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城区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区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新城区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14日

新城区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实施方案

为持续深化落实“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按照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精神和省政府《关于印发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实施方案的通知》(陕政发〔2021〕10号)、市政府《关于印发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贯彻落实方案》(市政发〔2021〕10号)要求,不断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工作,落实改革举措、强化工作力度、厘清部门职责,现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改革目标

自2021年7月1日起,在全区范围内实施涉企(含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下同)经营许可事项全覆盖清单管理,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等四种方式分类推进审批制度改革,力争2022年底前在全区建立简约高效、公正透明、宽进严管的行业准营规则,大幅提高市场主体办事便利度和可预期性。

二、工作任务

(一)全区实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清单管理

对照《中央和地方层面设定涉及西安市实施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改革清单(2021年版)》(见附件)并在全区范围内贯彻执行。各相关部门在改革工作中要按照《中央和地方层面设定涉及西安市实施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改革清单(2021年版)》在全区范围内分类实施改革,2021年底前对清单之外限制企业进入特定行业开展经营的管理事项进行全面自查清理。清单之外,一律不得限制企业进入相关行业开展经营。

(二)大力推进照后减证和简化审批

1.直接取消审批。在全区范围内,取消典当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诊所设置审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设立许可等5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见附件)。取消审批后,企业取得营业执照即可开展经营,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行业组织等不得要求企业提供相关行政许可证件。市场监管部门要及时将相关企业设立、变更登记信息共享至数据平台,相关部门通过数据平台及时获取登记信息并掌握企业情况,将企业纳入监管范围,依法实施事中事后监管。各相关部门一律不再受理已取消的改革事项,不得以拆分、合并或重组等名义、条目变相审批,不得将涉企经营许可事项转移至行业协会、社会组织变相保留。

2.审批改为备案。在全区范围内,将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许可、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诊所职业登记等5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改为备案管理(见附件)。改为备案的事项,原则上实行事后备案,确需事前备案的,企业完成备案手续即可开展经营。各相关部门建立健全备案制度,公布办理备案事项所需的材料,企业按照规定提交备案材料的,有关主管部门应当场办理备案手续,不得作出不予备案的决定。

3.实行告知承诺。在全区范围内,对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信息网络安全审核、中介机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审批等15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实行告知承诺(见附件)。各相关部门要依法准确完整列出可量化、可操作、不含兜底条款的经营许可具体条件,明确办理需提供的材料、办理程序、监管规则和违反承诺的后果,一次性告知企业,并提供告知承诺书示范文本。在企业提供承诺书后,按要求颁发相关许可文件、证件,许可事项审批与监管不属于同一部门的,要同步将许可信息推送给监管部门。各相关部门要创新监管方式,制定与告知承诺制相适应的监管制度,严格落实“宽进严管”,依法督促企业守法经营,保护人民群众利益不受侵害。

4.优化审批服务。在全区范围内,对劳务派遣经营许可、燃气经营许可证核发、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设立审批等45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优化审批服务(见附件)。各相关部门要按照改革清单规定的举措精简许可条件和审批材料、优化办理流程、压减审批时限、取消或延长许可证件有效期限、取消数量限制或合理放宽数量限制,积极推荐许可证件、文件电子化等举措,优化审批服务。市级各相关部门以委托等方式下放改革事项审批权限的,区级各相关部门要做好对下放改革事项的承接业务工作,确保各事项接得住、办得了、办得好,真正为企业带来便利化服务。

各相关部门在推进改革工作中,要对照改革清单规定的改革方式,及时对本部门网站及相关公示信息进行清理、调整,并积极联系市行政审批局(审改办),对陕西政务网(西安市)的相关事项公示内容、办理程序、条件、材料清单进行统一调整。

(三)推行经营范围规范化表述,促进商事制度改革

深入推进“先照后证”改革,按照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的统一部署,依法推进登记注册前置许可改为后置工作。在全区范围内开展经营范围规范化登记,规范企业经营范围表述,为企业自主选择经营范围提供服务。在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工作中要严格落实“双告知”制度。企业超经营范围开展非许可类经营活动的,市场监管部门不予处罚。相关部门不得以企业登记的经营范围为由,限制其办理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或者其他政务服务事项。

(四)推进信息归集运用

加快推进全区数字政府建设,区级各相关部门要主动联系上级大数据主管部门完成本部门许可信息、监管数据的互联互通工作,努力在全区范围内实现信息化建设和涉企数据统一管理、集约共享,推动涉企信息资源整合应用。涉及垂直管理的业务信息系统,区级各相关部门要积极联系上级有关部门,主动对接数据共享平台,确保本部门涉企信息归集共享落地落实。

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区级各相关部门要及时将企业登记注册、经营许可、备案、执法检查、行政处罚等信息及电子证照归集至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陕西)、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陕西)、西安市政务服务的相关平台,推进全市建设实时更新、权威可靠的企业电子证照库。

改革工作中,各相关部门要加强电子证照运用,实现跨层级、跨地域、跨部门互认互信,在政务服务、商业活动等场景普遍推广企业电子亮照亮证。凡是通过电子证照可以获取的信息,一律不再要求企业提供相应材料。

(五)创新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1.适应改革要求明确监管职责。全区各级监管部门要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监管”“权责统一”的原则,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坚决纠正“以批代管”“不批不管”问题,防止出现监管真空。坚持政府主导、企业自治、行业自律、社会监督,压实企业主体责任,支持行业协会提升自律水平,鼓励新闻媒体、从业人员、消费者、中介机构等发挥监督作用,健全多元共治、互为支撑的协同监管格局。

2.明晰监管规则落实监管责任。各行业监管工作要按照省、市相关部门制定的监管规则落实监管责任。各级相关部门对直接取消审批的,要及时联通信息共享平台,掌握新设企业情况,并将其纳入监管范围,依法实施监管;对审批改为备案的,要督促有关企业按规定履行备案手续,对未按规定备案或者提交虚假备案材料的要依法调查处理;对实行告知承诺的,要重点对企业履行承诺情况进行检查,发现违反承诺的要责令其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或者整改后仍未履行承诺的要依法撤销相关许可,构成违法的要依法予以处罚;对下放审批权限的,要同步调整优化监管层级,实现审批监管权责统一。行政审批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审管联动”机制,确保监管责任落实。

3.结合行业特点完善监管方法。日常监管中,对一般行业、领域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根据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实施差异化监管措施,持续推进常态化跨部门联合抽查;对直接涉及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等特殊行业、重点领域,落实全覆盖重点监管,强化全过程质量管理,守牢安全底线。要充分发挥信用监管基础性作用,建立企业信用与自然人信用挂钩机制,依法依规实施失信惩戒。要建立健全严重违法责任企业及相关人员行业禁入制度,增强监管威慑力。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等实行包容审慎监管,量身定制监管模式,对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从轻、减轻或者免予行政处罚。深入推进“互联网+监管”,探索智慧监管,加强监管数据共享,运用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手段精准预警风险隐患。

三、组织落实

(一)加强组织领导。“证照分离”改革工作由新城区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统筹领导,区行政审批局(审改办)、区市场监管局、区工信商务局、区司法局按照各自职责负责牵头推进。各单位要将“证照分离”改革作为各项改革工作的重中之重,建立相应的改革领导机制,形成“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各相关单位分工负责”的工作格局,统筹协调好“证照分离”改革相关工作。具体工作:区行政审批局(审改办)负责编制我区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清单,主要负责西安市政务服务“好差评”系统的推广运用工作,牵头相关部门完善政务服务网;区市场监管局负责改革事项分类推进,落实企业经营范围规范化登记,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区工信商务局负责涉企经营信息归集共享;区司法局负责法治保障,督促各相关部门对照改革清单清理文件规定,做好我区相关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废、改工作。

区级各相关部门负责以下几项工作:一是按照《中央和地方层面设定涉及西安市实施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改革清单(2021年版)》规定的改革方式,规范审批程序、梳理完善申请材料、制定监管制度,并在全区范围内推进落实,做到本部门管理的涉企许可事项在全市范围内办理流程、申请材料、办理时限、数据共享、监管制度无差别,按要求完成改革任务,并按时编制、报送本部门改革事项报表及改革工作总结材料(含区县推进情况进度表);二是各级行业主管部门要与行政审批部门紧密协同,做好改革举措制定、许可审批及事中事后监管工作,主动与区工信商务局对接,做好信息网络对接和信息共享归集工作,主动与涉企信息提供部门对接,实现信息共享、信息反馈、备案事项信息推送。

(二)抓好工作落实。区级各相关部门要根据《中央和地方层面设定涉及西安市实施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改革清单(2021版)》,逐项细化改革举措,统一制定行业监管规则,明确监管责任,研究制定本系统落实“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的具体配套措施。各区级相关部门要紧盯改革重点环节,编制本领域改革事项清单,完善配套措施,制定工作落实方案。建立“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工作推进情况月报、季报制度,由区市场监管局对照市政府要求制定“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月报表。各相关部门于每月22日向区市场监管局报送改革事项办理情况月报;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的22日,向区市场监管局报送“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推进工作季度小结,内容包括措施落实、制度建设、工作规范、办理情况、创新案例等总结材料。

(三)强化宣传培训。各相关部门要做好政策宣传,利用对外服务窗口、政务服务平台、电视、报纸、微信、互联网等各种形式做好“证照分离”改革政策解读,提高公众知晓度,回应社会关切问题,营造良好改革氛围。要加强业务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操作能力。同时,要及时将改革实施过程中的改革典型经验和创新做法进行推广。


附件:新城区“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清单


附件

新城区“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清单

排序

在中央文件中的序号

主管
部门

改革事项

许可证件名称

设定依据

审批层级和部门

改革方式

具体改革举措

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措施

西安市实施层级

承办部门

备注

直接取消审批

审批改为备案

实行告知承诺

优化审批服务

1

1

公安部

典当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

典当业特种行业许可证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县级以上地方公安机关




取消“典当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

1.加强部门间信息共享,省级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在实施“设立典当行及分支机构审批”后及时将有关信息推送至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及时将典当行及其分支机构纳入监管范围。2.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

市县两级

公安新城分局


2

14

国家卫生健康委

诊所设置审批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县级以上地方卫生健康部门




开办诊所不再向卫生健康部门申办设置审批,直接办理诊所执业备案。

1.完善医疗服务监管信息系统,要求诊所将诊疗信息及时上传信息系统。2.加强监督管理,根据相关管理规定,发现问题依法严肃处理。3.将诊所执业状况记入诊所主要负责人个人诚信记录,强化信用约束。4.向社会公开诊所有关信息和医师、护士注册信息,加强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

县级

区卫健局


3

15

国家卫生健康委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设立许可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

县级以上地方卫生健康部门




取消“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设立许可”,纳入“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许可”进行统一审批管理。

1.加强监督管理,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2.加强信用监管,将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状况记入信用记录并依法向社会公布。3.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

县级

区卫健局


4

16

国家卫生健康委

部分医疗机构(除三 级 医院、三级妇幼保健院、急救中心、急救站、临床检验中心、中外合资合作医 疗 机构、港澳台独资医疗 机 构外)《设置医疗机构 批 准书》核发

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县级以上地方卫生健康部门




除三级医院、三级妇幼保健院、急救中心、急救站、临床检验中心、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港澳台独资医疗机构外,举办其他医疗机构,不再申请办理《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 ,在执业登记时发放《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1.对医疗机构开展定期校验加强对医疗机构执业活动的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2.组织开展医疗机构评审。3.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

市县两级

区行政审批局

该事项为县级权限医疗机构设置审批及执业许可(含中医医疗机构)的子项

5

18

市场监管总局

广告发布登记

关于准予广告发布登记的通知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

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管部门




取消“广告发布登记”。

1.加大广告监测力度,发现广告发布机构发布虚假违法广告要依法查处。2.加强协同监管,联合有关部门共同做好广告发布机构监管工作。

市县两级

区市场监管局


6

25

交通运输部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许可

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县级交通运输部门




取消“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许可”,改为备案管理。

1.健全信用管理制度,强化对驾驶培训机构和教练员的信用监管。2.加强与公安、市场监管部门的信息共享,实施跨部门联合监管。3.开展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对培训学时造假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4.严厉打击虚假备案行为,对弄虚作假的培训机构依法处理,情节严重的实行行业禁入。

市县两级

区交通局


7

26

商务部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

县级以上地方商务部门




取消对外贸易经营者的许可准入管理,改为备案管理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等事中事后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对严重违法违规的企业要依法联合实施市场禁入措施。2.加强信用监管,建立经营主体信用记录,依法依规实施失信惩戒。3.支持行业协会发挥自律作用。

市县两级

区工信和商务局


8

27

国家卫生健康委

诊所执业登记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县级以上地方卫生健康部门




取消对诊所执业的许可准入管理,改为备案管理。

1.建立健全诊所备案制度,及时将备案诊所纳入医疗质量控制体系。加强对未备案行为的监管。2.完善医疗服务监管信息系统,要求诊所将诊疗信息及时上传信息系统。3.加强监督管理,根据相关管理规定,发现问题依法严肃处理。4.依法将诊所执业状况记入诊所主要负责人个人诚信记录,强化信用约束。5.向社会公开诊所备案信息和医师、护士注册信息,加强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

县级

区卫健局


9

28

市场监管总局

食品经营许可(仅销售预包装食品)

食品经营许可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管部门




1.对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企业,取消食品经营许可,改为备案管理。2.将 “ 食品经营备案(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纳入“多证合一”范围,在企业登记注册环节一并办理备案手续。

1.对备案企业加强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备案信息与实际情况是否相符、备案企业是否经营预包装食品以外的其他食品,依法严厉打击违规经营行为。2.加强食品销售风险分级管理和信用监管,将虚假备案、违规经营等信息记入企业食品安全信用记录,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3.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强化社会监督。

县级

区行政审批局


10

29

国家粮食和储备局

粮食收购资格认定

粮食收购许可证

《粮食流通管理条例》

企业办理登记注册的市场监管部门同级的粮食和储备部门




取消“粮食收购资格认定”,改为备案管理。

1.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重点监管等方式,依法查处违法违规企业。2.加强信用监管,依法向社会公布企业信用状况,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3.严厉打击备案弄虚作假行为,对提交虚假备案信息的企业依法予以处理。

县级

区发改委


11

30

公安部

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

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旅馆业治安管 理 办法》

县级以上地方公安机关




制订并公布告知承诺书格式文本,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许可条件和所需材料。对申请人自愿承诺符合许可条件并按要求提交材料的,当场作出许可决定。

1.加强对承诺内容真实性的核查,发现虚假承诺、承诺严重不实的要依法处理。2.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市县两级

公安新城分局


12

31

公安部

公章刻制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

公章刻制业特种行业许可证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印铸刻字业暂行管理规则》

设 区 的市、县级公安机关




制订并公布告知承诺书格式文本,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许可条件和所需材料。对申请人自愿承诺符合许可条件并按要求提交材料的,当场作出许可决定。

1.加强对承诺内容真实性的核查,发现虚假承诺、承诺严重不实的要依法处理。2.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3.加强公章刻制备案管理,督促公章刻制企业严格落实公章刻制备案管理要求,及时规范上传、报送公章刻制备案信息。

市县两级

公安新城分局


13

32

公安部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信息网络安全审核

批准文件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

省、设区的市、县级公安机关




制订并公布告知承诺书格式文本,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许可条件和所需材料。对申请人自愿承诺符合许可条件并按要求提交材料的,当场作出许可决定。

1.加强对承诺内容真实性的核查,发现虚假承诺、承诺严重不实的要依法处理。2.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3.加强信用监管,建立从业人员信用记录,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

县级

公安新城分局


14

33

财政部

中介机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审批

代理记账许可证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县级以上地方财政部门




制订并公布告知承诺书格式文本,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许可条件和所需材料。对申请人自愿承诺符合许可条件并按要求提交材料的,当场作出许可决定。

1.对以告知承诺方式取得代理记账资格的中介机构,在一定期限内进行全覆盖检查,加强对其承诺内容真实性的核查,发现虚假承诺或承诺严重不实的要依法处理。2.开展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并根据企业受到处罚情况、其他部门移交线索、群众举报等实施重点监管。3.加强信用监管,依法向社会公布中介机构信用状况和违法中介机构名单,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

县级

区行政审批局


15

34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设立、分立、合并变更及终止审批

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县级以上地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制订并公布告知承诺书格式文本,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许可条件和所需材料。对申请人自愿承诺符合许可条件并按要求提交材料的,当场作出许可决定。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2.加强信用监管,依法向社会公布民办职业培训学校信用状况,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

县级

区行政审批局


16

35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人力资源服务许可

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

县级以上地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制订并公布告知承诺书格式文本,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许可条件和所需材料。对申请人自愿承诺符合许可条件并按要求提交材料的,当场作出许可决定。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2.加强信用监管,依法向社会公布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信用状况,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

市县两级

区行政审批局


17

36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从事生活垃圾(含粪便)经营 性 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审批

从事生活垃圾(含粪便)经营 性 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许可证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县级以上地方住房和城乡建设(环境卫生)部门




制订并公布告知承诺书格式文本,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许可条件和所需材料。对申请人自愿承诺符合许可条件并按要求提交材料的,当场作出许可决定。

1.发现企业不符合承诺条件开展经营的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或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依法撤销许可证件。 2.构建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全过程监管体系,强化日常监管。3.推动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信息公开。

市县两级

区城管局


18

37

交通运输部

道路货运经营许可

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县级交通运输部门




制订并公布告知承诺书格式文本,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许可条件和所需材料。对申请人自愿承诺符合许可条件并按要求提交材料的,当场作出许可决定。

1.强化市场监管、交通运输等部门之间登记许可信息共享。2.在实施许可后一定时期内加强监督检查,对不符合承诺条件开展经营的要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或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要依法撤销许可证件。3.发挥行业协会自律作用。

县级

区行政审批局

危险货物运输除外

19

38

交通运输部

道路旅客运输站经营许可

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县级交通运输部门




制订并公布告知承诺书格式文本,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许可条件和所需材料。对申请人自愿承诺符合许可条件并按要求提交材料的,当场作出许可决定。

1.强化市场监管、交通运输等部门之间的登记许可信息共享。2.向社会公开承诺内容,加强社会监督。3.在实施许可后一定时期内加强监督检查,对不符合承诺条件开展经营的要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或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 要依法撤销许可证件。

市县两级

区交通局


20

40

国家卫生健康委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

卫生许可证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

县级以上地方卫生健康部门




制订并公布告知承诺书格式文本,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许可条件和所需材料。对申请人自愿承诺符合许可条件并按要求提交材料的,当场作出许可决定。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2.加强信用监管,向社会公布卫生状况存在严重问题的公共场所信息。3.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

市县两级

区行政审批局


21

41

应急管理部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设 区 的市、县级消防救援机构




制订并公布告知承诺书格式文本,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许可条件和所需材料。对申请人自愿承诺符合许可条件并按要求提交材料的,当场作出许可决定。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对投诉举报多的场所实施重点监管。2.公众聚集场所发生造成人员死亡或重大社会影响的火灾,倒查使用管理方主体责任,依法严肃查处。3.加强信用监管,依法向社会公布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检查情况,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加大抽查比例并开展失信惩戒。

市县两级

区消防救援大队


22

46

新闻出版署

从事包装装潢印刷品和其他印刷品(不含商标、票据保密印刷)印刷经营活动企业(不含外资企业)的设立、变更审批

印刷经营许可证

《印刷业管理 条例》

设区的市级新闻出版部门




制订并公布告知承诺书格式文本,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许可条件和所需材料。对申请人自愿承诺符合许可条件并按要求提交材料的,当场作出许可决定。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2.发现企业不符合承诺条件开展经营的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或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依法撤销许可证件。3.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

市县两级

区行政审批局

从事其他印刷品印刷经营活动企业的设立、变更审批

23

47

国家林草局

林草种子(普通)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

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县级以上地方林草部门




制订并公布告知承诺书格式文本,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许可条件和所需材料。对申请人自愿承诺符合许可条件并按要求提交材料的,当场作出许可决定。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2.制定核查办法,明确核查时间、标准、方式,优化现场检查程序 3.加强信用监管,建立企业信用记录并依法向社会公开。

县级

资源规划新城分局


24

49

教育部

实施中等及中等以下学历教育、学前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及其他文化教育的民办学校设立、变更和终止审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

县级以上地方教育部门




1.在社会组织申请筹设或正式设立营利性民办学校时不再要求提交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该社会组织近 2 年的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审计结果等材料。2.在民办学校举办者再次申请举办营利性民办学校时,不再要求提交近 2 年年度检查的证明材料和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学校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审计结果。3.将营利性民办学校申请许可证到期延续审批时限均由 20 个工作日压减至 15 个工作日。 4.对民办学校申请许可证到期延续的,若许可条件基本不变且无违法违规或失信记录,在各学段原有许可证期限基础上延长 1年有效期。5.每半年 1 次公布营利性民办学校存量情况。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定期进行抽查检查,加强对民办学校的过程性指导,加大对违法违规办学行为的查处力度。2.推进民办教育信用信息公示制度,将民办学校的法人登记信息、行政许可信息、年度检查信息、监督检查结果、行政处罚信息向社会公示,强化信用约束。3.依法依规建立违规失信惩戒机制,并将违规办学的学校及其举办者和负责人纳入黑名单,依法向社会公开,并对其今后在民办教育领域的许可申请实施重点监管。4.健全联合执法机制,通过跨部门的实时数据对接和信息共享,及时掌握和研判民办教育领域出现的新问题,积极主动予以应对。

市县两级

区行政审批局


25

52

公安部

弩制造、销售购置、进口、运输许可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省级公安机关




1.实行申请、审批全程网上办理。2.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营业执照、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批准立项文件。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2.及时处理投诉举报。 3.通过有关信息系统对企业上报的数据进行核查。

市县两级

公安新城分局


26

53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劳务派遣经营许可

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县级以上地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1.有条件的地区将省、设区的市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的审批权限下放至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2.加快实现申请、审批全程网上办理。3.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营业执照、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等材料。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2.加强信用监管 依法向社会公布劳务派遣企业信用状况,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

市县两级

区行政审批局


27

60

自然资源部

开采矿产资源审批

采矿许可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

自然资源部;县级以上地方自然资源部门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符合国家限制及政策调控申请条件等材料。按照有关授权,将省级自然资源部门负责的部分矿产采矿权延续、变更、注销登记等事项的审批权限下放至设区的市、县级自然资源部门。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对违法违规采矿的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2.利用有关信息系统实现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等,加强对采矿权人行为的监管。

市县两级

资源规划新城分局


28

64

生态环境部

排污许可

排污许可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 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

县级以上地方生态环境部门




通过建设项目行业特征表实现有关信息系统的衔接,推动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污许可之间的信息共享,不再要求企业重复填报有关信息。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依法查处无证排污行为和未按证排污行为。2.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对反映问题多的排污单位实施重点监管。 3.加强信用监管,将企业环境信用信息通过有关信息共享平台向各部门各地区共享,依法向社会公开信用信息,并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

市县两级

生态环境新城分局


29

65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燃气经营许可证核发

燃气经营许可证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

县级以上地方燃气管理部门




1.实行电子化申报和审批。2.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人员身份证明、社保证明、资质资格证书等材料。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通过信息公示、抽查、抽验等方式,综合运用提醒、约谈、告诫等手段,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并公开结果。 2.加强信用监管,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

市县两级

区行政审批局


30

72

交通运输部

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许可

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设 区 的市、县级交通运输部门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企业章程,现有营运客车行驶证、车辆技术等级评定结论、客车类型等级评定证明,已聘用或者拟聘用驾驶人员的3 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证明等材料。

1.强化部门间信息共享。2.加强社会监督,向社会公开道路旅客运输企业的运输服务质量承诺,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3.加强对道路旅客运输活动的监督检查,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

市县两级

区交通局


31

75

交通运输部

出租汽车经营许可

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直辖市、设区的市、县级交通运输部门或者人民政府指定的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




将审批时限由 20 个工作日压减至 15 个工作日。

1.开展服务质量信誉考核测评,建立出租汽车经营者信用档案并依法向社会公开信用记录,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2.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3.发挥行业协会自律作用。

市县两级

区交通局


32

76

交通运输部

出租汽车车辆运营证核发

道路运输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直辖市、设 区 的市、县级交通运输部门或者人民政府指定的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




对开展出租汽车技术等级评定的地区,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技术等级评定相关材料,直接向检测机构获取车辆技术等级评定信息。

1.开展服务质量信誉考核测评,建立出租汽车经营者信用档案并依法向社会公开信用记录,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2.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3.发挥行业协会自律作用。

市县两级

区交通局


33

77

水利部

河道(含长江)采砂许可

河道采砂许可证、长江河道采砂许可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 理 条例》《长江河道采砂管理条例》





1.加强河道采砂规划编制审批,实行年度采量控制,及时向社会公布可采区、可采期、可采量。2.对公益性采砂减少审批环节 对符合相关工程建设项目程序的,不再同时开展河道
(含长江)采砂行政许可。3.采取灵活的许可实施方式,各地可结合实际采取招标等公平竞争的方式实施许可。4.鼓励和支持河砂统一开采管理。

1.落实河道采砂管理河长、水行政主管部门、现场监管和行政执法四方责任。2.开展 “四不两直”暗访,加强对采砂情况的监督检查。3.长江干流实行砂石采运管理单制度,加强采砂现场及运输环节监管。4.运用卫星遥感、卫星导航定位、视频监控、无人机等技术手段进行动态监控。
5.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

市县两级

资源规划新城分局


34

78

水利部

取水许可

取水许可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

流域管理机构;县级以上地方水利部门




1.在各类开发区、工业园区、新区和其他有条件的区域,推行水资源论证区域评估,对已实施水资源论证区域评估范围内的建设项目推行取水许可告知承诺制。2.按国务院统一部署,推广取水许可电子许可证,实现申请、审批全程网上办理。3.简化优化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管理要求,实行报告表、报告书分类管理,对取水量较小、用水工艺简单且取退水影响小的项目推行报告表管理。 4.简化技术审查环节,细化明确报告书技术审查标准,报告书技术审查时限由 30 个工作日压减至20 个工作日(不含报告书修改时间)。对报告表实行备案承诺制,不再组织技术审查,由水利部门直接审核。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取水单位和个人取用水、有关技术单位编制报告中存在违法行为的,要依法查处并向社会公开。2.加强信用监管,将取水单位和个人的相关违法信息纳入社会征信体系,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

市县两级

区发改委


35

79

农业农村部

生鲜乳准运证明核发

生鲜乳准运证明

《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

县级农业农村(畜牧兽医)部门




将生鲜乳准运证有效期由 1 年延长至
2 年。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2.加强对生鲜乳运输车辆的监管,将车辆全部纳入监管监测信息系统,实时掌握运营情况。

县级

区市场监管局


36

80

农业农村部

生鲜乳收购站许可

生鲜乳收购许可证

《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

县级农业农村(畜牧兽医)部门




将审批时限由 20 个工作日压减至 10 个工作日。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2.加强对生鲜乳收购站的监管,将其全部纳入监管监测信息系统,实时掌握收购、运营情况。

县级

区市场监管局


37

81

农业农村部

农作物种子、食用菌菌种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

农作物种子、食用菌菌种生产经营许可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县级以上地方农业农村部门




1.实现申请、审批网上办理。2.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材料 通过部门间信息共享获取相关信息。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根据风险程度,合理确定抽查比例,对风险等级高的领域、投诉举报多的企业实施重点监管。2.强化社会监督依法及时处理举报、投诉问题,调查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开。

市县两级

区行政审批局

食用菌菌种生产经营许可证的核发(母种、原种)

38

83

农业农村部

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

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

县级以上地方农业农村部门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材料,通过部门间信息共享获取相关信息。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根据风险程度,合理确定抽查比例,对风险等级高的领域、投诉举报多的企业实施重点监管。2.强化社会监督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调查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开。

市县两级

区市场监管局


39

84

农业农村部

蜂种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

蜂种生产经营许可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

县级以上地方农业农村部门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材料,通过部门间信息共享获取相关信息。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根据风险程度,合理确定抽查比例,对风险等级高的领域、投诉举报多的企业实施重点监管。2.强化社会监督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调查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开。

县级

区市场监管局


40

86

农业农村部

兽药经营许可证核发(非生物 制 品类)

兽药经营许可证

《兽药管理条例》

设 区 的市、县级农业农村部门




将审批时限由 30 个工作日压减至 20 个工作日。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并公开查处结果。2.对风险等级高的领域、投诉举报多的企业增加监督检查次数和抽检兽药数量,实施重点监管。

县级

区行政审批局


41

87

农业农村部

动物诊疗许可证核发

动物诊疗许可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县级以上地方农业农村部门




将审批时限由 20 个工作日压减至 15 个工作日。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并公开查处结果。2.强化社会监督,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3.加强行业监测 针对发现的普遍性问题和突出风险开展专项行动,确保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风险。

县级

区行政审批局


42

88

农业农村部

农药经营许可

农药经营许可证

《农药管理条例》

县级以上地方农业农村部门




1.实现申请、审批网上办理。2.不再要求申请人同时提供申请材料的纸质文件和电子文档。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2.加强行业监测,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将风险隐患、投诉举报较多的企业列入重点监管对象。 3.加强信用监管,依法向社会公布农药经营企业信用状况,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

市县两级

区市场监管局


43

90

农业农村部

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核发

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县级以上地方农业农村部门




1.实现申请、审批网上办理。2.将审批时限由20 个工作日压减至15 个工作日。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2.针对行业突出问题和重大风险点,开展安全风险预警监测,及时发现隐患并处置。3.强化社会监督,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

县级

区行政审批局


44

95

农业农村部

渔业捕捞许可证审批

渔业捕捞许可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

县级以上农业农村
(渔业)部门




1.实现全国一网通办。2.对能够通过有关信息系统或者部门间信息共享核查的证明材料,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并及时公布查处结果。 2.强化社会监督,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调查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开。

县级

区市场监管局


45

96

农业农村部

水域滩涂养殖证核发

水域滩涂养殖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




1.实现全国一网通办,申请人“最多跑一次”。2.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材料 通过部门间信息共享获取相关信息。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2.对风险等级高、投诉举报多的企业实施重点监管。3.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处理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开并记入企业信用记录。

县级

区市场监管局


46

97

农业农村部

水产苗种场(不含原种场)的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核发

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

设 区 的市、县级农业农村
(渔业)部门




1.实现全国一网通办,申请人“最多跑一次”。2.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材料 通过部门间信息共享获取相关信息。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2.对风险等级高、投诉举报多的企业实施重点监管。3.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处理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开并记入企业信用记录。

县级

区市场监管局


47

100

文化和旅游部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设立审批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

县级以上地方文化和旅游部门




1.取消总量限制和布局要求。2.取消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计算机数量限制。3.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资金信用证明等材料。4.将审批时限由20 个工作日压减至 13 个工作日。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2.加强信用监管 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

县级

区行政审批局


48

101

文化和旅游部

游艺娱乐场所设立审批

娱乐经营许可证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

县级文化和旅游部门




1.取消总量限制和布局要求。2.将审批时限由20 个工作日压减至13 个工作日。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2.加强信用监管 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

县级

区行政审批局


49

102

文化和旅游部

歌舞娱乐场所设立审批

娱乐经营许可证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

县级文化和旅游部门




将审批时限由 20 个工作日压减至 13 个工作日。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2.加强信用监管 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

县级

区行政审批局


50

103

文化和旅游部

文艺表演团体设立审批

营业性演出许可证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

县级文化和旅游部门




1.实现申请、审批全程网上办理。2.将审批时限由20 个工作日压减至13 个工作日。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2.加强信用监管 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

县级

区行政审批局


51

106

国家卫生健康委

饮用水供水单位卫生许可

卫生许可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设 区 的市、县级卫生健康部门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合格证明。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2.强化部门协同监管,卫生健康部门向供水主管部门通报饮用水供水单位监督检查情况。3.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

市县两级

区行政审批局


52

109

国家卫生健康委

放射源诊疗技术和医用辐射机构许可

放射诊疗许可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

县级以上地方卫生健康部门




将审批时限由 20 个工作日压减至 10 个工作日。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2.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

市县两级

区行政审批局


53

111

国家卫生健康委

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许可

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

县级以上地方卫生健康部门




将开展婚前医学检查、产前筛查的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机构的审批权限下放至县级卫生健康部门。

1.加强母婴保健专项技术质量控制。2.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 3.加强产前诊断机构对产前筛查机构的人员培训、技术指导和质量控制。4.加强信用监管,依法向社会公布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机构信用状况。5.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6.加强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行业自律。

市县两级

区行政审批局

只涉及母婴保健服务人员资格认定和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两个子事项

54

112

国家卫生健康委

医疗机构
(三级医院、三级妇幼保健院、急救中心、急救站、临床检验中心、中外合资合作医 疗 机构、港澳台独资医疗机构)设置审批

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县级以上地方卫生健康部门




加快推广电子化审批。

1.对医疗机构开展定期校验加强对医疗机构执业活动的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2.组织开展医疗机构评审。3.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

市县两级

区卫健局


55

113

国家卫生健康委

医疗机构
(不含诊所)执业登记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县级以上地方卫生健康部门




1.取消医疗机构验资证明。2.实现医疗机构电子化注册登记。

1.对医疗机构开展定期校验加强对医疗机构执业活动的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2.组织开展医疗机构评审。3.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

市县两级

区行政审批局

该事项为县级权限医疗机构设置审批及执业许可(含中医医疗机构)的子项

56

117

应急管理部

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核发

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

县级应急管理部门




1.实现申请、审批全程网上办理。2.将审批时限由20 个工作日压减至15 个工作日。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严查重处并公开结果。2.加强信用监管,依法向社会公布烟花爆竹经营(零售)企业信用状况,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

县级

区行政审批局


57

120

应急管理部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核发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 理 条例》

设 区 的市、县级应急管理部门




1.实现申请、审批全程网上办理。2.将审批时限由30 个工作日压减至20 个工作日。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严查重处并公开结果。2.加强信用监管,依法向社会公布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信用状况,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

市县两级

区行政审批局

除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化学品外其他危险化学品(不含仓储经营)经营许可

58

124

市场监管总局

食品经营许可(除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外)

食品经营许可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管部门




1.餐饮服务经营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不需要申请在许可证上标注销售类食品经营项目。 2.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1.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发挥网格化管理的优势,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严查重处并公开结果。2.加强信用监管,依法向社会公布食品经营企业信用状况,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

县级

区行政审批局


59

125

市场监管总局

食品(含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

食品生产许可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管部门




1.除特殊食品(包括保健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和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辅助食品、食盐外,将审批权限由省级市场监管部门下放至设区的市、县级市场监管部门。2.实现申请、审批全程网上办理。3.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营业执照、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文本等材料,但申请特殊食品生产许可的应提交与所生产食品相适应的生产质量管理体系文件。4.将审批时限由20 个工作日压减至10 个工作日。

1.加大信息公示力度,向社会公开食品生产许可信息。 2.加强日常监督检查,根据食品生产企业风险分级情况确定检查频次,开展监督检查并向社会公开检查结果。3.加强信用监管,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

市县两级

区市场监管局


60

131

体育总局

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

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证

《全民健身条例》

县级以上地方体育部门




1.推广全程网上办理,推进体育领域信息数据共享应用。2.将审批时限由20 个工作日压减至 15 个工作日。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2.建立健全跨区域、跨层级、跨部门协同监管制度,推进联合执法。3.加强信用监管,依法依规将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机构列入黑名单,对相关经营主体和从业人员实施信用
约束和失信惩戒。

县级

区行政审批局


61

132

体育总局

设立健身气功站点审批

健身气功站点注册证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县级体育部门




1.推广全程网上办理,推进体育领域信息数据共享应用。2.将审批时限由20 个工作日压减至 15 个工作日。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2.建立健全跨区域、跨层级、跨部门协同监管制度,推进联合执法。3.加强信用监管,依法依规将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机构列入黑名单,对相关经营主体和从业人员实施信用
约束和失信惩戒。

县级

区行政审批局

举办健身气功活动及设立站点审批

62

136

国家新闻出版署

出版物零售单位设立、变更审批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出版管理条例》

县级新闻出版部门




1.推动实现申请、审批全程网上办理,并在网上公布审批程序、受理条件、办理标准,公开办理进度。2.精简审批材料,推动在线获取核验营业执照、企业章程、经营场所情况及使用权证明、法定代表人及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等材料。3.将审批时限由20个工作日压减至13个工作日。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2.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3.推进部门间信息共享应用。

县级

区行政审批局

出版物零售单位和个体工商户设立、变更审批

63

138

中国银保监会

融资担保公司设立、变更审批

融资担保业务经营许可证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条例》

省级人民政府确定的部门




将审批时限由 30 日压减至 20 日。

1.运用大数据等技术手段实时监测风险,加强现场检查和非现场监管。2.建立与有关部门的监管协调机制和信息共享机制。

市县两级

金融办


64

140

国家药监局

药品零售企业许可

药品经营许可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

设 区 的市、县级药监部门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营业执照等材料。

1.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制定年度监管计划,突出监管重点,强化风险控制。2.通过日常监管督促企业不断完善、改进质量管理体系,持续合法合规经营。3.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厉查处并公开曝光。

县级

区行政审批局


65

147

国家药监局

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

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

设区的市级药监部门




将审批时限由 30 个工作日压减至 20 个工作日。

加大执法检查力度,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要求,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严查重处。

县级

区行政审批局


66

148

国家电影局

电影放映单位设立审批

电影放映经营许可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影产业促进法》《电影管理条例》

县级电影主管部门




实行申请材料网上预审。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畅通投诉举报渠道。 2.发挥行业协会自律作用。

县级

区行政审批局


67

149

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小餐饮经营许可

小餐饮经营许可证

《陕西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及摊贩管理条例》

县级市场监管部门




1.实现申请、审批全程网上办理。2.缩短审批时间,将原审批时限由 10 个工作日减至8 个工作日。 3.取消《陕西省小餐饮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三款中“对加工经营场所面积≤20平方米的小餐饮,应在《小餐饮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栏中严格控制加工经营项目”。

1.由第三方机构对小餐饮进行量化等级评定。2.按照餐饮风险管理办法规定,加强对中、高风险小餐饮服务单位的日常监管。

县级

区行政审批局


68

150

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食品小作坊许可

食品小作坊生产许可证

《陕西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及摊贩管理条例》

县级市场监管部门




1.实现申请、审批全程网上办理。2.缩短受理时限,将原许可时限自受理之日起10 个工作日减至 8 个工作日。

1.加大信息公示力度,向社会公示食品小作坊许可信息。 2.加强日常监管监督检查及违法处罚力度,检查结果向社会公开公示。3.加强信用监管,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

县级

区行政审批局


69

153

西安市公安局

犬类展览、竞赛表演许可

犬类经营活动登记证

《西安市限制养犬条例》

西安市县级公安部门




1.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许可条件和申请材料。2.对申请人自愿承诺符合许可条件并按要求提交材料的,当场作出许可决定。

1.加强对材料内容真实性的核查,发现虚假承诺或者承诺严重不实的要依法处理。2.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依法查处违规行为。3.加强信用监管,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

县级

公安新城分局


70

154

西安市城管局

集中供热经营许可证核发

西安市集中供热经营许可证

《西安市集中供热条例》

西安市 市、县级城管部门




1.制定并公布告知承诺书文本,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许可条件和所需材料。 2.对申请人自愿承诺符合许可条件并按要求提交材料的,当场作出许可决定。

1.加强对承诺内容真实性的核查,发现虚假承诺、承诺严重不实的要依法处理。2.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3.加强信用监管,建立企业信用记录,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

市县两级

区城管局




     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城区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实施方案》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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