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阎良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意见的通知

西安市阎良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贯彻落实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意见的通知

 

区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事企业单位,各街道办事处: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2112号)的文件精神,加强全区税收征管改革的组织领导,推动我区税收征管改革落实见效,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陕政办发〔202170号)文件要求和省政府领导对全省深化税收征管改革工作的批示精神,现就我区贯彻落实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成立工作专班

 长:权利军  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

副组长:赵晓飞  区税务局副局长

 员:杨白凤  发改委副主任

杨福德  区教育局副局长

赵昆昆  区科工局副局长

魏向辉  公安分局副局长

 敏  区司法局副局长


张雅婵  区财政局副局长

段文理  区人社局副局长

郑华强  资源规划分局纪委书记

石晓东  生态环境局分局副局长

达战虎  区住建局副局长

张军利  区投资商务局副局长

房敏丽  区统计局副局长

黄沛胜  区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常卫华  区医疗保障局副局长

张东选  区税务局副局长

联络员:各成员单位相关负责人1自行确定报区税务局

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区税务局,办公室主任由区税务局副局长张东选担任。各单位联络员同时为工作专班办公室成员。工作专班人员职务如有变动,由其所在单位的接任领导替补。

二、工作职责

(一)工作专班主要职责

1.研究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及区委、区政府有关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落实的政策和相关工作部署。

2.研究制定我区《意见》落实的相关制度,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3.向区委、区政府报告并向成员单位通报全区《意见》落实工作情况。

4.听取各成员单位关于落实《意见》实施方案的意见和建议,了解成员单位在《意见》落实中的诉求,研究部署全区《意见》落实工作。

5.协调指导全区《意见》落实工作。

6.研究其他需要讨论决定的事项。

(二)工作专班办公室主要职责

1.负责工作专班的日常工作。

2.负责工作专班议定事项的督办落实和综合反馈。

3.承担与成员单位的日常联络工作。

4.组织召开工作专班会议,研究协调有关具体事项。

5.完成工作专班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成员单位联络员职责

1.负责本单位与工作专班办公室的日常联络和沟通协调。

2.收集整理本单位工作专班会议议定事项的情况及涉及《意见》落实工作的政策、信息、数据、意见、建议,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

3.完成工作专班或工作专班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工作内容

(一)会议制度

工作专班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由副组长召集。根据会议内容确定相关成员单位参加,必要时可邀请成员单位以外的单位列席。工作专班会议议定事项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各成员单位遵照执行。

(二)会商制度

在《意见》相关政策落实、制度建立、方案制定等重大问题上,成员单位与领导小组办公室之间应加强协调和沟通,必要时进行共同研究。对意见分歧较大的,提交工作专班会议研究审议,确保《意见》政策措施、制度制定出台更加科学合理。

(三)协作制度

落实联络员制度,完善运用工作联系群,各成员单位联络员受理工作任务后,应及时向本单位领导报告情况,帮助衔接落实相关人员办理,提高工作运转效率。各成员单位联络员应专人负责,如因工作调整,要及时组织人员对接,并向工作专班办公室报备。

四、工作要求

(一)深化思想认识

《意见》是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税收征管改革的重要制度安排,也是顺应纳税人缴费人期盼的民心工程。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意见》落实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意见》落实的责任感,确保各项工作得到有效推进。

(二)明确工作职责

各单位要统筹谋划,按照职责分工,认真研究、沟通《意见》中涉及本单位的有关问题,按时参加工作专班会议,认真执行、落实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

(三)强化沟通联络

各单位要主动互通信息,互相配合,互相支持,形成合力,充分发挥工作专班作用。工作专班办公室要切实履行职责,根据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向区委、区政府及成员单位报送工作落实情况。

 

 

                    西安市阎良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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