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有关单位:
根据《西安高新区关于支持硬科技创新的若干政策措施》(西高新发〔2021〕113号)要求,为做好西安高新区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备案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备案主体
备案主体为技术经理人机构或技术吸纳方。吸纳方是西安高新区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输出方是西安市科技创新载体(即高校科研院所、科技企业等),输出成果到西安高新区企业。
二、备案材料
1. 西安高新区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备案表(附件1)
2. 营业执照及技术合同复印件(PDF格式)
3. 西安高新区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备案汇总表(附件2)
4. 技术经理人机构信息表(附件3),此项为技术经理人机构参与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提供。
上述备案材料,纸质、电子版各提供一份。
三、备案须知
1. 项目备案常年受理,签订合同前进行预备案。备案主体需确保备案材料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项目资料不全,无转化实施基础,技术合同存在转包或者关联交易的情况不予备案;
2. 备案项目优先推荐高新区相关政策资金支持(促进高校院所专利技术成果转化奖励,支持技术经理人机构发展政策等);
3. 备案材料电子版发至:274204802@qq.com。
4. 联系方式
联系人:田莉、王栋
电 话:029—89388689
地 址:西安高新区管委会1518室
西安高新区科技创新局
2022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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