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阎良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贯彻落实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意见的通知
区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事企业单位,各街道办事处: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21〕12号)的文件精神,加强全区税收征管改革的组织领导,推动我区税收征管改革落实见效,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陕政办发〔2021〕70号)文件要求和省政府领导对全省深化税收征管改革工作的批示精神,现就我区贯彻落实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成立工作专班
组 长:权利军 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
副组长:赵晓飞 区税务局副局长
成 员:杨白凤 区发改委副主任
杨福德 区教育局副局长
赵昆昆 区科工局副局长
魏向辉 公安分局副局长
王 敏 区司法局副局长
张雅婵 区财政局副局长
段文理 区人社局副局长
郑华强 资源规划分局纪委书记
石晓东 生态环境局分局副局长
达战虎 区住建局副局长
张军利 区投资商务局副局长
房敏丽 区统计局副局长
黄沛胜 区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常卫华 区医疗保障局副局长
张东选 区税务局副局长
联络员:各成员单位相关负责人1名(自行确定报区税务局)
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区税务局,办公室主任由区税务局副局长张东选担任。各单位联络员同时为工作专班办公室成员。工作专班人员职务如有变动,由其所在单位的接任领导替补。
二、工作职责
(一)工作专班主要职责
1.研究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及区委、区政府有关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落实的政策和相关工作部署。
2.研究制定我区《意见》落实的相关制度,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3.向区委、区政府报告并向成员单位通报全区《意见》落实工作情况。
4.听取各成员单位关于落实《意见》实施方案的意见和建议,了解成员单位在《意见》落实中的诉求,研究部署全区《意见》落实工作。
5.协调指导全区《意见》落实工作。
6.研究其他需要讨论决定的事项。
(二)工作专班办公室主要职责
1.负责工作专班的日常工作。
2.负责工作专班议定事项的督办落实和综合反馈。
3.承担与成员单位的日常联络工作。
4.组织召开工作专班会议,研究协调有关具体事项。
5.完成工作专班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成员单位联络员职责
1.负责本单位与工作专班办公室的日常联络和沟通协调。
2.收集整理本单位工作专班会议议定事项的情况及涉及《意见》落实工作的政策、信息、数据、意见、建议,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
3.完成工作专班或工作专班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工作内容
(一)会议制度
工作专班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由副组长召集。根据会议内容确定相关成员单位参加,必要时可邀请成员单位以外的单位列席。工作专班会议议定事项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各成员单位遵照执行。
(二)会商制度
在《意见》相关政策落实、制度建立、方案制定等重大问题上,成员单位与领导小组办公室之间应加强协调和沟通,必要时进行共同研究。对意见分歧较大的,提交工作专班会议研究审议,确保《意见》政策措施、制度制定出台更加科学合理。
(三)协作制度
落实联络员制度,完善运用工作联系群,各成员单位联络员受理工作任务后,应及时向本单位领导报告情况,帮助衔接落实相关人员办理,提高工作运转效率。各成员单位联络员应专人负责,如因工作调整,要及时组织人员对接,并向工作专班办公室报备。
四、工作要求
(一)深化思想认识
《意见》是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税收征管改革的重要制度安排,也是顺应纳税人缴费人期盼的民心工程。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意见》落实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意见》落实的责任感,确保各项工作得到有效推进。
(二)明确工作职责
各单位要统筹谋划,按照职责分工,认真研究、沟通《意见》中涉及本单位的有关问题,按时参加工作专班会议,认真执行、落实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
(三)强化沟通联络
各单位要主动互通信息,互相配合,互相支持,形成合力,充分发挥工作专班作用。工作专班办公室要切实履行职责,根据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向区委、区政府及成员单位报送工作落实情况。
西安市阎良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8月25日
文章内容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联系删除、联系电话:023-852388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