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加强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形成良好社会风尚,进一步推进移风易俗,促进婚姻幸福、家庭和谐,民政部于2020年5月18日颁发了《民政部关于开展婚俗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民发﹝2020﹞62号),要求各地深入开展婚姻家庭辅导、倡导婚俗改革、传承良好家风家教等工作。为落实文件精神,陕西省民政厅于2020年6月9日印发了《全省婚俗改革试点方案》(陕民办函﹝2020﹞30号).明确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确定了试点任务,制定了保障措施和试点步骤,要求通过健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提升家庭辅导服务,营造良好宣传氛围等方面完成试点任务。为落实省、市有关精神,大力倡导现代文明简约的婚礼仪式和优秀传统中华婚俗文化,在全区形成婚事简办新办的文明新风和“注重家庭家风家教建设”的婚姻家庭理念,着力构建新型婚姻文化,为建设国家中心城市核心示范区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碑林区拟申报全省婚俗改革试验区,并结合碑林区实际,制定《碑林区婚俗改革工作实施方案》。为充分发挥各部门、社会各界力量,落实婚俗改革的重要意义,该方案主要围绕宣传和引导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工作:
一.碑林区民政局在婚姻登记处开展免费颁证仪式,通过颁证仪式加强婚姻当事人的婚姻家庭责任感,培养中华优秀婚姻家庭观,树立“重登记、强责任、崇节俭”的婚育观;同时向新婚当事人发放《做新时代文明家庭倡议书》,倡议新人不讲排场、不铺张浪费,自觉抵制婚俗陋习,树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维护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每年在七夕节或重阳节开展金婚庆典活动,通过庆典活动加强婚姻家庭教育,积极促进辖区居民构建和谐家风。在婚姻登记处设立婚姻家庭辅导室、诉前调解室、情感驿站,为当事人开展免费婚姻家庭辅导,解决家庭矛盾,化解婚姻危机,维护社会安定,为居民及下一代提供和谐、温馨、友善的社会环境。
二.充分发挥各相关部门及社会各界力量,营造良好的婚俗改革宣传氛围。利用各部门专业优势,整合司法、妇联、团委及社会组织、专业社工队伍力量优势搭建多层次、广覆盖、便捷化的婚姻服务和辅导平台,开展家风家教教育、抵制婚俗陋习。
三.围绕婚姻文化、婚姻礼仪、家风家教等内容,调动社区居民参与婚俗改革的积极性,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在全区推广婚俗礼仪公约,社区居民公约,倡导广大群众抵制天价彩礼、铺张浪费、低俗婚闹等不文明行为,建设社区级婚姻文化主题场景、家风家教场景、情感驿站,为居民提供咨询辅导、关系调适、心理疏导、矛盾调解、情感维系等服务,树立道德模范,用身边人、身边事带动尊老爱幼、男女平等、家庭和睦、邻里和谐的社会新风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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