细化工作任务、明确责任人、完成时限等要素,强化燃气排查整治工作专班运行机制,切实压实责任。坚持问题导向,紧盯目标任务,开展综合治理,确保《方案》中的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

责任单位:各安委会成员单位,各燃气经营企业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2.强化督导检查。城管局牵头负责,各相关单位配合严格按照我市和我区《方案》要求和时间节点,跟进督促各部门、燃气经营单位全面开展排查整治。要加强考核,按照《经开区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考评细则》每月对各单位作开展情况进行打分排名并通报。发挥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分片督导组作用,督促各单位、各燃气经营企业全面做好燃气行业安全排查整治工作。

责任单位:城管局、应急管理局、住建局、市场监管局经开分局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四)存在问题:“餐饮企业燃气报警装置安装进展缓慢。全市83340个餐饮企业中,安装燃气报警器的餐饮企业仅有19748个,比例仅为23.7%。未落实《安全生产法》餐饮等行业的生产经营单位使用燃气的,应当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并保障其正常使用要求。”

整改措施:

1、各燃气企业要将餐饮业安装可燃气气体报警器安装情况底数准确提供给城管局,城管局汇总情况后及时报告安委办。

2、城管局在4月10日前召开可燃气体报警器安装整治工作推进会议。各燃气经营企业要持续督促餐饮用户安装可燃气体报警器,对在2022年4月底前仍未安装到位的餐饮用户一律停气。城管局要积极配合餐饮主管部门开展工作,及时共享信息,并督促燃气经营企业将有关要求及时告知餐饮燃气用户。

责任单位:城管局、各燃气经营企业

完成时限:2021年4月底前

(五)存在问题:“未按时限要求报送工作进展。你市未按照《全省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要求,于2月15日前以市安委会名义正式报送本地区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进展情况。”

整改措施:做好燃气行业信息报送工作。按照《经开区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各相关单位要按照任务分工,督促管理辖区内燃气经营企业做好有关工作,及时收集整理工作情况,于每月1日前将工作进展报送至安委办。安委办按照《西安市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及时向市安委办做好有关信息报送工作。

各单位在5月1日报送信息时,将本整改方案布置任务落实情况一并报送。

责任单位: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各燃气经营企业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三、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压实责任。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省安委办提醒函反馈的问题,按照本方案制定本单位整改工作落实办法或措施,深入查摆工作存在问题,制定针对性的解决办法。各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安排部署,结合我市和我区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确定的工作任务,进一细化措施,压实责任,确保整改工作落实到位。

(二)举一反三,强化整治。各单位要以省安委办提醒函为契机,主动作为,积极对接安委办、相关部门推动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落实。建立完善工作专班,做好数据统计、督导检查、资料收集等工作,及时向安委办报告工作开展情况。要举一反三,深入彻查,把问题挖深挖透,从源头堵塞漏洞,完善机制,为燃气行业安全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三)加强执法,依法实施。各单位特别是执法部门要就前期执法处罚偏少情况深入分析原因,制定对策,全力推进燃气行业行政执法监管,坚决查处非法经营燃气、建设燃气工程、违章压占、不按规定安装可燃气体报警器等行为,按照《刑法修正案(十一)》有关规定,将相关违法行为线索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要建立健全联合惩戒机制,及时曝光一批燃气违法违规行为和典型案件。

(四)广泛发动,持续宣传。各单位要健全宣传教育发动体系,制定宣传教育方案,定期开展线上、线下宣传活动,向社会公众普及燃气安全相关知识。城管局每季度要举行一次燃气安全宣传发动活动,联合燃气经营企业每月至少开展一次进社区宣传发动活动,提升群众燃气安全意识和防范技能,构建群策群力,群防群治的工作格局。

城管局联系人:王科翔电话:89612301

安委办联系人:王海强电话:86192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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