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人民政府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启用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印章的通知
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区县统计局,西咸新区、各开发区统计机构:
根据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的通知》(市政办函〔2018〕145号)精神, 西安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已组建完成,印章从即日起正式启用。
附件: 附件:西安市人民政府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印章样式
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办公室
2018年7月4日
附件
西安市人民政府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
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印章样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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